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
(Pasture Grounds)
农业用地,主要指牧放牲畜的草地。在以色列境内,利未人共有四十八座城,每一座四周都有牧场。这些地一概不可以卖,只有城内的房子可以卖,并按禧年的规定处理。(民35:2-5;利25:32-34;书21:41,42)
民数记35:4说,这些城外牧场的范围是从城墙起,向四周量一千肘尺(450米,1458英尺),但第5节又说,要在城外向东南西北量,每边两千肘尺。对于如何解决这两节经文在数字上的矛盾,说法不一。一个说法是:在希腊语《七十子译本》中,第4节的数字是“两千”而不是“一千”。然而,在希伯来语文本、《通俗拉丁文本圣经》以及叙利亚语《伯西托本圣经》却都说是“一千”。犹太圣经评注家提出了另一个可能性:一千肘尺(民35:4)是指橄榄园和牲口棚的范围,没有明显的边界;两千肘尺(民35:5)才是实际放牧的牧场、农地和葡萄园的范围,所以每边加起来是三千肘尺。
然而,这个说法其实纯属揣测,而且有些牵强,也许以下的解释更合理。一些圣经评注家认为:牧场的范围是从城的四边向东南西北各量一千肘尺;至于“城外”每边的两千肘尺,指的不是从城墙开始向外量的距离,而是沿着牧场的四边量出每边的长度,减去“在中间”的城的边长。这样,如下图所示,两组数字的矛盾就能解决了。
在关于圣殿的异象里,以西结看见圣所“从每边划出五十肘尺做牧场”。(结45:2)先知也看见“耶和华临在之城”,城外有牧场,每边二百五十肘尺。(结48:16,17,35)有人认为历代志上5:16提到“沙仑”的牧场,所说的沙仑是约旦河东某个地区或城镇的名字。经文中译做“牧场”的希伯来语词也见于以西结书27:28,跟泰尔有关,这座城一部分位于海岸,一部分位于海岛。在以西结书,这个词分别译做“沿岸”(现译)、“郊野”(和合,吕译,新译)、“原野”(新世)和“海岸”(思高),因此这个预言也许是说泰尔一带沿岸的居民必因这个城被毁而哀叹。
在古代以色列,羊是贵重的资产,因此牧放绵羊山羊的牧场是不可少的。(撒下7:8;代上4:39-41)羊群没有草吃,后果十分严重。(创47:3,4)牲畜能在广阔的草场上吃草,跟人们生活得丰裕安宁是密切相关的。(赛30:23;诗65:12,13;23:2)反过来也一样,牧场如果荒废,就表示土地荒凉(赛27:10);再次有人在牧场放牧则意味着人们重新得享和平与恩宠。(赛65:10;耶23:3;33:12;50:19;弥2:12)有爱心的牧人会把羊群带到安全、有大量青草可吃的牧场去,耶和华也会这样引领和照顾他的子民。(诗79:13;95:7;100:3;结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