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三本福音书都记载有人把昂贵的馨香油倒在耶稣身上,在场的人就表示不满。许多使徒都表示不满吗?抑或主要是犹大才这样做呢?
我们从马太、马可、约翰所写的福音书都可以读到这个记载。看来是犹大带头表示不满的,然后至少有其他几个使徒附和他。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应当感激上帝命人写下四本不同的福音记录。每个执笔者所写的都是准确无误的,但不是所有执笔者都把同样的细节记录下来。我们把报道同一事件的几份记载比较一下,就能够对许多事件获得更全面的了解。
马太福音26:6-13的记载提及事情发生的地点:伯大尼麻风病人西门的家里。但记载却没有透露把馨香油倒在耶稣头上的女子的名字。然后马太说,“门徒 看见了,就感到愤慨”,并指责这个妇人浪费,说她本可以把油卖了,把所得的钱分给穷人。
马可的记载大体跟马太一样,不过他加插了一些细节。他记载女子打破了雪花石瓶子,也提及女子所用的馨香油是“真纯的甘松油”;这种馨香油可能是从印度进口的。马可就门徒抱怨一事报道说,“当下他们有几个人表示愤慨”,“他们 就对那个女子大感不悦”。(马可福音14:3-9)所以,两份记载都表示有多过一个使徒对女子的行动表示不满。事端是怎样引起的呢?
约翰当时也在场目击事件发生,他补充了一些相关的细节。他把女子的名字记录下来。这个女子就是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马利亚。约翰也提出一项与其他记载互为补足而非自相矛盾的细节;他提及女子用油“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把他的脚擦干”。如果我们把三个记载拼凑起来,就可以看出马利亚必然把油倒在耶稣的头和脚上。约翰证实她所用的是“真纯的甘松油”。约翰跟耶稣交情甚笃;他眼见耶稣受人埋怨,感到十分愤慨,于是说:“耶稣有一个门徒叫加略的犹大,是将要出卖他的,说:‘为什么不把这瓶馨香油卖三百第纳流斯,分给穷人呢?’”——约翰福音12:2-8。
犹大固然是耶稣的“一个门徒”,但在这里你可以察觉到约翰的义愤。犹大是耶稣的门徒,竟然想出卖耶稣,令约翰十分愤怒。翻译员霍华德·马西尼博士评论约翰福音12:4说:“这节经文在英语里所用的现在分词‘将要’和现在不定词‘将要出卖’,两者都描述一种持续不断的行动。这表示犹大出卖耶稣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早有预谋,可能已策划了许多天。”约翰接着提出一些更深入的细节,他说犹大抱怨,“不是因为他关注穷人,而是因为他是个窃贼,并且带着钱盒,常常拿走放在里面的钱”。
以上的事实足以表明,带头向耶稣抱怨的是窃贼犹大。他认为女子应当把昂贵的馨香油卖去,把钱放进他所带着的钱盒里。这样钱盒里就有更多钱可以给他偷了。犹大表示不满之后,有些使徒觉得他言之有理,于是随声附和。但这次事端的罪魁祸首无疑是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