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基督徒服事者是否必须独身?
独身,严格来说是指未婚状态。可是,根据《新大英百科全书》,这个词“通常用来描述那些因为自己是宗教受职人员、宗教家或虔诚信徒而禁绝嫁娶的人”。“独身”这个词专指“有些人为了履行神圣誓愿,为了相信这样(保持未婚状态)对自己的宗教地位或对自己在宗教上的献身、修道有帮助,而不嫁不娶”。
过去某些时候,若干主流宗教把独身定为服事者的必要条件。但独身对天主教来说已经成为了标签,基督教国没有其他宗教重视独身到这个程度。今天,天主教的独身制度掀起了相当炽热的争论。《威尔逊季刊》指出“近几十年来一个复一个研究的结论是,强制独身这个自12世纪以来晋身天主教司铎品位的必须条件,现在已经成为教会难于招募和挽留神父的根本问题所在”。据社会学家理查德·舍恩赫尔说:“历史和社会的演变提出如山证据,反对天主教教士必须由独身男性担任。”那么,圣经怎么看独身呢?
结婚好还是独身好?
自古至今,无数隶属众多不同宗教的男女选择独身。原因何在呢?很多时候是因为他们相信,肉体、物质的东西是“罪恶之源”。这引起一种想法:除非避免一切性行为,否则不能得到灵性纯洁。但这不是圣经的看法。在圣经里,婚姻被视为上帝赐给人类洁净、神圣的礼物。创世记中关于创造的记载,清楚把婚姻描绘为上帝眼中看为“好”的事情,显然不会妨碍人跟上帝建立灵性上纯洁的关系。——创世记1:26-28,31;2:18,22-24;参阅箴言5:15-19。
使徒彼得(伯多禄)和其他受上帝赞许,并在早期基督徒会众担任督导职位的仆人很多都是已婚的。(马太福音8:14;使徒行传18:2;21:8,9;哥林多前书9:5)使徒保罗(保禄)就委任会众监督——或者“主教”——一事给提摩太(弟茂德)的指引清楚表明这点。他写道:“监督[主教]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楷书自排;弟茂德前书3:2,《思高》)请留意,这里完全没有暗示“主教”结婚有什么不妥。保罗只是指出,“主教”不可以多妻;他如果结婚,就只可以娶一个女子为妻。事实上,由麦克林托克和斯特朗合编的《圣经、神学、教会著作百科全书》总结说:“新约中没有任何记载可以用来解作禁止教士结婚的福音条文。”
圣经对婚姻评价甚高,但当然不反对人出于甘心自愿的独身决定。圣经建议,对有些人来说,独身生活是好的。(哥林多前书7:7,8)耶稣基督说,有些男女会自愿选择过独身生活。(马太福音19:12)为什么呢?不是因为婚姻本身有什么不纯洁,妨碍灵性发展;他们选择独身,纯粹因为他们想在他们认为紧急的关头集中全力实行上帝的旨意。
强制独身之由来
可是,基督以后几百年间,情况有所改变。放弃神职人员身分而结婚的多明我会教士大卫·赖斯解释说,在公元最初三个世纪,“服事者有已婚的,也有未婚的”。后来,自称基督徒的人开始受一套思想影响,一个宗教作家描述这套思想是“希腊思想与圣经思想的混合物”,使人对性和婚姻产生歪曲的看法。
当然,有些人保持独身的原因仍然是,“要无拘无束地投身上帝王国的工作”。但其他人却主要因为吸收了上述的异教哲学才选择独身的。《新大英百科全书》说:“性接触会亵渎神灵并与神圣的事物互不相容,这种信仰遂成为教徒独身的主要动机。”
赖斯说,到公元4世纪,教会禁止“结了婚的教士在举行圣餐礼的前一天晚上有性行为”。后来,教会引入了每日圣餐礼,这就表示教士从此不可以有性行为了。最后,教士完全不准结婚,独身就成为任何想在教会中作服事者的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了。
使徒保罗正要人提防这样的发展。他写道:“圣神明明地说:在最后的时期,有些人要背弃信德,听信欺诈的神和魔鬼的训言,……他们禁止嫁娶。”——弟茂德前书4:1,3,《思高》。
耶稣基督说:“智慧凭着本身的作为,就证明是正义的了。”(马太福音11:19)偏离上帝的标准是否愚蠢,从行为和结果就能证实。作者大卫·赖斯就强制独身这问题访问过世界各地很多教士,有些跟他交谈的教士说:“你继续做教士,做尽你能做的好事,同时如果有些虔诚的女子很仰慕你,想跟你发生性关系,你就机警地接受好了。”
赖斯引述马太福音7:20指出:“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实,你们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他接着道出由强制独身引发的悲剧:“强制独身的果实就是,成千上万的男人过着双重生活,成千上万的女人过着破落的生活,成千上万的儿童被他们做教士的父亲抛弃,更不用说教士们自己所受的心灵创伤了。”
可尊重的婚姻是上帝的一次祝福。强制独身结果却破坏了人的灵性。另一方面,自愿选择的独身生活虽然不是更圣洁,也不是得拯救的必要条件,但对有些人来说,却实在是既有意义,又满足灵性的生活方式。——马太福音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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