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客勒
(Shekel)
希伯来人采用的基本的重量单位(撒上17:5,7;结4:10;摩8:5),也指金钱的价值,《和合本》译做“舍客勒”。根据45个刻有重量的舍客勒砝码的平均重量,每舍客勒估计重约11.4克(0.403常衡盎司;0.367金衡盎司);而一舍客勒则等于20季拉(民3:47;18:16)。另外有证据显示,50舍客勒等于一弥拿。(见弥拿)以现在的货币单位计算,一舍客勒银子现值2.2美元,一舍客勒金子值128.45美元。
圣经提到舍客勒时,多用来指银子或金子的重量。(代上21:25;尼5:15)钱币还没通行以前,银子(有时也用金子,但银子更普及)就等于货币一样,会在交易时被称量。(创23:15,16;书7:21)圣经谈到跟圣所有关的事时,所估定的银价有时以舍客勒做单位,“按圣所的标准重量”计算。(出30:13;利5:15;27:2-7,25)这也许是为了强调,重量要讲求精确,而且必须符合圣所的既定标准。
一般认为,《希伯来语经卷》说的“银子”指舍客勒银子,即当时的标准货币单位。(士16:5;王上10:29;何3:2)《塔古姆》和希腊语《七十子译本》都证实了这一点(创世记20:16中的“银子”跟创世记23:15,16中的“舍客勒”所用的是同一个希腊语词)。根据耶利米书32:9,耶利米先知买了一块田地,共用了“十块银子加八十克”(或译“十块银子加七舍客勒”)。这也许是个法定的计算方法,纯粹指十七舍客勒银子(和合,吕译,现译);也有可能指十舍客勒银子加七舍客勒金子。
另外,根据撒母耳记下14:26,当时也许另有“王室”的舍客勒,是有别于平常的舍客勒的;又或者经文指的是王室有一套专用的重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