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拿》与上帝赐给摩西的律法
“开始的时候,我们仿佛是听到别人的一段对话一般;这段对话在很久以前就开始了,至于话题是什么,我们永远都没法弄清楚。……我们……感到,自己就像在远方的机场里,在等候转机的地方一样。别人说的话我们明白;可是,他们的话的含意,他们所关心的事,还有特别是他们声音中流露出的那种焦灼的心情,却叫我们十分迷惘。”犹太学者雅各布·诺伊斯纳用以上一段话,描述首次阅读《密西拿》的读者的感觉。诺伊斯纳又说:“《密西拿》开始的时候写得拉杂无章,而且结束得十分突兀。”
《犹太教历史》的作者丹尼尔·杰里米·西尔弗说,《密西拿》是“拉比犹太教的经典著作”。论到《密西拿》的实际地位,他进一步说:“《密西拿》取代了圣经,成为[犹太]成人教育的重点必修课程。”为什么一本这么晦涩难解的书,竟会变得这样重要呢?
部分原因是,《密西拿》有这样的一句话:“摩西在西奈接获《托拉》,然后交给约书亚,约书亚交给众长老,众长老交给众先知。众先知把《托拉》交给大议会的众人。”(《先贤箴言》1:1)据称,《密西拿》的内容跟摩西在西奈山所接获的信息有关,是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律法的不成文部分。大议会(后来称为公议会)的成员被人视为是历代睿智的学者或所谓哲人。哲人把若干法规辗转口传给下一代,直到最后有人把这些教训在《密西拿》里记录下来。可是,《密西拿》的内容全是凿凿有据的吗?到底是谁写下《密西拿》的呢?写作的目的是什么?《密西拿》的内容是摩西在西奈接获的吗?《密西拿》对我们今天有任何意义吗?
失去了圣殿的犹太教
在上帝灵示人写圣经的过程中,从来没有人认为上帝除了把一套成文律法传给摩西之外,还赐下了另外一套口传的律法。a(出埃及记34:27)这个观念是在多个世纪之后,由犹太教的法利赛派所首创的。法利赛派后来更开始公开鼓吹这种思想。公元1世纪期间,撒都该派和其他犹太人都起来反对这个没有圣经根据的主张。可是,只要耶路撒冷的圣殿仍然是犹太人的崇拜中心,有关口传律法的争议就不过是次要的事,因为在圣殿进行的崇拜令每个犹太人的生活井然有序,也赋予他们相当程度的稳定感。
可是,犹太民族在公元70年面对一场宗教危机,规模之大是事前谁也想象不到的。耶路撒冷被罗马的大军摧毁,超过一百万犹太人被杀。犹太人灵性生活的中心——圣殿——不复存在了,犹太人再也不可能按照摩西律法的规定,在殿宇献上牺牲,祭司也无法在殿宇服务。犹太教失去了崇拜的基础。《塔木德》学者埃丁·斯泰因萨尔茨指出:“公元70年……的一场毁灭……使重建一套宗教生活的架构成为刻不容缓的事。”犹太人果然重建了另一套宗教崇拜体系。
其实在圣殿遭毁灭之前,法利赛派的领袖、希勒尔的门徒、受人敬重的约翰兰·本·撒该已经得到快将登位为罗马皇帝的韦斯巴芗许可,把犹太教的属灵活动中心和公议会,从耶路撒冷迁到贾内奈去。斯泰因萨尔茨解释,耶路撒冷被摧毁后,约翰兰·本·撒该“所要处理的棘手难题,就是要为人民建立一个新的宗教中心,并且帮助他们适应新的环境。既然圣殿已经不复存在,他就得把人民的宗教热忱转移到另一个焦点上才行”。口传律法就是这个新焦点。
圣殿变成一片颓垣败瓦后,撒都该派和犹太教的其他教派也是一筹莫展。结果,法利赛派成了犹太教的主流,而且逐渐吸纳了各个本来反对他们的教派。法利赛派的显要拉比为了强调他们的团结合一,就不再自称为法利赛派,因为这个称号充满狭隘的派别色彩和党派意味。他们开始只使用“拉比”的尊称,或称为“以色列的哲人”。这些哲人建立起一套庞大的信仰体系,以求容纳口传律法这个概念。这个体系的架构既然是非物质的,跟圣殿相比,这样的架构更能抵挡得住人为的攻击。
确立口传律法的地位
虽然位于贾内奈(在耶路撒冷以西40公里)的拉比学院是当时的犹太教教育中心,其他教导口传律法的学院却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从以色列全地,远达巴比伦和罗马,都有这样的学府建立起来。可是,这却造成了另一个难题。斯泰因萨尔茨说:“以往哲人云集在一个地方的时候,学术研究的工夫是由[耶路撒冷]的一群学者进行的,因此一贯的传统得以保存下来,并且维持一致。可是,由于导师增多了,各自独立的学院又纷纷成立,结果衍生出……各种各色的宗教术语和措辞。”
教授口传律法的教师称为“坦拿”,这个称谓来自阿拉米语,基本意思是“研究”“复述”或“教导”。这个称谓的含义充分突出了口传律法的教导和学习方法,就是借着反复背诵和熟记来学习。为了使人容易记得各条口头传统,每条规条或传统都给精简成简练的片语。句子越简练越好。拉比于是力求发展出一种格式化、诗歌体的修辞风格,使口传律法的语句往往可以被吟颂或咏唱出来。可是,这一大堆的规条是杂乱无章的,内容也因个别教师而异。
阿奇巴·本·约瑟(约公元50年~135年)是个拉比,也是第一个把众多不同的口头传统律法有系统地加以整理的人。斯泰因萨尔茨描述阿奇巴说:“跟阿奇巴同时代的人把他的工作比做工人在田里收割农作物:无论找到什么,都割下来收在篮子里,待回家后才把农作物分门别类。阿奇巴研究过数不胜数、紊乱拉杂的条文,然后把它们仔细分成不同的类别。”
到了公元2世纪,耶路撒冷沦为废墟六十多年后,巴尔·科赫巴领导犹太人进行第二次起义,反抗罗马的统治。这次反叛同样以悲剧收场,差不多有一百万犹太人在这场叛乱中丧生,阿奇巴和他的许多门生也不能幸免。罗马皇帝哈德良后来颁布命令,严禁犹太人在圣殿被毁纪念日以外的日子进入耶路撒冷。这样一来,犹太人重建圣殿的希望也就彻底幻灭了。
在阿奇巴之后成为坦拿的犹太人都没有见过耶路撒冷的圣殿。可是,按照传统学习口传律法却成了他们的“圣殿”,成了他们的崇拜中心。犹大·哈-纳西是最后一个坦拿,他完成了阿奇巴和他的门生未了的遗志,为口传律法定下一套完整的体系。
《密西拿》的编纂过程
犹大·哈-纳西是希勒尔和迦玛列的后人。b他在巴尔·科赫巴起义期间出生,从公元2世纪末到3世纪初,是犹太人社区的领袖。“哈-纳西”是个称号,意思是“亲王”,由此可见他在犹太同胞的心目中拥有多么崇高的地位。犹太人更一般只干脆叫他做拉比。犹大·哈-纳西起初在贝特-舍阿里姆,后来在加利利的瑟福勒斯,领导他在当地的学院和公议会的工作。
犹大·哈-纳西意识到,犹太人跟罗马的冲突如果持续下去,就很可能危及口传律法的传授工作。于是,他决心为口传律法定下一套体系,以确保这些法则能够保存下来。他把当日顶尖的学者罗致到他的学院去,请他们逐点逐条地推敲口传律法的条文。经过多番讨论之后,他们把讨论的结果总结起来,运用一种结构严紧的希伯来语诗歌式散文体,把这些条文浓缩成极为简练的片语。
这些条文给总结起来、整理妥当后,根据主要题目分为六大卷。犹大·哈-纳西把各卷的内容进一步细分成63篇专论。犹太教的属灵架构终于大功告成了。在此之前,宗教传统一向是靠口头传述的。但为了进一步保护这些传统,现在一切传统终于都以书面记录下来,这实在是革命性的一步。这一套开创历史先河、把口传律法融入成文法体系的经典著作,就叫做《密西拿》。“密西拿”这个希伯来词语的词根是沙纳赫,意思是“复述”“研究”或“教导”。这个词的意思跟阿拉米语的坦内 一样,而坦拿 就是坦内 的衍生词,意指传授《密西拿》的教师。
编写《密西拿》的原意并不是要制定一套明确的法典。《密西拿》所涉及的多数是律法所管不到的例外情况,而且假设读者早已知道个中的基本原则。事实上,《密西拿》把犹大·哈-纳西时期,各间拉比学院所讨论过和教授过的课题辑集起来。《密西拿》的作用既是要为口传律法定出一个概要,供日后作进一步讨论,同时也是为口传律法创立一个可供继续发展的骨架式体系或基础结构。
《密西拿》并没有阐释摩西在西奈山所接获的律法;可是,关于法利赛派所首创的口传律法,以及这种律法的发展过程,《密西拿》却有所披露。《密西拿》也可以帮助我们明白《基督教希腊语圣经》的某些经文,了解耶稣基督跟法利赛派的某些对话。不过,我们阅读《密西拿》的时候该小心谨慎,因为《密西拿》所含有的思想实际上是公元2世纪的犹太人的观点。《密西拿》是第二圣殿时期跟《塔木德》时期之间的过渡产品。
[脚注]
a 关于这一点,纽约守望台圣经书社出版的英语册子,《世界终会有一天没有战争吗?》在8-11页载有更多资料。
b 请参阅1996年7月15日刊的《守望台》,“迦玛列——他教导大数城的扫罗”。
[第26页的附栏]
《密西拿》的各部分
《密西拿》分为六大卷,共有63篇专论,每一篇专论分成若干章和“密西拿”(即条文),或分成数段(但没有节)。
1.《哲拉音》(有关耕作的律法)
卷中各篇专论分别讨论进食前的祷告、跟农业有关的事情等。《哲拉音》的专论也论及什一贡、祭司所得的分、拾落穗和安息年的规定。
2.《摩埃得》(圣会,节期)
这一卷的专论,论及安息日、赎罪日和其他节期的有关律法。
3.《纳西姆》(有关妇女和婚姻的律法)
卷中的专论论及婚姻、离婚、起誓、作拿细耳人和处理怀疑通奸事件的方法。
4.《纳哲钦》(赔偿法和民法)
卷中的专论包含多个范畴,包括:民法和财产法、有关法庭和罚则的规定、犹太教公议会的作用、拜偶像、起誓和先贤论及道德的论文(《先贤箴言》)。
5.《科达希姆》(牺牲)
各篇专论论及与献上动物和谷物供献有关的各项规定,也描述圣殿的大小。
6.《托哈鲁特》(洁净礼的规定)
这一卷的各篇论及关于洁净的礼仪,讨论沐浴、洗手、皮肤病和各种东西的不洁。
[第28页的附栏]
《密西拿》和《基督教希腊语圣经》
马太福音12:1,2:“那个时节,耶稣在安息日走过谷田。他的门徒饿了,就开始摘谷穗来吃。法利赛派的人看见,就对他说:‘看啊!你的门徒竟然做安息日不可以做的事呢!’”《希伯来语圣经》并没有禁止耶稣门徒所做的事。可是,拉比在《密西拿》里却列出了39种在安息日不可以从事的活动。——《沙巴特》7:2。
马太福音15:3:“耶稣回答他们说:‘你们又为什么因自己的传统,越出上帝的诫命呢?’”《密西拿》的条文证实这的确是当时的人所怀的态度。(《公议会》11:3)《密西拿》说:“[遵守]抄经士的话,要比[遵守成文]律法上的话更小心。要是有人说:‘人不用带上经文护符匣。’他就干犯了律法上的话,但这样的人不用受罚;[不过,要是他说:]‘匣子里面该分为五个小格。’他擅自加添了抄经士的话,就该受惩罚。”——《密西拿》,赫伯特·丹比译,400页。
以弗所书2:14:“他[耶稣]是我们的和平:他使双方合一,又毁灭了在中间隔断双方的墙。”《密西拿》说:“殿宇山上有一道栅栏,高十个手宽。”(《米多特》2:3)外邦人不可以越过这道栅栏进入圣殿的内院。保罗在公元60年或61年写信给以弗所人的时候,这道栅栏仍然在圣殿里,所以保罗以这道矮墙来做比喻,用墙代表把犹太人和外邦人分隔开来的律法之约。可是,基督在公元33年去世的时候,这道墙就给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