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牢
(Prison)
监禁候审或犯法的人的处所。圣经原文有好几个词指监狱或牢狱,意思如下:“圆形的房子”(创39:20;参看Rbi8 脚注),“水池的房子”(出12:29,Rbi8 脚注),牢房”(王上22:27),“拘留所”(创42:19;耶52:11),“监牢”(士16:21;传4:14),“监”(代下16:10),“牢狱”(太11:2),“监狱”(太14:10),“拘禁所”(徒5:18)。
古代不同的民族,包括埃及人、非利士人、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都以监禁作为一种法定的刑罚。(创39:20;士16:25;王下17:4;拉7:26;耶52:31-33)囚犯可能会扣上脚镣,被迫做苦工,例如推磨。(士16:21;王下17:4;诗105:17,18;耶52:11)在埃及,受到信任的囚犯(例如约瑟)可能奉派看管其他囚犯,或伺候一些曾经居高位却成为阶下囚的人。(创39:21-40:4)
监狱的设立至少可追溯到公元前18世纪,圣经说当时约瑟被诬告入狱,“关进侍卫长府内的监狱”。(创39:20;40:3;41:10)埃及的这个监狱看来是个地牢,或形状像个水池的地洞,足以囚禁一些囚犯。(创40:15;41:14;另见赛24:22)
摩西律法没有以监禁作为刑罚。判决一般都马上执行。(书7:20,22-25)据摩西五经记载,惟独需要上帝明确的指示时,才会把犯人拘留。(利24:12;民15:34)可是,后来以色列人开始监禁犯人。例如,先知耶利米被“关进书记耶何拿单屋里的监牢”。这个监牢可能是个地牢,看来有几个牢房,环境极其恶劣,以致耶利米担心自己会死在那里。(耶37:15-20)后来,耶利米被转送到“卫兵院”囚禁,每天都获发一个饼充饥。他也可以接见访客,并做买卖。(耶32:2,8,12;37:21;另见王上22:27;代下16:10;来11:36)
公元1世纪,根据罗马人的惯例,狱吏或守卫要为看守的犯人负责。(徒12:19)因此,当腓立比的一个狱吏以为所有囚犯都逃掉时,他就想要自杀。(徒16:27)为安全起见,守卫常在监门站岗,用足枷把犯人双脚锁住,或用锁链把犯人双手跟自己的手扣在一起。(徒5:23;12:6-10;16:22-24)有些囚犯获准接见访客。(太25:36;徒23:35;24:23,27;28:16-31;见束缚犯人的器具;狱吏)
正如基督耶稣所预告,他的门徒有许多都经历牢狱之苦。(路21:12;徒26:10;罗16:7;西4:10;来10:34;13:3)使徒约翰被放逐到拔摩岛期间,在信中说反对者会继续迫害基督徒,把他们关在监里。(启2:10)
用做比喻 “监狱”可以用来比喻被掳之地(例如巴比伦)或在属灵方面处于被囚的境地。(赛42:6,7;48:20;49:5,8,9;61:1;太12:15-21;路4:17-21;林后6:1,2)在挪亚的日子反叛上帝的灵体,既不是血肉之躯,自然不能被监禁在某个地方,但他们的活动已受到限制,并且由于不再受耶和华上帝光照而陷于属灵的黑暗之中,情形犹如被囚在监牢里。(彼前3:19;犹6;见塔塔鲁斯)此外,撒但会被囚在无底深渊里一千年。无底深渊是个“监狱”,撒但在那里受到约束,就像死了一样毫无活动。(启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