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
(Husband)
希伯来语ʼish(伊什,指男人)和希腊语a·nerʹ(阿内,指男性)都指已婚的男子。(何2:16,Rbi8 脚注;罗7:2,Int)希伯来语ʼa·dhohnʹ(阿多尼,指主),baʹʽal(巴阿,指领有人,主人)和reʹaʽ(雷阿,指伴侣,密友)也时常用来指丈夫。(创18:12;20:3;耶3:20)以色列的男子一旦订婚就叫“丈夫”,女子就叫“妻子”。(申22:23,24;太1:18-20)
男子承诺娶女子为妻或跟她订婚,就得送聘礼或聘金给女子的父亲或监护人。(出22:16,17)然后这女子就属于这男子。(出20:17)这男子就成为“巴阿”,意思是“领有人或主人”,女子则成为beʽu·lahʹ(贝乌拉),意思是“有家主的妻子”。(创20:3;申22:22;赛62:4)耶和华对古代的以色列国说:“我是你们的丈夫,你们的家主[‘巴阿’的一个形态]。”(耶3:14;赛62:4,5;见继承产业条下的“律法时期”)
在族长时代,丈夫代表家人献祭,审理家事。圣经全书几乎总是强调妻子该深深尊重丈夫,儿女该深深尊重父亲。(创31:31,32;伯1:5;彼前3:5,6;另见申21:18-21;斯1:10-21)
领导权 男子娶妻后有权制定家规,妻子从此就受“丈夫的律法”约束。(罗7:2,3)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该顺服丈夫。(弗5:21-24,33)不过,丈夫的领导权是相对的,因为他自己也要顺服上帝和基督的领导权。(林前11:3)
虽然是一家之主,丈夫却要在房事上对妻子尽本分,因为丈夫“没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妻子才有权”。(林前7:3-5)丈夫也有责任养妻活儿,满足家人的属灵需要。(弗6:4;提前5:8)
丈夫身为一家之主,责任重大。他虽然是妻子的头,却要明白妻子在上帝眼中也十分宝贵,妻子如果是基督徒,就尤其宝贵。丈夫应该爱妻子,好像爱自己的身体,因为妻子与他是“一体”的。(创2:24;太19:4-6;弗5:28,33)
丈夫要像基督关爱会众那样关爱妻子。(弗5:25,28-30,33)丈夫要尊重妻子,意识到她是“较弱的器皿”,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和情绪起伏。如果夫妇都是基督徒,丈夫就尤其要关爱妻子,因为二人一同“领受生命的分外之恩”,这样丈夫的祷告才不致受阻碍。(彼前3:7)即使妻子不信主,丈夫也不能以此为借口与她离婚或分居,相反,只要妻子愿意,他就该跟妻子同住,这样或许能帮助妻子成为基督徒,同时引领孩子得救。(林前7:12,14,16;见家庭;父亲;婚姻)
离婚 按照摩西律法的规定,丈夫可要求跟妻子离婚,妻子却不可要求跟丈夫离婚。丈夫要求离婚,就要写离婚文书给妻子。(申24:1-4)耶稣基督表明,上帝容许以色列人跟妻子离婚,只是通融 他们,因为他们心地刚硬。(太19:8)可是,假如有人勾引还没有订婚的处女,他就必须娶处女为妻(除非处女的父亲不同意),并且终生不可跟她离婚。(申22:28,29)
圣经《希伯来语经卷》和《希腊语经卷》都强调,丈夫只可跟妻子交合(箴5:15-20),婚姻人人都该尊重,因为淫乱的、通奸的,上帝都必审判。(来13:4)在族长时代和摩西律法下,耶和华容许人一夫多妻和纳妾,但在基督教创立以后,男子就只能有一个妻子。(创25:5,6;29:18-28;申21:15-17;太19:5;罗7:2,3;提前3:2)基督徒离婚再婚,惟一正当的理由是配偶“淫乱”。(太19:9;见淫乱)
用做比喻 耶和华上帝与古代的以色列国订立了律法之约,因此是以色列人的“丈夫”和“家主”。(耶3:14)使徒保罗说耶和华是受膏基督徒的父亲,“在上的耶路撒冷”则是他们的母亲,可见耶和华把自己视为“在上的耶路撒冷”的丈夫。(加4:6,7,26;另见赛54:5)
耶稣基督好比基督徒会众的丈夫。(弗5:22,23;启19:7;21:2)这个比喻不仅强调耶稣的领导权,还突显出耶稣对会众的关爱。他不但甘心为新娘舍命,而且一直喂养爱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