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行使“管教的杖”——是否过时?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言22:15。
“任何形式的体罚都是出于情绪激动的虐待行为,此风不可长。”——觉悟父母互助会。
当圣经谈及“管教的杖”时,往往会引发起激烈的争论。鉴于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儿童被父母虐待至死,这样的反应实在不难理解。这也许可以说明何以有一部圣经评释也误解了圣经容许人施行体罚的观点,认为这纯粹是“因应当日环境需要的一种文化观念”而已。
但是,圣经绝没有受某种文化观念所感示,反之它是受上帝感示的。(提摩太后书3:16)关于行使“管教的杖”,圣经的观点是否不合情理?我们最好查考这“杖”的真正意思。比方说:拼板玩具中个别的板片并不能表达完整的意念。惟有把全部板片拼合一起,才能看见图画的全貌。照样,“杖”也只是其中的一件板片而已。我们必须把“杖”跟其他与管教有关的圣经原则贯串一起,才能看见整幅图画的全貌。
平衡的观点
圣经只赞成以体罚来施行管教吗?请考虑下列建议:
• “不要激怒儿女。”
• “责罚儿女,不要过于严厉,也不要过分苛求,免得他们因而灰心气馁。”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些建议比圣经的观点合理得多。’但上述的建议正好是来自圣经的;它们分别记载在以弗所书6:4(《现译》)和歌罗西书3:21(《当代》)。
不错,圣经的观点很合理。它承认体罚通常不是最有效的教导方法。箴言8:33(《吕译》)说:“要听从管教”而非‘接触’管教。箴言17:10则说:“一句责备话深入聪明人的心,强如责打愚昧人一百下。”此外,申命记11:19推荐一套具有预防作用的管教方法,就是在平时把道德标准灌输给儿女。因此,圣经对管教的观点十分平衡、中肯。
“杖”又作何解释?
诚然,圣经的确提及施行管教的“杖”。(箴言13:24;22:15;23:13,14;29:15)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杖”这个字是从希伯来文舍别特一词翻过来的。对希伯来人来说,舍别特的意思是一根棍或棒,它好比牧羊人惯用的杖。按照这个涵义,权力的杖便意味着仁爱的指引,而非苛酷不仁的虐待。——诗篇23:4。
在圣经中,舍别特通常用来象征权力。(撒母耳记下7:14;以赛亚书14:5)每当论及父母的权威时,“杖”并不仅是指施行体罚而已。反之,它包括所有形式的管教,而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实并不需要施行体罚。但是假如真的需要施行体罚,这通常是由于其他方法皆不奏效之故。箴言22:15说,愚蒙“迷住”(“束缚”,《新译》;“缠住”,《吕译》)孩子的心,因此父母不得不施行体罚。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过错看来并非仅是由于一时顽皮贪玩的缘故。
如何施行管教?
在圣经里,施行管教总是与爱心、温柔并行的,而不是父母用来泄愤和表现暴戾行为的机会。善于教导的人应“温温和和地待众人,……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提摩太后书2:24,25。
因此,管教并不是供父母一时冲动用来发泄愤怒的机会。反之,管教是一种教导方法。既然如此,它是用来纠正孩子的过错。假如父母在盛怒下施行体罚,孩子并不会因此而得益,这其实只是父母借故泄愤的行动而已。
此外,有效的管教亦须有分寸。耶和华在耶利米书46:28向他的子民这样说:“[我]倒要从宽惩治你。”父母施行体罚时,必须把这项原则紧记在心。痛打或猛力摇动婴孩可能会导致婴孩脑部受损或甚至死亡。a父母的行动若超越了管教的原意——纠正和教导——这便可有虐待儿童之嫌。b
圣经绝不助长虐待行为
耶和华在纠正他的百姓之前曾说:“不要惧怕!因我与你同在。”(耶利米书46:28)执行管教时不应让孩子觉得仿佛被遗弃一般。反之,孩子应深信父母仍会与他们“同在”,并随时予以仁爱的支持和鼓励。假如体罚真的无可避免,孩子应明白何以要受到管教。箴言29:15说:“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
不幸的是,今天许多父母滥用了这根管教的“杖”。但事情不应归咎于圣经健全的原则之上。(请比较申命记32:5。)当我们考虑,“管教的杖”的真正涵义时,我们了解到它本是教导孩童的方法,而非用来虐待他们。犹如在其他事例上所表明一般,圣经的确“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后书3:16。
[脚注]
a 《摆脱痛苦:专为曾在童年受过虐待的成年人而写并以此为题材的书》警告说:“假如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掴打儿童,有可能演变成虐待儿童,因而使孩童受伤。利用器具、拳头击打孩童,拍打幼童或打他们身体脆弱的部位(如脸孔、头部、胃部、背部、生殖器官等)都有可能使体罚演变成虐待。”
b 亨利·比利亚博士与丹尼斯·马里狄夫博士合著的《父权》一书指出:“其实以温和的方式施行体罚才最有成效。假如孩子受到一个他深爱的人所管教,而他确知对方真的爱他,那么,这种感情力量便足以使孩子痛定思痛,改过自新。”
[第12页的图片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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