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义
(Declare Righteous)
在圣经里,希伯来语动词tsa·dheqʹ察德克(相关名词tseʹdheq采德克,意即“正义”)有时译做“称为义人”和“判为正义”(出23:7;申25:1),有时也译做“证明无罪”。《希腊语经卷》对于“称义”的概念解释得特别详尽,相关的词语包括动词di·kai·oʹo“迪凯奥奥”,名词di·kaiʹo·ma“迪凯奥马”和di·kaiʹo·sis“迪凯奥西斯”,基本的意思都是撤销指控,被判无罪,视为正义。(见W.鲍尔编的《希腊语英语词典》,F.W.金里奇和F.丹克尔修订,1979,197-198页;另见《希腊语英语词典》,H.利德尔和R.斯科特合编,H.琼斯修订,牛津,1968,429页)
使徒保罗说,上帝发言,“就显出正义[‘迪凯奥奥’的一个词形]”,上帝受审,就能胜诉。(罗3:4)耶稣说“有智慧的行为自然显出正义”,意思是各人在审判日向上帝交账时,必凭自己的话“得以称义[‘迪凯奥奥’的一个词形]”或被判有罪。(太11:19;12:36,37)谈到两个上圣殿祷告的人,耶稣说谦卑认罪的收税人要比自吹自擂的法利赛派正义。(路18:9-14;16:15)使徒保罗说,人死了“就不用担负[‘迪凯奥奥’的一个词形]罪责”,因为他已为自己的罪付出代价,就是死亡。(罗6:7,23)
除了上述用法,这些词语也用于特殊的意义,专指上帝将某些人算为无罪(徒13:38,39;罗8:33),以及宣判他们绝对正义、配得永生;下文会加以探讨。
基督教创立以前 起初,亚当身心完美,是正义的,是“上帝的儿子”。(路3:38)亚当之所以堪称正义,是因为亚当由上帝所创造,上帝也宣布他所造的一切都“非常好”。(创1:31)可惜亚当没有紧守忠义,结果令自己和子孙在上帝面前失去了正义的地位。(创3:17-19;罗5:12)
然而,亚当的后代中也有一些人对上帝怀具信心,“与上帝同行”,包括挪亚、以诺和约伯。(创5:22;6:9;7:1;伯1:1,8;2:3)论到亚伯拉罕,圣经说他信从耶和华,“就算为义人了”。喇合用行动证明自己有信心,结果“得以称义”,在耶利哥城遭毁灭时保全了性命。(雅2:21-23,25)值得注意的是,雅各和保罗(保罗在罗马书4:3-5,9-11引述了创世记15:6的话)不约而同地在书信中指出,亚伯拉罕因信从耶和华而“算为义人”。要明白“算为义人”是什么意思,先得知道希腊语动词lo·giʹzo·mai(洛吉佐迈)的含义。
“算为”义人是什么意思 在古代,希腊语动词“洛吉佐迈”常用于运算或数值计算,比如会计学,既可指借项,也可指贷项;在圣经里,这个词主要指“视为、算做、看作”。比如哥林多前书13:5说,爱“不计较[‘洛吉佐迈’的一个词形]别人所加的伤害”(参看提后4:16);罗马书引述诗篇执笔者大卫的话,说:“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人多么有福!”(罗4:8)保罗提醒人看事情不要只看表面,要像人看账目那样既看借项也看贷项,才能作出正确的评估。(林后10:2,7,10-12)另外,关于自己的传道职分,保罗不希望别人“把[他]看得太高[‘洛吉佐迈’的一个词形]”,看得过了头。(林后12:6,7)
另外,“洛吉佐迈”也指“誉为、评价为、定级为、算为或当做(某群体、阶级或类别)”。(林前4:1)耶稣说自己必“被人当做[‘洛吉佐迈’的一个词形]不法的人”,意即被视为跟不法的人同伙,是他们的一分子。(路22:37)使徒保罗在罗马书指出,没受割礼的人若遵守律法,就“等于受了割礼”,意即在别人看来好像受过割礼一样。(罗2:26)他劝基督徒“要在罪的事上死去,但要靠着基督耶稣,为了上帝的事而活”,意即在罪的事上把自己看作已经死去。(罗6:11)另外,虽然外邦的受膏基督徒本来不是亚伯拉罕的后代,却被视为或算做他的苗裔。(罗9:8)
基于什么理由,亚伯拉罕在基督牺牲生命前就已被称为义人?
亚伯拉罕有信心,并以行动体现他的信心,所以被“算为[被视为或当做]义人”。(罗4:20-22)当然,这不是说亚伯拉罕和基督降世以前的其他忠心人物完美无罪;而是说由于他们坚信上帝关于“苗裔”的应许,力求遵守上帝的诫命,因此上帝没有把他们跟其他世人同样视为不义。(创3:15;诗119:2,3)耶和华仁慈地把他们算为无罪,是跟其他远离上帝的世人判然有别的。(诗32:1,2;弗2:12)由于他们所显的信心,上帝可以跟这些不完美的人来往和赐福给他们,却丝毫没有违反自己完美的公正标准。(诗36:10)然而,上帝的忠仆清楚知道自己是罪人,需要救赎,并殷切期待上帝在他所定的时候除去他们的罪。(诗49:7-9;来9:26)
凭着耶稣基督“一个人的义行” 圣经表明,耶稣基督不但降生时是个完美的人(彼前1:18,19),而且由于他在考验下紧守忠义,所以至死都是完美的。这跟上帝的旨意完全一致,因为上帝定意要这位带领人得救的领袖“因受苦而达到完美”。(来2:10)正如保罗在希伯来书5:7-10指出,耶稣受到熬炼,结果在服从和紧守忠义方面达到完美,可以胜任大祭司的工作,负起拯救人类的重任。耶稣以无懈可击的方式完成地上的任务后,被上帝确认为完全正义。耶稣是世上惟一凭自己 在上帝面前“称义”的人,他在考验下忠贞不渝,毫不动摇。通过耶稣“一个人的义行[di·kaiʹo·ma‘迪凯奥马’的一个词形]”,意即耶稣以十全十美的方式证明自己完全正义,包括为人类牺牲生命,好奠定基础,让所有信从他的人得以称义。(罗5:17-19;3:25,26;4:25)
在基督徒会众里 上帝的儿子降世为人,并成为圣经应许的救赎主以后,上帝跟他地上的仆人来往就增添了一个新理据。蒙召作基督的属灵弟兄、有希望跟他一同承受天上王国(罗8:17)的基督徒因信从耶稣,成为第一批蒙上帝称义的人。(罗3:24,28)这是至高的审判官耶和华上帝所作的裁决,谁都不能在他面前指控他所拣选的人有罪。(罗8:33,34)上帝为什么要作出安排,称他们为正义呢?
一个原因是:耶和华本身是圣洁的完美的(赛6:3),按照他的圣洁标准,所有被收纳做他儿子的人也必须圣洁和完美。(申32:4,5)上帝首要的儿子耶稣基督证明自己完美无瑕,他“忠贞不渝,没有奸诈,没有污秽,与罪人分离”。(来7:26)但耶稣的门徒却是从亚当的后代中拣选的;亚当犯罪后所生的后代都有罪,都不完美。(罗5:12;林前15:22)正如约翰福音1:12,13指出,耶稣的门徒本来都不配称为上帝的儿女。但凭着耶和华上帝的分外恩典,根据他所制定的程序,这些蒙恩的人得以跟上帝缔结属灵的关系,被“收纳做儿子”。(罗8:15,16;约一3:1)由于他们对基督的赎价显出信心,因此上帝可以称他们为义人,把他们的罪一笔勾销,借此为收纳他们做儿子奠定了基础。(罗5:1,2,8-11;另见约1:12)这样,他们都被“算为”义人,一切罪过都获得赦免,不再算在他们的账上了。(罗4:6-8;8:1,2;来10:12,14)
因此,跟亚伯拉罕(以及基督降世前耶和华的忠仆)被称为义人相比,基督徒被称义所蕴含的意义要重大得多。论到亚伯拉罕被称义,门徒雅各说:“这就证实了经上所说的:‘亚伯拉罕信从耶和华,就算为义人了。’后来他得以称为‘耶和华的朋友’。”(雅2:20-23)由此可见,亚伯拉罕因信心称义,是成为上帝的朋友,但不是成为上帝的儿子,他没有经历“重生”,也不会到天上去。(约3:3)圣经显示,基督降世以前,上帝从没有向任何人提出成为上帝的儿子或到天上去的希望。(约1:12,17,18;提后1:10;彼前1:3;约一3:1)
尽管受膏基督徒在上帝面前被算为义人,但他们的血肉躯体仍然是不完美的。(约一1:8;2:1)既然他们将来要到天上去,在地上的躯体完美与否就根本不重要。(林前15:42-44,50;来3:1;彼前1:3,4)重要的是,他们一旦被称义或“算为义人”,就满足了上帝的公正原则,上帝就可以跟这些被收纳做儿子的人订立“新约”,这个约是凭耶稣基督的血得以生效的。(路22:20;太26:28)这些从圣灵而生、蒙收纳做上帝儿子的人成为属灵的以色列,成为新约的成员,全都“受浸归入[基督]的死”,意即经历跟基督相若的死亡。(罗6:3-5;腓3:10,11)
尽管基督徒因为不完美和人性弱点所犯的罪已蒙耶和华赦免,但他们内心仍有斗争,就像保罗在罗马书7:21-25所描述的一样。圣经说,有两种律法在人心里争斗,一种是“上帝的律法”(即基督徒更新思想后渴望服从的律法;罗12:2;弗4:23),另一种是“罪的律法”。基督徒虽然被算为义人,罪蒙赦免,但他们的肉体仍旧是不完美的。这场内心的斗争必考验他们对上帝的忠义。靠着上帝的圣灵和慈悲的大祭司耶稣基督的帮助,他们是能够打赢这场仗的。(罗7:25;来2:17,18)但他们必须持守对基督所献赎价的信心,继续跟从耶稣的脚踪走,才能在上帝面前保持正义的地位。(参看启22:11)这样,他们就能“使自己所蒙的呼召和拣选确定不移”了。(彼后1:10;罗5:1,9;8:23-34;多3:6,7)可是,如果他们惯常 犯罪,离弃信仰,就等于“把上帝的儿子重新挂在柱上,公然羞辱他”了,他们必因此失去在上帝面前的正义地位。(来6:4-8)这样的人绝对逃不过毁灭的下场。(来10:26-31,38,39)难怪耶稣说有些罪“不会得到宽恕”;使徒约翰说,有“不至于死的罪”,也有“至于死的罪”。(太12:31,32;约一5:16,17)
耶稣基督至死忠心,“活过来的时候是灵体”,并获赐不死不朽的生命。(彼前3:18;林前15:42,45;提前6:16)因此圣经说,他“成为灵体而称义”(提前3:16;罗1:2-4),在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来8:1;腓2:9-11)。基督的忠心门徒切望获得像基督那样的复活(罗6:5),同享“上帝的本质”(彼后1:4)。
其他义人 在关于耶稣带着王国荣耀来临的比喻中,耶稣把绵羊般的人称为“义人”。(太25:31-46)值得注意的是,比喻中的“义人”显然有别于被耶稣称为“弟兄”的人。(太25:34,37,40,46;另见来2:10,11)在比喻中,像绵羊一样的人全力协助基督的属灵“弟兄”,显出对基督的信心,结果蒙上帝赐福,被称为“义人”。像亚伯拉罕一样,他们得以称义成为上帝的朋友。(雅2:23)“山羊”被永远剪除的时候,这些人必因自己的正义得保性命。(太25:46)
在启示录7:3-17记述的异象中也有类似的情况。经文说的“一大群”数目不确定的人,显然有别于14万4000个“盖了印的人”。(参看弗1:13,14;林后5:1)这“一大群人”已“用绵羊羔的血把自己的袍子洗得洁白”,可见他们在上帝面前有正义的地位。(启7:14)
不过,这“一大群人”渡过“大患难”以后,还没有被称义得着生命,也就是说,他们还没有被裁定有资格在地上享永生。在基督的千年统治期间,他们必须接受绵羊羔耶稣基督的引领,到“生命水的泉源”,继续汲饮生命之水。(启7:17;22:1,2)他们若对耶和华紧守忠义,经得起在千年末了的最后考验,他们的名字就可以永远记在上帝的生命册上。这样,他们就能在最圆满的意义上,蒙耶和华确认为义人了。(启20:7,8;见生命条下的“生命树”)
上帝的作为尽都正义 虽然上帝跟不完美的人来往,他却从没有违反自己所定的正义标准和公正原则。上帝从没有漠视或纵容罪过,没有说罪人可以靠自己称义。(诗143:1,2)正如使徒保罗解释:“所有人都犯了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荣耀。人凭基督耶稣的赎价获得释放,靠上帝的分外恩典称义,是白白得来的恩赐。上帝安排耶稣成为求恩的祭牲,造福对他的血有信心的人。上帝这样做,是要显出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往上帝一直宽容人,赦免了人所犯的罪。这样,上帝在这时代显出自己的正义,到他把信耶稣的人称义的时候,自己就显为正义了。”(罗3:23-26)因此,上帝赐人分外恩典,根据基督所献的赎价作出符合法理的安排,既能赦免一切信靠耶稣的人的罪,也能彰显自己是绝对正义、完全公正的。
“自显为义”是徒劳的 既然只有上帝才可以称人为义人,谁想靠自己或者别人的评价来证明自己正义,都是白费心机。约伯虽然没有直接指控上帝做得不对,却因为“自以为义,不以上帝为义”而受到责备。(伯32:1,2)一个通晓律法的人问耶稣怎样才能得永生,耶稣看出他想“自显为义”,回答时无形中责备了他。(路10:25-37)另外,耶稣谴责法利赛派常常“在人面前自称为义”。(路16:15)使徒保罗清楚表明,人人都是不完美的罪人,因此没有人能靠遵守摩西律法去证明自己是义人。(罗3:19-24;加3:10-12)保罗强调,人要蒙上帝称义,凭的是对耶稣基督的信心。(罗10:3,4)雅各受上帝启示作出补充,以亚伯拉罕和喇合的例子说明信心没有行动是死的,但这是指出于信心的行动,不是靠遵守律法自显为义的行为。(雅2:24,26)
有些人伪称使徒,无端质疑保罗的使徒身份,并批评他所作的善工,企图拉拢哥林多会众跟从他们。(林后11:12,13)保罗自问一向忠心履行职务,是基督的好管家。所以保罗认为,那些自命为审判官,妄图像“人间的法庭”那样审断他的人作出什么裁决,都是无关痛痒的。保罗说他也不会审断自己,只留待耶和华作出审断。(林前4:1-4)因此,圣经的原则是再清楚不过的:除非所作的判断以上帝的话语为依归,否则任何人的判断都不足以衡量一个人是否正义。人人都必须用心研读上帝的话语,让圣经查验自己。(来4:12)可是,假如犯过的人受到基督徒的弟兄,特别是会众的长老,根据圣经提出责备,他就不该为了证明自己正义而拒绝接受劝戒了。(箴12:1;来12:11;13:17)负责排难解纷、作出仲裁的人如果收受“贿赂,就把恶人称为义人”,必被上帝定罪。(赛5:23;雅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