七十个七的时期
(Seventy Weeks)
但以理书9:24-27所预告的一段时期。根据预言,在七十个七的时期内,耶路撒冷会重建,弥赛亚会出现,然后被剪除;之后,耶路撒冷和圣所都必沦为荒凉。
“米底亚人的苗裔亚哈随鲁的儿子大流士”在位元年,但以理先知从耶利米的预言看出,犹太人从巴比伦获释返回耶路撒冷的时候快到了。于是,但以理向耶和华热切祷告,寻求指引,正如耶利米所预告的:“‘你们必呼求我,前来向我祷告,我必垂听。你们必寻找我,而且找得到,因为你们全心寻求我。我必让你们找到。’这是耶和华说的。‘我必……领你们归回我从前放逐你们所离开的地方。’”(耶29:10-14;但9:1-4)
但以理还在祷告的时候,耶和华差天使加百列去见但以理,告诉他一个重大的预言。圣经评注家大都认为这个预言跟弥赛亚有关,但对于个中含意则各有不同的理解。加百列说:
“关于你本族的人民和你的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的时期,为要终止犯法,除净罪孽,赎尽罪过,引进万世的正义,给异象和先知的话盖印,并且膏立至圣所。你该知道,该洞悉,从颁布谕旨修复、重建耶路撒冷,直到称为‘弥赛亚’的领袖出现,将有七个七的时期,又有六十二个七的时期。耶路撒冷要复兴重建,有广场有城壕,但那是一段艰苦的时期。那六十二个七的时期过后,弥赛亚要被剪除,一无所有。一个领袖要率领人来毁灭这座城和圣所。结局就像洪水冲灭。将有战争直到终结,荒凉的事已成定局。弥赛亚必为许多人延续契约的效力一个七的时期。这一个七的时期过了一半,他就废止人所献的祭牲和礼物。使地荒凉的人要驾着可憎之物的翅膀而来。已成定局的事将要倾倒出来,临到那终必荒凉的,直到把它灭尽为止。”(但9:24-27)
预言跟弥赛亚有关 对于帮助人认出弥赛亚,但以理这个预言堪称“无价宝”。显然,确定“七十个七的时期”始于何时以及有多长是至关重要的。假如“七十个七”是指七十个七日(即七十个星期),那就是说:要么圣经的预言没有应验(这是不可能的事;赛55:10,11;来6:18);要么弥赛亚已在2400年前(即波斯帝国称霸世界的日子)出现,却没有被认出来。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意思就是说,这个弥赛亚没有符合圣经规定弥赛亚必须符合的其他条件(这也是不可能的事)。由此可见,“七十个七”必然代表一段比七十个星期长得多的时间。再说,预言所提到的事也根本不可能在七十个星期(大约一年零四个月)内全部出现。大部分圣经学者都同意,经文指的是七十个七“年”而不是七十个七“日”。有些译本因此将这个词组译做“七个七十年”(现译)或“七十个七年”(AT,Mo,RS),这也是犹太人出版学会于1985年出版的《塔纳克犹太圣经》在脚注中的译法。(参看但9:24,Rbi8 脚注)
“七十个七的时期”始于何时?
关于“七十个七的时期”始于何时,请留意尼希米怎么说。他说,亚达薛西王在位第二十年尼散月,他获准重建耶路撒冷以及城墙。(尼2:1,5,7,8)尼希米在计算亚达薛西在位年数时采用的历法,看来是用提斯利月(9-10月间)作为一年的开始(即犹太人现称“民历”的计算方法),并用以禄月(即第十二个月,8-9月间)作为一年的结束。至于这个方法是尼希米个人的习惯,还是波斯人计算某些日子的方法,就难以确定了。
可是,有些人也许会根据尼希米记7:73提出异议。按照这节经文,尼希米说圣历七月(即第七个月),以色列人聚集在城里,而这个历法是以尼散月为一年之始的。不过要记得,尼希米当时正按着“家系登记册”,为那些公元前537年跟所罗巴伯一起回乡的人登记家系。(尼7:5)尼希米后来又描述,以色列人在圣历七月 庆祝住棚节。(尼8:9,13-18)这很合理,因为同一段经文记载,以色列人发现耶和华曾在“律法”书利未记23:39-43吩咐人民在“圣历七月”庆祝住棚节(圣历是以尼散月为一年之始的)。
不妨比较一下尼希米记1:1-3和2:1-8的记载,就能看出尼希米看来也用过这种计算方法,即以秋季作为一年的开始和结束。尼希米记1:1-3报道,亚达薛西王在位第二十年基斯流月(即民历三月和圣历九月),尼希米得知耶路撒冷城墙坍塌,破损不堪。尼希米记2:1-8记载,尼希米请求国王准他返回耶路撒冷进行修复工程,获得国王应允,当时是尼散月(即民历七月和圣历一月),但仍然是亚达薛西在位第二十年。由此可见,尼希米计算亚达薛西在位年数时,显然不是以尼散月为一年之始的。
要知道亚达薛西王在位第二十年是哪年,先得知道他父亲(即先王)薛西斯在位最后一年是哪年。薛西斯是在公元前475年下半年驾崩的。因此,正如圣经以外的历史资料显示,亚达薛西的登基年是公元前475年,在位年则由公元前474年算起。换言之,亚达薛西在位第二十年就是公元前455年。(见波斯,波斯人条下的“薛西斯和亚达薛西的统治”)
“颁布谕旨” 根据但以理的预言,“从颁布谕旨修复、重建耶路撒冷,直到称为‘弥赛亚’的领袖出现”,会有六十九个七年。(但9:25)圣经和世俗历史都显示,耶稣在公元29年初秋到约翰那里受浸,成为受膏君,也就是称为“弥赛亚”的领袖。(见耶稣基督条下的“何时出生及传道多久”)从历史的这个关键年份倒数,就可以肯定六十九个七年的确始于公元前455年了。正是在那年,波斯王颁下了“修复、重建耶路撒冷”这道意义重大的谕旨。
亚达薛西王在位第二十年(公元前455年)的尼散月(3-4月间),尼希米请求国王说:“如果我王赞成,仆人又蒙王悦纳,求你打发我往犹大,到我列祖坟地所在的城 去,让我重建那座城。”(尼2:1,5)尼希米获国王允准后,就踏上了从书珊到耶路撒冷的漫漫长路。大约在阿布月(7-8月间)四日,尼希米乘夜视察过耶路撒冷的城墙后,对犹太人说:“来吧,让我们重建耶路撒冷的城墙,免得大家再次蒙羞!”(尼2:11-18)因此,在亚达薛西王颁布谕旨重建耶路撒冷的同一年,尼希米落实并展开了耶路撒冷的重建工程。毫无疑问,“七十个七的时期”确实始于公元前455年。
在短短52天内,即在以禄月(8-9月间)二十五日,城墙的修复工程就大功告成了。(尼6:15)之后,耶路撒冷城其余部分的修复工程也马上展开。在最初“七个七的时期”(即49年),尼希米得到以斯拉的支持,后来还得到其他人的协助,他们辛勤工作,共同渡过了一段“艰苦的时期”,一方面要解决犹太人的内部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应付撒马利亚人和其他民族的阻挠。(但9:25)到了玛拉基写玛拉基书的日子(公元前443年后),犹太的祭司已变得非常腐败,估计就是在这个时候,已经回到亚达薛西王那里的尼希米(参看尼5:14;13:6,7)重返耶路撒冷。至于尼希米从公元前455年开始,亲自督导了耶路撒冷的重建工程多久,圣经则没有透露。无论如何,整个工程显然在49年(七个七的时期)内大致完成,而当时重建起来的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圣殿在弥赛亚来到时依然屹立。(见玛拉基书条下的“成书时间”)
弥赛亚在“六十九个七的时期”过后出现 “六十二个七”(但9:25)是七十个七的一部分,是紧随“七个七”之后的,由“七个七”结束后开始计算。换言之,从“颁布谕旨”重建耶路撒冷到称为“弥赛亚”的领袖出现,会有“七个七”加“六十二个七”,共长“六十九个七”的时期(483年)——从公元前455年开始,到公元29年结束。正如上文指出,耶稣正是在公元29年秋季受浸和受圣灵膏立的,并随即以“弥赛亚”的身份展开传道工作。(路3:1,2,21,22)
由此可见,但以理书在事前几百年,就已精确地预告弥赛亚会在哪一年出现。没有确凿的证据显示,公元1世纪的犹太人根据但以理的预言算出了弥赛亚出现的年份。但圣经报导:“当时民众满怀期待。关于约翰,人人都在心里猜想说:‘莫非他是基督?’”(路3:15)不过,尽管他们知道弥赛亚快到了,却无法确知他会在哪个月、哪一天来到。正因为这个缘故,犹太人猜想也许约翰就是基督;但约翰其实是在公元29年春季开始传道的,比耶稣受浸和受膏早了大约六个月。
在一七之半“被剪除” 加百列继续告诉但以理,说:“那六十二个七的时期过后,弥赛亚要被剪除,一无所有。”(但9:26)在“七个七”加“六十二个七”的时期结束后大约三年半,基督在苦刑柱上“被剪除”,好成为人类的赎价;他献出一切,自己就一无所有了。(赛53:8)在最后“一个七”的头三年半里,耶稣不遗余力地向人传道。有一次,也许是公元32年秋季,耶稣把犹太人比作一棵“三年”不结果实的无花果树(参看太17:15-20;21:18,19,43)。在比喻中,葡萄园工人对主人说:“主人,今年姑且放过它,等我在树周围挖坑施肥,将来结出果实就好,不然你再把它砍了吧。”(路13:6-9)当时,耶稣向冥顽不灵的犹太人传道已有三年,正踏入第四年,他所说的三年也许就是指这段时间。
契约的效力必延续“一个七的时期” 但以理书9:27说:“弥赛亚必为许多人延续契约的效力一个七的时期[7年]。这一个七的时期过了一半,他就废止人所献的祭牲和礼物。”这里说的“契约”不可能指律法 之约,因为圣经表明,基督献出自己作为祭物时,上帝就“把[律法]钉在苦刑柱上废除了”(西2:14),而这是在最后一个七的时期过了一半(三年半)时发生的。另外圣经也说:“基督既替我们成了受咒诅的,就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这样,亚伯拉罕的福分就可以借着耶稣基督,临到外邦人身上”。(加3:13,14)事实上,上帝确实按照他跟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借着基督继续赐福给亚伯拉罕的子孙,而外邦人仍然是局外人;直到彼得向意大利人哥尼流传讲福音,情况才有所改变。(徒3:25,26;10:1-48)一般认为,大数城的扫罗在公元34年左右成为基督徒,在其后一段日子里,各处的会众都平安无事,受到强化;哥尼流一家则是在此之后才归信的。(徒9:1-16,31)由此看来,哥尼流加入基督徒会众是公元36年秋季左右的事,正好标志着“七十个七的时期”的结束,这段时期始于公元前455年,共长490年。
“废止”祭牲和礼物 经文说祭牲和礼物必“废止”,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使之安息或安歇、停止运作”。但以理书9:27中被废止的“祭牲和礼物”,固然不是指耶稣献上的赎价祭物,按理也不是指耶稣的门徒所献的属灵祭物。显然,这是指犹太人按摩西律法的规定,在耶路撒冷的圣殿所献的祭牲和礼物。
“一个七的时期过了一半”,意思就是过了三年半。既然第七十个七年大约始于公元29年秋季,即耶稣受浸和受膏成为基督的时候,这个“七”年过了一半就是公元33年春季,即当年的逾越节(尼散月十四日)。按格雷果里历来计算,当天应该是公元33年4月1日。(见主的晚餐条下的“创立仪式的时间”)使徒保罗说,耶稣到世上来,是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即废除“先前的安排[按律法规定而献的祭牲和供物],为要确立后来的安排”。耶稣牺牲生命作为祭物,达成了这个目的。(来10:1-10)
直到圣殿在公元70年被摧毁为止,犹太祭司一直在耶路撒冷的圣殿献上祭物,尽管这样,他们所献的赎罪祭在上帝眼中已毫无价值,不蒙悦纳。耶稣死前不久对着耶路撒冷哀叹说:“你们的殿被撇弃,留给你们自己了。”(太23:38)圣经说:“基督只献了一次祭,就永远赎罪……他只献一次祭,就使成圣的人永远完美了。”“既然这些罪都宽恕了,自然不必再献祭赎罪。”(来10:12-14,18)使徒保罗指出,既然耶利米预告上帝必另立新约,就表示前一个约(律法之约)已陈旧过时,“快要消逝了”。(来8:7-13)
终止犯法,除净罪孽 耶稣“被剪除”后从死里复活,升到天上,借此“终止犯法,除净罪孽,赎尽罪过”。(但9:24)律法之约显明犹太人是有罪的,因违犯了上帝的约而被定罪受诅咒。圣经说摩西律法“叫过犯显得多”,可是罪越多,上帝借着弥赛亚所显的慈悲和恩典也就越多。(罗5:20)凭着弥赛亚献上的祭物,衷心悔改的罪人得蒙宽恕,罪孽和罪过一笔勾销,刑罚也通通免除。
引进万世的正义 基督在苦刑柱上牺牲生命,使所有怀具信心而衷心悔改的人可以跟上帝和好。基督成为求恩的祭牲,除净和遮盖他们的罪,打开机会之门,使他们可以蒙上帝称义。这名副其实是“万世的正义”,凡被称义的人都得享永生。(罗3:21-25)
膏立至圣所 耶稣受浸以后,圣灵好像鸽子降在他身上,膏立了他。不过,膏立“至圣所”不单单指膏立弥赛亚,因为“至圣所”指的不是某个人。在圣经里,“至圣所”常常用来指耶和华上帝在天上的居所或至圣所。(出26:33,34;王上6:16;7:50)因此,但以理书所说的“至圣所”显然跟“更大、更完备的圣幕”有关(这个圣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也就是大祭司耶稣“带着自己的血”进去的那个至圣所。(但9:24;来9:11,12)耶稣牺牲生命作为祭物,然后把这个祭物的价值献给天父时,天就仿佛是地上的至圣所(即圣幕和后来圣殿里的至圣所)所象征的属灵实体。这时候,上帝在天上的居所已受到膏立,意即被分别开来,成为伟大的属灵圣殿安排中的“至圣所”,这个安排是在耶稣于公元29年受圣灵膏立时开始运作的。(太3:16;路4:18-21;徒10:37,38;来9:24)
给异象和先知的话盖印 在弥赛亚身上得以实现的事,包括牺牲生命作为祭物、从死里复活、带着所献祭物的价值显在天父面前以及在最后“一个七的时期”成就的其他事,全都“给异象和先知的话盖印”,证明这些异象和预言可信可靠,是来自上帝的。这就好像上帝为这些异象和预言亲自盖印,证明确实是来自他而非有罪的人的。另外,异象和预言被盖印封住,则指这些话只会在弥赛亚身上应验,并通过上帝借他成就的事来应验。(启19:10)一个人只有仔细留意弥赛亚,才能明白这些话的含义,才能知道这些话如何实现;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但9:24)
城和圣所终必荒凉 整段七十个七的时期结束后,但以理书9:26,27预告的事果然应验;而当时临到犹太人身上的灾祸,其实就是他们在最后一个七的时期内弃绝基督所招致的恶果。历史表明,挥军进攻耶路撒冷的那个领袖,是罗马皇帝韦斯巴芗的儿子提图斯。罗马大军势如洪水般涌进耶路撒冷和圣殿,摧毁了这座城和其中的圣殿。这支信奉异教的军队因为站在圣地,所以是“可憎之物”。(太24:15)耶路撒冷的终结来到以前,犹太人曾力挽狂澜,却都劳而无功,因为上帝已经作出判决,“荒凉的事已成定局”。圣经说:“已成定局的事将要倾倒出来,临到那终必荒凉的,直到把它灭尽为止。”
犹太人的诠释 马所拉文本是公元第一个千年末叶的文本,有自己的一套注音系统。显然,由于马所拉学者不承认耶稣基督是弥赛亚,所以他们在希伯来语文本的但以理书9:25“七个七”后面加上ʼath·nachʹ(阿特纳),即表示停顿的符号,把“七个七”跟后面的“六十二个七”拆开。这样,预言中的六十二个七(434年)读起来就是指重建耶路撒冷的那段时期了。伊萨克·利泽的译本把经文译做:“因此你要知道,要明白,从颁布复兴重建耶路撒冷的命令到上帝膏立的领袖出现,其间必经过七个七:[这里用冒号代表句号]在这六十二个七期间,耶路撒冷城将重建,有街道,(周围)有濠沟;那是一段艰难的时期。”美国犹太人出版学会的译本也类似:“会有七个七;经过 六十二个七,城必重建起来。”在这些英语译本里,译者显然是为了支持自己对经文的诠释,所以加了“期间”和“经过”等词语。
E.B.皮由兹教授在牛津大学演说的讲辞脚注中,谈到马所拉文本所用的这个手法,说:“犹太人把句号放在经文שִׁבְעָה[七]的后面,目的是把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拆开。这种做法很不诚实,למען המינים(正如不赞成基督徒把经文直译的拉希[公元11-12世纪一个有名的犹太拉比]所说)‘针对的主要是异端教派[即基督徒]’。由于句子被拆开,因此后一分句的意思就变成‘在六十二个七期间,街道和城墙必重建起来’,也就是说,重建耶路撒冷要花上434年,但这根本是说不通的。”(《先知但以理》,1885,190页)
至于但以理书9:26,《和合本》是这样翻的:“过了六十二个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无所有”。犹太注释家认为,六十二个七是指一段直到马加比时代为止的日子,而“受膏者”则指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摧毁时在世的亚基帕王二世。另一种说法是,“受膏者”指公元前175年被安条克(伊皮法尼)罢免的大祭司奥尼亚斯。问题是,假如但以理的预言是在这两个人(无论是哪一个)身上应验,那就等于说这其实是无关宏旨、意义不大的预言,而且从应验的时间上看,跟“六十二个七的时期”有关的预言也根本说不上准确了。(参看《松奇诺圣经书集》[但9:25,26的评注],A.科恩编,伦敦,1951)
为了自圆其说,犹太学者认为“七个七”不是7乘以7年(49年),而是70年;但他们却同时认为“六十二个七”是62乘以7年。根据他们的理论,“六十二个七”指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的那段时期;但以理书9:25的“受膏者”可能是居鲁士,可能是所罗巴伯,也可能是大祭司耶书亚;但以理书9:26的“受膏者”则另有所指。
今天,英语圣经译本大都没有跟随马所拉文本的做法,没有把句号加进经文中。这些译本中有的在“七个七”后面加逗号,有的以措辞来显示“六十二个七”跟“七个七”同样是“七十个七”的一部分,而且不是指重建耶路撒冷的那段时期。(参看但9:25,KJ,AT,Dy,NW,Ro,Yg)詹姆斯·斯特朗在朗格的《圣经评注》(但9:25,脚注,198页)中指出:“马所拉文本把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这两段时期拆开,声称前一段指受膏者出现的terminus ad quem(意即‘最后时限’),后一段指重建耶路撒冷的时期,这个理解惟一的根据就是译者在两段时期中间加进了表示停顿的符号。……后一句因为没有介词,结果句子结构显得很牵强。因此,采纳《英王钦定本》的译法显然更可取更简单,而且也跟较古老的译本完全一致。”(译自P.沙夫的编译本,1976)
对于但以理书这个预言有什么含意,说法很多,有的认为跟弥赛亚有关,有的认为跟弥赛亚毫不相干。值得注意的是,《七十子译本》现存最古老的版本大大歪曲了希伯来语文本的原意。正如皮由兹教授在《先知但以理》(328-329页)中指出,这个古老版本的译者为了把预言套用在马加比人的斗争上,不惜窜改经文提到的时期,擅自增添和删减内容,变换词序。不过,今天大部分《七十子译本》的现代版本所根据的却不是这个歪曲原意的译本,而是公元2世纪犹太学者迪奥多蒂翁的译文,这个译文跟希伯来语文本是一致的。
另外,有人试图把预言中各段时期的次序颠倒过来,也有人把不同时期说成是彼此重叠的,甚至否认这个预言会在特定的时间应验。可是,提出上述见解的人其实只会把自己弄得头昏脑胀而已。为了自圆其说,他们不得不想出种种荒谬的理论来,或者干脆否认这些预言是来自上帝的。任何人要是否认圣经预言源于上帝,不但没法解决问题,而且会引起更多问题。关于这一点,上文提到的学者E.B.皮由兹评论说:“不信的人是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他们只想用合自己心意的方法去解说,这从来都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因为对这些人来说,世上凡事都可以信,只有上帝启示的话绝不可信。”(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