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杜顿
(Jeduthun)〔词根的意思可能是:赞颂〕
1.利未族乐手。耶杜顿看来以前叫做“以探”,因为约柜被运往耶路撒冷之前,圣经提及“以探”和另两个乐手希曼和亚萨,后来又在一个相同的记载中提及“耶杜顿”而非“以探”。(代上15:17,19;25:1)圣经没有记载耶杜顿的世系,却有以探的(代上6:44-47);没有提及以探的子孙,却列出了耶杜顿的后代(代上9:16)。圣经中,“以探”这名字(意思是“长久;长流不息”)被改为“耶杜顿”(词根的意思可能是:赞颂),无疑跟他奉派担任的工作有关。(代上16:41;见以探3)
耶杜顿和他的乐手家族曾在多个喜庆的场合“感谢赞美耶和华”(代上25:3),其中一次是大卫把约柜运到耶路撒冷的时候。(代上16:1,41,42)大卫重新编排乐手在圣所供职的班次,将他们分为24班;第2,4,8,10,12,14签抽出来的是耶杜顿的六个儿子,都由父亲指挥。(代上25:1,3,6,7,9,11,15,17,19,21)既然耶杜顿、亚萨、希曼分担了乐手的职责,可见利未人的三大分支(米拉利家族、革顺家族、哥辖家族)都有成员在圣所供职。(代上6:31-47)所罗门为圣殿举行启用礼时,这三队乐手一同奏乐赞美耶和华。(代下5:12,13)圣经记述希西家王的统治,以及犹太人从巴比伦获释回乡的时候,都提到耶杜顿的子孙。(代下29:1,12,14,15;尼11:17)
诗篇有三篇的题记(诗39,62,77篇)提及耶杜顿,《新世界译本》一律译作:“交给‘耶杜顿’的指挥”。请看看其他译本的译法,诗篇39篇有:“交与伶长耶杜顿”(和合,现译),“交给诗班长耶杜顿”(新译);诗篇62和77篇则有:“照耶杜顿的作法”(和合,新译,现译),“按照耶杜顿的体裁”(吕译,诗39,62篇)。这三篇诗的题记都说明执笔者另有其人,头两篇出自大卫,第三篇出自亚萨。圣经虽然说耶杜顿被称为“向王传达异象的使者”,说他“借竖琴……传达上帝的信息”,却没有说他是这三篇诗的执笔者。(代下35:15;代上25:1,3)因此,这三篇诗的题记提及耶杜顿,看来是要说明他的吟唱或演奏方式,或所用的乐器,而这些也许都是耶杜顿本人或他子孙所发明、引进,甚或推广的。
2.利未人。大卫把约柜带到耶路撒冷时,耶杜顿的儿子(或后人)俄别以东是守门人。(代上16:1,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