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笏
(Ehud)
1.便雅悯人耶叠的孙子,比尔罕的儿子;是个勇猛之士。(代上7:6,10,11)
2.便雅悯人格拉的儿子。(士3:15)由于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看为恶的事”,上帝就容许他们受摩押王伊矶伦奴役,达十八年之久。(士3:12-14)后来上帝拣选以笏去拯救他们。
以色列人向耶和华求救,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拯救者”以笏。以色列人托以笏把贡品送给伊矶伦。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长半米”(一肘尺;希伯来语goʹmedh戈梅德)。这里所说的长度,其实并不肯定。有些人认为仅长约38厘米(15英寸)。以笏是个惯用左手的人,原语的字面意思是“右手紧闭(有障碍)的人”。这并不表示以笏是个有残障的人,因为这个希伯来短语也被用来描述便雅悯部族的700个精兵,这些士兵自然不可能有残障,只不过是“惯用左手”而已,看来他们能左右开弓。(士3:15,16,Rbi8 脚注;20:16;对照代上12:2)虽然圣经没有明言以笏左右手都运用自如,但有这个可能。既然以笏惯用左手,他就把剑绑在右大腿上,藏在衣服底下。
以笏献完了贡品,就遣走抬贡品的人,自己却从吉甲的凿石处回到摩押王伊矶伦那里,当时王正坐在屋顶的御用凉堂上。以笏对王说:“我有上帝的话要向你禀告。”伊矶伦就从宝座上起来。以笏“伸出左手,从右大腿上拔出剑来”,刺入伊矶伦王那肥胖的肚子,“剑柄也跟剑身一起刺进去,剑身被脂肪夹住”。惯用右手的人很可能会伸手横过身体,从左方拔剑。因此伊矶伦没想到以笏竟用左手从右大腿上拔出剑来。杀死敌人的统治者之后,以笏把屋顶房间的门都关好锁上,就从通风口出去,安然逃走了。伊矶伦的仆人最后把门打开,发觉“他们的主竟已倒在地上死了”!(士3:15-25)
以笏逃到以法莲山区,召集了一支以色列军队,对他们说:“跟我来,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里了。”以色列人占据了约旦河的渡口,拦截摩押人,不容他们返回本土。摩押人的王被杀,无疑大大削弱了他们的士气,结果,以色列人击杀了一万个摩押人,“都是强壮的勇士,没有一个逃脱”。在以笏的领导下,以色列人制伏了摩押,“于是国内太平八十年”。(士3:26-30)
圣经没有明确地说以笏是“士师”,只是称他为“拯救者”(士3:15),俄陀聂则既被称为“拯救者”,也被称为“士师”(士3:9,10)。俄陀聂和以笏都生活在士师时代,这样看来,以笏不但是“拯救者”,同时也是士师。
3.历代志上8:1,6记载了便雅悯的后代,其中提及“以笏”这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