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线上书库
守望台
线上书库
中文简体(普通话)
  • 圣经
  • 出版物
  • 聚会
  • 读者来函
    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 我们的生命来自耶和华,他严令吩咐人不可吃血。(创世记9:3,4)在向古代以色列人颁布的法典里,上帝规定血只可供指定的用途,因为血代表生命。他宣告说:“动物的生命就在血里。我把血赐给你们,让你们用在祭坛上为自己赎罪。”那么,人宰杀动物作食物又怎样呢?上帝说,要“把[动物]的血放出来,用泥土掩盖”。a(利未记17:11,13)耶和华再三复述这个命令。(申命记12:16,24;15:23)一部犹太圣经译本(The Soncino Chumash)说:“不得储存血,要把它视为不适合食用而倒在地上。”以色列人不得擅自取用、储存和使用另一个活物 的血,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属于上帝的。

  • 读者来函
    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 有时,医生会劝病人在手术前几个星期预先储存自己的血液(称为手术前自体血液储存法),到有急切需要时,就可以把自己预先储存的血液输进体内了。可是,这样收集、储存和输入血液,也直接违反了上帝在利未记和申命记的吩咐。圣经吩咐我们不该储存血,而是要把血放出来,仿佛把它还给上帝一般。就算摩西法典现已不再生效,耶和华见证人仍然尊重上帝包含在法典里的原则。他们决心要“禁戒血”。因此,我们不捐血,也不将血储存起来供输血之用,因为血是应当“放出来”的。收集、储存和输入血液都是违反上帝法律的。

  • 读者来函
    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 a 弗兰克·戈尔曼教授写道:“把血倒出来,最可能的意思是,用以表明自己尊重动物生命的崇敬举动。人这样做可以表明自己尊重创造这动物及维持其生命的上帝。”

中文简体(普通话)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录
  • 中文简体(普通话)
  • 分享
  • 设置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条款
  • 隐私政策
  • 隐私设置
  • JW.ORG
  • 登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