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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在希腊大受攻击守望台1987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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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教士们的反对导致克里特岛的法庭否决了见证人的合法地位。
在法庭的摘要中,正教会声称,耶和华见证人并不是一个“为人熟知而受到认可的宗教”,从而“无权自称为基督徒”。因此,正教会认为见证人无权兴建崇拜的处所,也无权向别人谈论宗教。然而,这种心态是属于封建时代的,所反映出的乃是异端裁判所的精神而非“民主制度发源地”的精神。
耶和华见证人并没有试图否认正教会兴建教堂及传播自己信仰的权利。可是在这现代的日子,正教会应当强迫所有人接受它的宗教见解吗?特别是在思想自由的民主社会里?没有任何西方的民主国家曾如此行。
在普世各地,法律都承认耶和华见证人是个基督教团体。具有不同政治观点的政府容许他们有合法的权利可以兴建崇拜的处所及持有自己的信仰。耶和华见证人是个国际知名的基督教团体。这件事实从他们拥有超过三百万位活跃的传道员,以及有五百万其他人士出席他们的聚会一事足以见之。在全球超过200个国家地区里,他们组织成50,000个小组。
有鉴于此,教士们声称耶和华见证人并非“为人所知的基督教团体”一事根本是荒谬的。教士们的态度使希腊民主政府的声誉受到打击。此外,对于环球各地数以百万计的见证人来说,这也是一项侮辱,因为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深知他们有许多信徒同工曾为了自己的信仰而以身殉道。
“隐秘的”宗教?
同样荒谬的是,正教会在克里特岛的法庭上声称,耶和华见证人是个“隐秘的”组织。正教会说:“耶和华见证人的信仰并未完全为人所知,他们也没有将其公开透露。……他们没有‘祷告之所’,也没有其他公开崇拜的地方让公众人士随意入内。他们的崇拜仪式亦从未完全公开。”
甚至对耶和华见证人不大熟悉的人也知道这些指控其实大谬不然。见证人将他们的主张印成书刊,人人都可以随意查考。他们的聚会也向所有守法的人公开,并且不设劝捐。事实上,见证人在普世各地数百万人的家里教导人认识圣经,使别人可以熟悉他们的信仰!守望台圣经书社在环球各地所设的分社办事处每周均接待成千上万的参观者。
但是在这方面却有一种充满矛盾的情形。希腊的见证人何以不能在“祷告之所”里聚集呢?因为他们兴建聚会所的权利给剥夺了!由于希腊的见证人不能兴建聚会所,他们只好在私人家里聚集。于是正教会又指控见证人举行秘密集会!然而,在世界各地,耶和华见证人兴建了数以千计的会所供崇拜之用。可是,他们却无法在希腊如此行。
这样,你现在也许更明白何以,正如希腊萨洛尼卡大学刑事法律系教授马诺利达基斯(John Manoledakis)指出,正教会的声称“既不能掩饰[希腊]正教会本身的意图,也无法诉诸属下教友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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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在希腊大受攻击守望台1987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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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敌基督者’吗?
希腊正教会也声称:“耶和华见证人不但无权称为基督徒,意即基督的门徒,刚相反,他们其实是……敌基督者。”
圣经怎样论及“敌基督者”呢?在约翰一书2:22,圣经说:“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么?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这样,上帝所感示的道一语道破:敌基督者就是不接受耶稣的人。可是,耶和华见证人却接受耶稣!他们非但绝对相信耶稣,同时还紧紧跟从他的教训而行!事实上,人若不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曾从天上降下来,给人钉死,然后复活返回天上去,就根本不能成为耶和华见证人。
由于这缘故,任何声称耶和华见证人是‘敌基督者’的人若非误信传言或受偏见所蒙蔽,就是不怀好意。
‘提倡属地的犹太统治’?
正教会的另一项指控是:耶和华见证人提倡属地的犹太统治。正教会声称:“见证人其实是打着幌子行事。他们的真正目的——绝大部分的跟从者对这个目的均一无所知——是要建立一个‘普世的犹太神治王国’,以耶路撒冷为主要的活动中心。”
请问问数百万见证人他们是否相信这件事!绝没有一个人相信。虽然曾有一个时期有些人以为某些预言可能在这个世纪应验在实际的巴勒斯坦之上,这个见解早在50多年前已被人舍弃了!
箴言4:18说,“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这种逐步的启迪, 在圣经预言的应验支持之下,清楚表明现代的以色列共和国永不会接受耶稣基督为弥赛亚。因此,虽然正教会声称基督徒见证人鼓吹一个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地上犹太王国,这其实是另一个谬论。刚相反,见证人所提倡的乃是上帝王国的属天统治,正如耶稣所主张的一般。——马太福音4:17;6:10。
没有圣经根据的主张
教士用来煽动别人反对耶和华见证人的另一个理由是:见证人不接受教会的某些主张。其中最主要的是“三位一体”的信仰。但这件事与希腊实施民主政策有什么关系呢?何以人人都必须相信“三位一体”才能在希腊享有公民的自由呢?
耶和华见证人并没有否定耶稣的神性或神圣。他们接纳约翰福音1:1的话,承认耶稣是“一位神”。可是,教会声称耶稣不仅是“一位神”;反之,他就是全能的上帝,是三位同样永存,能力相等的神之一。
上帝所感示的道圣经并没有这样主张。反之,圣经清楚指出:“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翰福音3:16)耶稣从没有自称是全能的上帝。反之他说自己是“上帝[的]独生子”。任何人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去研读圣经都能够证实这点。——约翰福音3:18;10:34-36。
耶稣一而再的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父是比我大的。”上帝的道补充说:“子也要自己服……[上帝]。”——约翰福音5:19;6:38;7:16;14:28;哥林多前书15:28。
有鉴于此,‘三位一体’的信仰其实不是基于圣经的。那么,这个信仰起源于何处?它是公元325年举行的尼斯会议所采纳的。当时,变节背教的人把起源于古埃及及巴比伦的异教信仰与基督教混合起来。正如历史家杜兰特(Will Durant)在《文明的故事:第三部》一书里指出:“基督教并没有消灭异教的信仰;反之,它加以收纳。……‘圣三一’的观念来自埃及。”《新大英百科全书》则说:“不论是‘三位一体’这个名词,抑或是‘三位一体’的明确教义,均没有在新约里出现过。……这个教义是经过几个世纪和许多争论才逐渐形成的。”
可是,正教会若喜欢相信“三位一体”,它自然有权这样行。然而,它却无权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因耶和华见证人不相信这个主张就逼迫和逮捕他们,煽动暴民攻击他们而剥夺了他们的自由。
维护希腊的民主
希腊的宪法清楚表明:“宗教良心的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有已知的宗教均享有自由。一切崇拜仪式均受到法律保障而可以自由举行。”
在世界各地广为人知及受到法律认可的耶和华见证人全力支持以上的民主原则。他们希望希腊当局也维护这些原则而不容任何教会迫害异己,试图强迫别人接纳异端裁判所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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