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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解决弟兄间的纷争?守望台1994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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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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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解决弟兄间的纷争?守望台1994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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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若仍未能解决,就可以把问题交给会众处理。会众最初是指犹太人的长老,后来则指基督徒会众的长老。不肯悔改的犯过者会被逐出会众。这就是耶稣所说要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的意思,因为犹太人是不跟这些人来往的。可是,个别的基督徒却不能私自采取这项严厉的措施。惟独代表会众的受任命长老才有权采取这项行动。——可参阅哥林多前书5:13。
从犯过者有可能被开除一事,我们可以看出马太福音18:15-17的训示并不适用于轻微的冒犯。耶稣在这里所谈及的是严重的过犯,不过这类过犯是双方可以自行解决的。例如,过犯也许是诽谤,以致受害者的声誉蒙受严重损害。事情也许涉及金钱瓜葛,因为在接着的经文里,耶稣打比方论及一个不仁的奴仆,他虽然欠下主人一大笔钱,主人却免了他的债项。(马太福音18:23-35)一笔债项若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偿还,当事人也许只是周转不灵,因此双方可以很容易把问题解决。可是,如果欠债的人坚决不肯偿还债项,事情就可能演变成严重的过犯,显明欠债者犯了偷窃罪。
有些其他的罪是不能仅由两个基督徒自行解决的。在摩西律法之下,以色列人需要举报严重的罪。(利未记5:1;箴言29:24)同样,一切对组织的洁净有损的严重过犯都必须告知会众的长老。
然而,基督徒之间发生的大部分摩擦都无需用这个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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