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关于离婚和爱护孩子的教训
耶稣和门徒正在上耶路撒冷参加公元33年的逾越节庆祝。他们渡过约旦河,取道比利亚前往耶路撒冷。耶稣曾在数星期前到过比利亚,但却因为他的朋友拉撒路病倒而仓猝被召前往犹太。耶稣上次在比利亚时对法利赛人谈及过有关离婚的问题,如今他们又再旧事重提。
法利赛人对离婚一事有几派不同的见解。摩西曾说,妇人若“行为不检”,丈夫就可以跟她离婚。有些法利赛人认为“行为不检”仅是指妻子的不贞;但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也包括十分细微的过失在内。法利赛人想借此试探耶稣,于是问道:“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他们肯定不论耶稣怎样回答,他都会与法利赛人发生冲突,因为他们对这问题怀有不同的意见。
耶稣以巧妙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他没有诉诸任何属人的意见,而是重申婚姻的原意。他问道:“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耶稣表明,上帝原定的旨意是要夫妇长相厮守而非以离婚收场。但法利赛人反驳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耶稣回答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不错,上帝原本在伊甸园里设立正确的婚姻标准时,他并没有订出任何离婚的安排。
耶稣接着告诉法利赛人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来自希腊文por·neiʹa, 波尼亚]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由此耶稣表明,波尼亚——严重的性不道德——乃是惟一受上帝认可的离婚理由。
门徒获悉婚姻应当是一项永久的结合,惟独基于上述理由才可以离婚之后,他们有感而发地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人若打算结婚,就无疑应当严肃地考虑到婚姻关系的永久性。
耶稣接着谈到独身问题。他解释有些男子生来就是阉人,由于没有性能力而不能结婚。另一些是被人阉的,他们被人以残忍的方式使他们在性方面残缺不全。最后,有些人则为了使自己能够在与天国有关的事上作出更大贡献而压抑自己结婚及享受性关系的欲望。因此耶稣作出结论说:“这话[保持独身]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这时,有人带着自己的孩子来见耶稣。可是,门徒却责备这些孩子,并试图将他们遣走。无疑他们这样行是想耶稣免受不必要的打扰。但耶稣却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上帝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上帝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耶稣借此给我们一些多么优良的教训!我们若要承受上帝的王国,就必须仿效小孩子的谦卑可教才行。然而,耶稣的榜样也表明,特别是身为父母的人,花时间与孩子在一起是多么重要的事。耶稣于是抱着小孩子,给他们祝福,由此表明他对小孩子的确呵护备至。马太福音19:1-15;申命记24:1,当代;路加福音16:18;马可福音10:1-16;路加福音18:15-17。
◼ 法利赛人对离婚一事怀有什么彼此不同的见解?他们怎样试图试探耶稣?
◼ 耶稣怎样应付法利赛人的试探?他提出什么惟一的离婚理由?
◼ 为什么耶稣的门徒说倒不如不结婚还好?耶稣提出什么劝告?
◼ 耶稣对待孩童的方式给我们什么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