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殿官
(Captain of the Temple)
地位仅次于大祭司的官长(徒4:1),负责管理在圣殿供职的祭司和利未人。职位较低的守殿官负责督导利未人守卫耶路撒冷的圣殿和维持秩序。(路22:4,52)利未人分为24班,每班轮流供职一个星期,一年两次。每班可能由一个守殿官管理,他辖下有几个守殿官负责督导班内的小组。
守殿官有权有势。他们跟祭司长合谋,买通犹大出卖耶稣。他们率领下属,跟祭司们一起去捉拿耶稣。(路22:3,4,52)守殿官也到圣殿逮捕彼得和约翰。(徒4:1,3)天使打开监门,释放了彼得和几位使徒之后,守殿官带着差役去捉拿使徒,把他们带到公议会面前,并没有动武。他们这样做表面上是合法的。(徒5: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