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关系上保持基督徒的团结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篇133:1。
1. 为什么基督徒的团结如此可喜?
特别鉴于今日世上有这么多纷争和不和,基督徒弟兄们‘和睦同居的确是何等的美善。’人们能够真正精诚团结,这的确是一件美事。这能够在人们当中形成亲密的友爱,因此他们会乐于彼此交往。在另一方面,不和是丑恶的,结果会造成憎恨、仇视及感情上的疏远。
2. 我们对圣经原则的共同看法应当怎样甚至在与业务有关的事上也加强弟兄之间的团结?
2 当基督徒与耶和华的其他仆人有业务关系时,他们对圣经原则所怀的共同见解应当加强彼此之间的弟兄友爱和团结。耶和华见证人一个小组的监督这样说:“世界正变得愈来愈无法信任,能够与有原则的基督徒同工共事的确令人振奋。我们无须每分钟都‘小心提防’。在这个制度里,在业务往来上纯洁忠实的人正愈来愈罕见。与一些心地忠实,不吸烟也不说粗言秽语,有自制能力而非惟利是图的人合作的确是一件乐事!”
3.(甲)有些什么业务关系牵涉到信徒同工?(乙)业务往来必须受什么原则所指引?
3 有些什么业务关系可能牵涉到信徒同工?其中之一是两个或更多的基督徒决定合伙做生意。另一种是一个信徒是雇主,另一个则是雇员。另一种情形是基督徒向另一个信徒提供产品或服务。在任何这样的业务关系上,当事人的行动必须受到耶和华所感示的道中有关忠实和忠诚的原则所指引。这样他们才能够加强弟兄之间的团结和共事的喜乐。——哥林多前书10:31。
4.经商的基督徒可能面对什么危险?
4 可是,潜伏的危险是:有些人可能没有紧守崇高的基督徒观点。他们可能开始过于注重自己的利益。(腓立比书2:4)金钱可能变成比基督徒的团结更为重要。但是,在业务方面的自私可以破坏弟兄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耶和华的关系。我们绝不希望见到这样的情形发生!——约翰福音13:34,35;希伯来书13:5;提摩太前书3:2,3;约翰一书3:16;4:20,21。
正式的协定至为重要
5.亚伯拉罕在购地方面的经验怎样表明正式协议的价值?
5 为了防止在业务往来方面发生误解,请考虑一下亚伯拉罕怎样购买一块土地。他“听从了以弗仑,照着他在赫人面前所说的话,把买卖通用的银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给以弗仑。于是麦比拉幔利前、以弗仑的那块田……都定准归与亚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并城门出入的人面前买妥的。”这并不是一项私人的君子协定。反之这是在见证人面前加以证实的正式协定。当事人对于所购置的东西和价格均毫无误解之处。——创世记23:2-4,14-18。
6.基督徒可以怎样以正式手续处理重要的业务交易?
6 类似地,基督徒在重要的交易上作出正式协定乃是明智之举。交易若牵涉到售卖一项物品,双方可以将所售卖的东西、价格、付款方法、在何时及如何交货、以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条件均写下来。事情若牵涉到一项服务,双方则可以将所要做的工作、应在何时完成、价格及其他的因素写下来。这份文件应当注明日期及加以签署,双方都应当持有一份。这样的书面协定在合伙做生意方面特别重要。这可以帮助双方清楚明白彼此的关系,并且帮助他们与耶稣的劝告一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在较复杂的交易上,在草拟书面协定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可能是明智之举。
7.(甲)关于书面协定,我们也必须考虑到其他什么事?(乙)基督徒在处理与业务有关的事上应当表现什么精神?
7 在草拟书面协定时,双方应当不但考虑到业务的目标,同时也考虑到可能的后果,例如在有必要时怎样终止合伙的安排。(箴言21:5)所有业务都含有冒险的成分,没有任何文件能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形均包括在内。环境若有改变,协定就可能要加以修改或重新议定。过了相当时候,当事人之一也许甚至看出他所作的业务承担是不智的,因此他可能必须以正当的方式终止这项业务关系。可是,他不应当利用这个手段去逃避由于他个人奢侈浪费或管理不善而招致的债务。事情应该由当事人加以讨论,看看是否可以将协定取消,若有必要的话则在经济上作出清偿。可是,一个负责的人必定会在合理范围内尽量履行合约的义务,即使他必须为此暂时改变自己的生活水准。(帖撒罗尼迦后书3:12)基督徒若想行事清白公义,就会设法履行自己在协定中的一切义务;即使这样行对他自己并非最为有利,他仍会这样行以求赢得耶和华的嘉许。“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诗篇15:1-4)在所有这些事上,耶和华的仆人均必须‘凡所作的,都要凭着爱心而作。’——哥林多前书16:14。
8.为什么在缔结业务关系之前先计算代价是好的?
8 有鉴于此,在缔结业务关系之前,先计算清楚代价是好的。(路加福音14:28-30)有些人可能满怀乐观地开始一门生意,但后来却在商场上触礁。例如,有些人觉得他们若自己做类似的生意,雇主所赚的利润便可以成为他们的了。但是他们却不意识到在今日这个竞争激烈的世界里,经营商业绝不是易事。每年在普世各地都有数以万计的生意倒闭。结果,许多基督徒在生意上经历过痛苦的失望之后再次受雇于人而有稳定的收入,他们反觉得如释重负一般。
尊重业务关系
9.基督徒在工作上能够以什么方式彼此表现尊重?
9 罗马书12:10说:“在互相表现恭敬方面要带头。”(《新世》)这样行的基督徒不会仅因为雇主是见证人同工便试图占对方的便宜;他们不会怀有许多世人的态度,认为既然雇主有经济能力,就应当容忍雇员的短处。反之,他们会借着优良的态度和辛勤的工作对雇主表现尊敬。(提摩太前书6:2)在另一方面,基督徒雇主会在对下属谈话及对待下属的方式方面对见证人雇员表现尊敬。雇主绝不应当觉得他比受雇于他的信徒同工高一等,反之应当记得两者都是耶和华的奴仆,在他眼中是平等的。(以弗所书6:9)此外,雇员和雇主都应当将加拉太书6:10的劝告时刻谨记在心:“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10.谦卑可以怎样帮助我们彼此表现尊敬?
10 人若虚怀若谷,就不难对人表现尊敬。例如,基督徒小组里一位谦卑的长老不会觉得难于在业务上接受一位信徒同工的指挥,即使后者在小组里并不享有同样的权利。在另一方面,谦卑的雇主不会觉得在小组的活动上难于接受手下身为长老的雇员的指挥。谦卑也会使两人不致吹毛求疵或期望对方十全十美,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12:3。
11.基督徒可以怎样在与业务有关的事上表现合理的精神?
11 圣经也吩咐说:“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合理。”(腓立比书4:5,《新世》)基督徒若仅因为与信徒同工交易,就期望获得特别的优待、最高的质素或总是最低的价钱,那就不合理了。基督徒也不应当因为雇主是信徒同工就认为自己有权可以随便请假或享有其他的权利,例如使用公司的机器或车辆。我们可能获得特别的优待、高水准的质素、低廉的价格或额外的假期,但却不应当要求获得这些东西。不合理的期望可以在基督徒当中引起憎恨而破坏彼此之间的关系。——箴言18:19。
12.关于为王国作见证,在工作地方需要怎样小心?
12 虽然基督徒希望对不信的人传讲上帝王国的好消息,在工作的地方他们却应当留意仅在适当的时候才向人作王国见证。(传道书3:1,7)他们若在工作时候如此行,就应当首先获得雇主的同意。不然雇主就可能不悦,以致为耶和华和他的百姓带来非难。(提摩太前书6:1)有其他的时候,例如午餐或小休的时候,我们可以向人作这样的见证。此外,若有几位见证人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他们不应当在理应工作的时候将时间花在彼此谈论神治事务之上。
留意经商的动机
13.保罗和在哥林多接待他的夫妇对世俗工作怀有什么看法?
13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与接待他的基督徒夫妇亚居拉和百基拉缔结一项业务关系。(使徒行传18:1-3)他们一同工作谋生;但与他们的主要目标——推广耶和华的崇拜——相比,谋生只是居于次要地位而已。无疑没有人能够指控他们“以敬虔为得[物质利益]的门路”。(提摩太前书6:5)三个人都蒙耶和华大大祝福而在圣经里受到称赞。——罗马书16:3-5。
14.(甲)为什么在开始一宗生意之前先查考一下动机是好的?(乙)有三个见证人怎样解决他们的难题?
14 基督徒若在开始一门生意之前仔细查考一下自己的动机,便可以避免许多困难。例如,一位基督徒可能希望有更多时间推广王国的事务,而他的合伙人却希望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准。一个人可能希望将利润再次投资以发展生意,但另一个人却宁愿缴付较重的赋税,不将利润再次投资以免增加负担。在一个国家里,三位有亲属关系的耶和华见证人合伙做生意。但后来他们对于各人希望被牵涉在生意中的程度发生了不同意见。他们的解决方法是彼此决定分道扬镳而将顾客在三人当中平均分配。这样他们保全了彼此之间的属灵和家属关系。他们听从了圣经的劝告“追求和陆的事与彼此造就的事”。——罗马书14:19,《新译》。
15.为什么我们特别需要留意自己对金钱所怀的动机?
15 基督徒也应当特别小心留意自己对金钱所怀的动机。圣经向我们指出,“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箴言28:20)基督徒若“想要急速发财”,就可能对一件远较宝贵的东西——基督徒的弟兄关系——视而不见了。这可以在小组里造成分裂不和,因为其他人可能不喜欢见到当事人将金钱置于王国事务之先。因此圣经提出警告说:“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落在试探中和陷阱里;又落在许多无知而有害的私欲里,使人沉沦在败坏和灭亡中;因为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爱钱财,就被引诱离开真道,用许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9,10,《新译》。
16.所有与业务有关的事均应当怎样处理?
16 “贪财”之心可以将基督徒引入歧途,方法之一是诱使他采纳不符合职业道德或甚至不忠实的经商手段。当事人的业务若牵涉到基督徒同工,就可能造成不和。这样的手段会危害到人与耶和华的关系。业务关系若要保持良好,当事人就必须时刻记住,在业务上欺骗乃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事。(箴言11:1;20:23)反之基督徒应当能够像使徒保罗一样说:“我们自信存有忠实的良心,因为我们希望在凡事上都为人忠实。”——希伯来书13:18,《新世》。
解决商业上的难题
17.业务上有些细小的难题可以怎样解决?
17 在弟兄之间的任何业务关系上,难题均可以产生。有些微小的难题只需应用彼得前书4:8便可以解决了,这节经文说:“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难题若无法以这种方式解决,就不应当容许其酝酿恶化,因为这可以使双方不再互相尊重,进而彼此疏远。解决的方法时常在于趁情况未恶化之前彼此作仁慈、坦白的沟通。上帝的道劝勉我们要迅速解决争端。——马太福音5:23-25;以弗所书4:26,27。
18.基督徒若相信他在业务上受到基督徒同工严重的亏待,便可以怎样行?
18 可是,基督徒若相信他在业务上受到一位信徒同工严重地亏待,就应当仔细留意跟从马太福音18:15-17所列出的步骤。采取第一、二个步骤通常便应当能够将问题解决了。若未能解决,第三个步骤是由受任命的长老去调查这件事。若有这样的事发生,长老应当尽力劝阻弟兄彼此诉讼。人若与信徒同工争讼,正如保罗说,这就“已经是你们的失败了”。他补充说:“为什么不宁愿受委屈呢?为什么不甘心吃亏呢?”(哥林多前书6:1-8,《新译》)遭受经济损失亦胜于与信徒同工打官司,以致为耶和华的名及小组带来羞辱,同时也破坏了我们的团结。当然,即使当事人没有采取法律行动,事情若牵涉到不忠实,小组亦可能需要采取若干行动。
19.长老对与业务有关的难题提出劝告时可以指出圣经中什么优良的榜样?
19 长老们对在生意上发生困难的人提出劝告时应当向他们指出亚伯拉罕在他与罗得的关系受到威胁时所立的不自私的榜样。亚伯拉罕虽然较年长,却仁慈地让罗得先拣选土地以免冒破坏两者关系的危险。(创世记13:5-11)长老们也可以指出撒该所立的好榜样。他愿意将家财的一半分给穷人,并用其余的对他所讹诈的人偿还四倍。——路加福音19:1-10;也可参看哥林多前书10:24。
20,21.关于世俗的活动,我们必须将什么事紧记在心?
20 基督徒仔细跟从圣经的劝告而得以顺利解决生意上的难题是多么好的事!这样他们甚至在生意失败时仍能够保持团结。我们若随时紧记在心,对基督徒来说,世俗的活动是次于王国事务和弟兄团结的,便可以导致这样的良好后果。基督徒若能够安排业务让他们有更多时候照料与王国活动有关的较重要的事,这也是好的。——马太福音6:33;可参阅腓立比书1:9,10。
21 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上,真正重要的乃是我们与耶和华和基督徒弟兄团体的关系。(马太福音22:36-39)我们永不希望见到这件事被世俗的影响或业务问题所破坏,因为绝对没有任何事比我们与耶和华的关系更重要,或像团结一致的弟兄友爱那么美好!
温习的问题
◻ 服从上帝的道可以怎样强化业务的关系?
◻ 为什么以正式手续去处理重要的交易是明智之举?
◻ 基督徒怎样在工作上彼此表现尊重?
◻ 为什么我们应当检讨一下自己在业务上的动机?
◻ 在解决生意难题方面,当事人应当表现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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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与以弗仑作正式的协定以证实所购置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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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罗、亚居拉、百基拉看来,作工谋生仅属于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