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堕胎——是人口过剩的解决方法吗?
不论是国家政策抑或个人选择,堕胎在以往和现今均是控制人口的常用方法。
加拿大一份报章在题名为“中国大陆5,300万宗堕胎惨事”的报道中引述中国大陆公共卫生局所透露的统计,在1979至1984年间的惊人堕胎数字。这五年间的堕胎数目相当于加拿大人口的两倍有奇!
据日本估计,该国每年的2,100万宗妊娠当中有百分之30以堕胎收场。在日本各地,不少人把小石像或塑胶、灰泥制成的雕像放在佛寺里以纪念没有出生的孩子。
在世界的另一边,例如瑞典,自1946年以来一直准许人要求堕胎,理由基于“医学、社会医学、人道主义、优生学或胎儿受伤”不等。现在瑞典女子也像其他国家的人一样把堕胎看作受社会接纳、限制家庭人口数目的流行方法。
自古已然
在古代雅典,堕胎曾是控制人口增长的方法。据历史家杜兰特(Will Durant)在《文明的故事》一书中说,“自愿限制家庭人口乃是当时的习俗,方法包括避孕、堕胎或杀婴不等。”
堕胎在罗马帝国也非常流行。原因何在?杜兰特继续说:“妇人渴慕女性美过于母性美;以大体而论,渴望个人的自由看来与种族的需要背道而驰。……已婚的人大多数采用堕胎、杀婴、间断性交和避孕等方法去限制家庭人口。”在我们的时代,堕胎激增岂不是为了类似的理由吗?
早期基督徒的看法
早期的基督徒却与此截然相反,他们一致采取坚决立场反对堕胎。杜兰特补充说:“戕害异教社会的堕胎和杀婴是基督徒所禁止的,他们将此视为与谋杀无异。”是故,在希腊和罗马时代,虽然限制家庭人口是一种显著的社会现象,基督徒社会却严格遵守尊重生命神圣的道德律。像在古代以色列国中一样,儿女乃是蒙造物主赐福的标记。诗篇的执笔者说:“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诗篇127:3。
从上帝的话语圣经看来,显然‘生命之源’耶和华承认未出生婴儿的生命权。怎样承认呢?首先,圣经表明耶和华并非把未出生的胎儿仅视为一团体素而已。诗篇的执笔者描述造物主如何重视他的创造安排,说:“我在母腹中,你[耶和华]已覆庇我。……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篇36:9;139:13-16。
其次,个别的人若意外地扰乱了未出生婴儿的自然生长过程,上帝便要与这人算账。请留意摩西律法要这样的人负沉重责任,说:“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出埃及记21:22,23。
如果耶和华把意外伤害胎儿的事件看得这么严重,故意伤害胎儿——例如堕胎——的罪责要大多少?再者,既然上帝在出埃及记21章并没有为未出生的胎儿定出年龄的规限,根据年龄而提出的论据就无法成立了。
人口过剩的解决方法
可是,有些人仍然认为,由于粮食短缺日甚,适当的住宅不足,淡水供应减少,以有所选择的堕胎作为控制人口的方法可以减轻未来世代所受的压力。然而,这是使世界人口和地球环境保持平衡的唯一方法吗?
大约6,000年前,耶和华上帝清楚表示他对地上人口所订的旨意。他向第一对人类宣布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世记1:28)请留意上帝所宣布的旨意是要使人遍满地面而非达到人口过剩的地步。造物主要使世界人口获致均衡——保持合理的人口密度、生态平衡和适当的粮食生产。——以赛亚书65:17-25。
合理的推断是,赋予人类生殖能力的创造者会公平地控制这种能力的使用以求获致完美的均衡。这样就不必用堕胎去限制人口增长了。耶和华会借着他儿子耶稣基督的王国使顺服的人类舒适地遍满地球,在普世的乐园中永远生活。——以赛亚书55:8-11;启示录21:1-5。
[第23页的精选语句]
“堕胎和杀婴是基督徒所禁止的,他们将此视为与谋杀无异。”——历史家杜兰特
[第23页的图片]
“胎儿到了六个月大,就能够看物、听声、累积经验、尝味,甚至学习。”——维尼(T. Verny)医生,《未出生婴儿的秘密生活》一书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