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
(Righteousness)
希伯来语tseʹdheq(采德克)和tsedha·qahʹ(采达卡),以及希腊语di·kai·o·syʹne(迪凯奥西内)都含有“正直”的意思,何谓正直也是按一定的标准 或准则 去评定的。“正义”一词常用来形容法官或判决,带点司法或法律的意味(因此,上述几个词语有时也译作“公正”)。(诗35:24;72:2;96:13;赛11:4;启19:11)在利未记19:36记述的摩西律法中,“采德克”出现过4次,都跟交易和买卖有关。经文说:“要用准确 的天平、准确 的砝码、准确 的量篮、准确的量瓶。”其他译本把“准确”翻作“公正”(新译),“公平”(现译)和“公道”(和合)。
标准由上帝来定 希腊学者肯尼思·维斯特说:“上帝是dikaios迪凯奥斯[正义]的完美标准,他不但确立何谓正义,也确保正义的涵义恒常不变,因为他自己是始终如一、永恒不变的。”这位学者接着引述克雷默的话,说:“圣经所说的正义,指符合上帝标准的正直公正,是按上帝的标准来衡量、体现于跟上帝标准一致的行为的,这种正义主要环绕上帝,跟人在上帝面前怎样行事有关。这名副其实是上帝的正义,称为dikaiosune theou迪凯奥苏内·泰乌(意思就是上帝的正义)(罗3:21;1:17),因为这种正义是属于上帝、是上帝珍视、是反映上帝品格的正义,参看弗4:24;这种‘正义’就是传给世上万国的好消息(罗1:17),是跟列国衡量各事的标准截然不同的。”(《希腊语新约词汇研究》,1946,37页)
路加形容(施浸者约翰的父母)撒迦利亚和他的妻子伊利莎白的话,显示了正义的含意。路加说:“他们俩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律例,无可指责”。(路1:6)要衡量一个人是否正义,得看他行事是否跟上帝的旨意和诫命一致。当然,上帝发出的某些命令会因时或因人而异:比如惟独挪亚接获指令要造方舟,又比如基督徒没有接获吩咐要遵守割礼的规定等。可是上帝的行事标准,他的品格,他是个怎样的神(见于他的所言所行),这一切都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因此上帝所定的标准就像“磐石”那样坚实可靠,的确是衡量受造众生的行为的完美准则。(申32:4;伯34:10;诗92:15;结18:25-31;33:17-20)
良善与正义 使徒保罗谈到基督为人牺牲生命一事时,看来区分了良善与正义。他说:“为正义的人死,很少人肯做;为良善的人死,也许有人敢为。但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已经为我们而死,上帝凭此就向我们显明自己的爱。”(罗5:7,8)一个人尽了本分,待人公正诚实,大公无私,守正不阿,不做坏事,不罔顾道德,就称得上是正义了。但保罗的话暗示,“良善”比“正义”更胜一筹。堪称“良善”的人必然是正义的,但他有的某些特质,正义的人不一定有。根据“良善”在希腊语的用法,以良善著称的人不但宅心仁厚(处处为人着想,要造福别人),并且乐善好施(把良善的情操化作行动)。良善的人不是但求符合公正的要求就算了,他会更进一步,本着真挚的关怀为人谋福利,帮助别人。(参看太12:35;20:10-15;路6:9,33,35,36;约7:12;徒14:17;罗12:20,21;帖前5:15)
保罗这番话表明,以“正义”著称的人也许会受人敬重甚至钦佩,但不一定能感动别人的心,达到愿意为他舍命的程度。但以良善著称的人却有点不同;由于他为人温厚,乐于助人,关怀体贴,慈悲大度,乐善好施,因此深受爱戴,他的良善能触动别人的心,不惜为他牺牲生命。
值得注意的是,在圣经里“良善”总是跟“恶”或“邪恶”成对比的。(约5:29;罗9:11;林后5:10;太5:45;罗12:9;16:19;彼前3:11;约三11)另一方面,“义人”则跟“罪人”(不义的人)成对比。(可2:17;路15:7)换言之,罪人(未能达到正义标准的人)不一定就是“恶人”或“邪恶的人”。同样,根据上述的“良善”的定义,“正义”的人也不一定就是“良善”的人。
每逢圣经把不完美的人形容为“良善正义”,都是从相对(而非绝对)的意义上来说的,例如圣经说亚利马太的约瑟“为人良善正义”,就是这个意思。(路23:50;另见太19:16,17;可10:17,18;见良善条下的“耶和华的良善”)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圣洁[因为来自上帝]、正义[因为绝对公正]、良善的[因为在各方面 都能造福遵守律法的人]”。(罗7:12;另见弗5:9)
耶和华堪称正义的最高典范 圣经常用希伯来语tseʹdheq(采德克)和tsedha·qahʹ(采达卡),以及希腊语di·kai·o·syʹne(迪凯奥西内)这些词语来形容上帝正义的处事方式。圣经说,上帝是充满正义的至高主宰(伯37:23;诗71:19;89:14),他按正义施行审判和执行判决(诗9:8;85:11;赛26:9;林后3:9),他按正义惩罚他的子民(赛10:22),他的审判显出正义(诗51:4;罗3:4,5),以及他为自己的子民主持公道(弥7:9)。
耶和华本身就是“正义的居所”。(耶50:7)因此,上帝名副其实是正义的最高典范,受造众生得以称义,也完全建基于他们跟上帝的关系。耶和华谨守自己制定的正义标准,始终如一,从不偏离。因此,受造众生可以对他有绝对的信心。论到耶和华,圣经说:“正义和公正是你宝座的基础”。(诗89:14)
既正义又慈悲 耶和华无比正义、公正、圣洁和纯全,绝不宽容任何形式的罪,不会把罪视作等闲。(诗5:4;赛6:3,5;哈1:13;彼前1:15)换言之,除非公平的要求获得满足,或者说有了合法的基础,否则上帝是不能赦免人的罪的。凭着分外恩典,上帝为此作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安排,把自己的儿子献上作为求恩祭牲,为人赎罪。这样,上帝就可以在不违反正义的前提下,向所有接受赎价安排的罪人发慈悲了。关于这一点,保罗说:“可是,现在上帝的正义不靠律法就能显明出来……这里说的上帝的正义,是借着对耶稣基督的信心而来的……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荣耀。人凭基督耶稣的赎价获得释放,靠上帝的分外恩典称义,是白白得来的恩赐。……这样,上帝……把[天生有罪而]信耶稣的人称义的时候,自己就显为正义了。”(罗3:21-26;见称义)
追求上帝的正义 耶稣勉励他的听众:“你们要不断先追求王国和他的正义,这一切别的东西也必赐给你们了。”(太6:33)一个人必须不断追求上帝的王国,热切盼望王国的来临,忠于这个政府。但他也必须谨记:这个王国是上帝的,因此他要按照上帝的旨意和是非标准待人处事,持续不懈地“更新思想”,使自己在生活每一方面都符合上帝的正义。(罗12:2)另外,他还要“穿上新品格。这新品格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创造的,体现真实的正义和忠贞”。(弗4:23,24)
犹太人一心要确立自己的正义,以为这样就可以稳稳当当地进上帝的王国,并没有顺服上帝的正义。(罗10:1-3)难怪耶稣对门徒说:“我告诉你们,你们要不是比抄经士和法利赛派正义,就绝不能进天上的王国。”这些人严格遵守某些律法的条文以及自己添加的传统规定,摆出一副正义的模样,结果却因自己的传统,叫上帝的话语作废。他们更弃绝了耶稣;耶稣本是上帝差来使人得以称义的救主。(太5:17-20;15:3-9;罗10:4)
不能靠行为称义 显然,不完美的人不可能靠遵守摩西律法或自以为义的行为而称义,因为他们根本达不到上帝正义的标准。(罗3:10;9:30-32;加2:21;3:21;多3:5)被上帝“称义”的人一方面要对上帝怀具信心,不倚仗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努力按照上帝的正义标准行事,以行动证明自己对上帝有信心。(创15:6;罗4:3-9;雅2:18-24)
律法本身是正义的 当然,这不是说摩西律法不包含上帝正义的标准。正如使徒保罗说:“因此,律法本身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正义、良善的。”(罗7:12;申4:8)摩西律法达成了上帝的旨意,就是使罪显明出来,成为监护老师,带领心地正直的犹太人到基督那里去,并让人看见将来美好安排的影子。(加3:19,24;来10:1)可是,摩西律法却不能在完满的意义上使人成为正义,也就是说,在律法下的人没有因律法而成为真正的义人。他们都有罪,无法十全十美地遵守律法;他们的大祭司也不能靠着献祭和履行祭司的职务,为人民除罪。因此,谁想成为正义,惟一方法就是接受上帝通过基督而作的赎罪安排。(罗8:3,4;来7:18-28)信从基督的人得以称义是上帝的恩赐,绝不是应分的。对他们来说,基督“成了上帝所赐的智慧,也使我们符合正义,得以成圣,获得救赎”。人惟独通过基督才能成为真正的义人。这样,耶和华必大受显扬,因为他是一切正义之源,人得以称义全是他而非人的功劳,跟任何自以为义的行为都毫无关系,“正如经上记着说:‘夸耀的人该因耶和华而夸耀’”。(林前1:30,31;罗5:17)
义人得享福乐 上帝深爱义人,对他们关怀备至。大卫说:“我从前年轻,现在年老,从未见过义人完全被弃,也未见过他的子孙讨饭。”(诗37:25)所罗门说:“耶和华不让义人挨饿,却把恶人贪求之物推开。”(箴10:3)上帝已委任耶稣基督按正义审判天下,创建“新天新地”,有正义住在其中。(徒17:31;彼后3:13)上帝应许,义人终必承受大地,恶人要做“赎回义人的代价”,从地上被逐,因为恶人一天还在,义人就没有平安。另外,恶人的财产必全归义人,正如箴言说:“罪人积藏财产,归义人享用。”(箴13:22;21:18)
紧守正义的人必蒙上帝恩待,受人称许,从今直到永恒,因为“义人的美誉必受怀念祝福[直到‘千秋万世’],恶人的臭名却要腐朽湮没”。(箴10:7;诗112:6)
敬重和听从义人 谁有智慧,就该敬重耶和华眼中的义人,他们听从义人的劝戒和责备,必受益良多。对于耶和华通过义人(包括他的忠仆和先知)提出责备,大卫说:“义人责打我,是出于忠贞的爱;就算他责备我,也像把油加在我头上,我的头不会闪避。”(诗141:5)
“用正义当做胸甲穿上” 圣经劝勉人说:“要保护你的心,胜过保卫一切,因为生命之泉由心而出”,因此基督徒必须“用正义当做胸甲穿上”。(箴4:23;弗6:14)人心诡诈,不顾一切,有罪的人要防止自己的心腐化变质,就得顺从上帝的正义才行。(耶17:9)基督徒务要好好管束和薰陶自己的心。要做到这一点,惟一的方法是持守圣经的教诲。使徒保罗说,圣经“对于教导、责备、纠正、按正义施行管教,尽都有益,叫敬神的人可以完全胜任,装备齐全,做各样的善工”。所有人都应该心怀感激、虚心接受义人按上帝的话语所施行的管教。(提后3: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