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耶稣在马太福音11:24所说的话意味到所多玛和蛾摩拉城中给耶和华用烈火毁灭了的人会复活吗?
过去多年来,我们曾为了解答以上的问题而讨论过耶稣在马太福音10:14,15;11:20-24及路加福音10:13-15所说的话。最近我们对这个问题作了一番检讨,认为无须将这些经文视为耶稣对所多玛蛾摩拉城居民的前途所作的声明。在考查圣经就城中遭受毁灭的居民所作的其他评论之前,让我们先考虑一下耶稣所说的话。
耶稣在加利利的时候“责备某些城,因为虽然他大多数的异能都是在这些城施行的,它们仍不肯悔改。”耶稣指名论及三座城,说:“哥拉逊啊,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当中发生的异能若在推罗和西顿发生,它们早已……悔改了。……在审判的日子,推罗和西顿所受的,要比你们的遭遇还容易受呢。迦百农啊,你也许要被高举到天上吗?你必下到海地斯去;因为在你当中发生的异能若在所多玛发生,它就会存留到今日了。……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地方所受的要比你的遭遇还容易受呢。”(马太福音11:20-24,《新世》)耶稣派出12个门徒去传道和后来再差遣70人时也说过类似的话。——马太福音10:14,15;路加福音10:13-15。
1964年之前,我们将这些经文的意思视作表示哥拉逊、伯赛大及迦百农城的居民应受永远的毁灭。然而,1964年及1965年《守望台》杂志的文章却清楚表明,所有在海地斯或希屋尔(人类坟墓的总称)里的人都会复活过来,然后‘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3。
文章也这样推理:马太福音11:23与路加福音10:15说,迦百农不会被高举到天上;反之“必下到海地斯去”,这件事最低限度表明该城的居民会受贬黜。在同一段话里,耶稣提及古代的推罗和西顿。据以西结书32:21,30说,西顿城被上帝定罪的居民下到希屋尔去。(以赛亚书23:1-9,14-18;以西结书27:2-8)既然耶稣将推罗西顿与所多玛相提并论,这件事表示所多玛城的居民也在希屋尔里。
可是,我们重新考虑马太福音11:20-24时却引起了这个问题;在这段话里,耶稣是否正讨论永远的判决和复活一事。耶稣这段话的要点是,哥拉逊、伯赛大和迦百农城里的人都毫无反应;因此,甚至在审判日,他们也很少可能会改过自新。耶稣说,“在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多玛、蛾摩拉所受的“还容易受”时,他其实正运用某种形式的夸张法(以夸大的形式去强调某个论点)。耶稣并没有打算要人将他的话视为实际的情况,正如他运用其他生动的夸张法时也不期望别人将其当作事实去看。且举个例: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路加福音16:17;21:33;马太福音5:18;可参阅希伯来书1:10-12。)我们知道实际的天地是永不会废去的。(诗篇78:69;104:5;传道书1:4)耶稣也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10:25)诚然,耶稣并不是说富有的人总不能成为他的门徒;在第一世纪,有些富有的人成为受膏基督徒。(提摩太前书6:17-19)耶稣运用夸张法是要强调富有的人把上帝置于物质财富和舒适享受之先是何等困难的事。——路加福音12:15-21。
因此,虽然耶稣说:‘在审判的日子,推罗或所多玛所受的还容易受,’这句话的意思不一定是指这些人会在审判日出现。耶稣可能仅是强调哥拉逊、伯赛大和迦百农的大部分居民都毫无反应、应受处罚。我们说大部分的居民,因为迦百农城里也有些人接受了基督。(马可福音1:29-31;路加福音4:38,39)可是,基本上说来,这些城市均拒绝接受基督。城里有些居民甚至可能像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得罪了圣灵,以致在‘将来的事物制度’也不得赦免。这样的人会到矶汉拿去。——马太福音12:31,32;23:33,《新世》。
论到这个问题,除了耶稣的话之外,以西结书32:21,30也告诉我们,古代推罗西顿城中的异教居民在希屋尔里;因此,他们有希望复活过来。那么,“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地方”的居民又如何呢?耶稣虽把西顿与所多玛相提并论,这件事并不足以确定那些给上帝用硫磺烈火毁灭了的恶人的前途。但我们可以看看圣经对这个问题还作了其他什么评论。
最明确的评论之一载于犹大书第七节。犹大刚谈论过(1)以色列人因缺乏信心而遭受毁灭,(2)犯了罪的天使给“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等候大日的审判”。然后犹大写道:“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以往我们将这节经文应用在实际的所多玛和蛾摩拉城之上,认为遭受永远毁灭的是这两个城市而非其中的居民。可是,鉴于犹大书第5、6节所说的话,很可能大部分人会将第7节视为指个别的人所遭受的刑罚。(照样,我们明白马太福音11:20-24所批评的是人而非石头或建筑物。)有鉴于此,犹大书第7节的意思便是指所多玛、蛾摩拉城中的恶人已受过审判而被永远毁灭了。a
至于其他经文,我们发觉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圣经不只一次将洪水与所多玛、蛾摩拉相提并论。在什么经文中?
门徒向耶稣问及“事物制度的终结”时,耶稣预告将临的“末了”以及一场“大患难,是从世界开始直到如今从未有过的”。(马太福音24:3,14,21,《新世》)耶稣接着举出“挪亚的日子”与“罗得的日子”所发生的事作为例子,说明人怎样毫不理会毁灭将临的警告。耶稣补充说:“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6-30;可参阅马太福音24:36-39,《新世》。)当时耶稣仅在说明人的态度,抑或他采用这些例子的上、下文显示事情涉及永远的判决?
后来,彼得在他的书信中谈及上帝的审判和惩罚那些罪有应得的人。接着,他采用三个事例:犯罪的天使、挪亚日子的古代世界以及所多玛、蛾摩拉城中被消灭的人。彼得说这两个城的人‘成为后世不敬虔之人的鉴戒’。(彼得后书2:4-9)然后,彼得将人在洪水中遭受的毁灭与不敬虔的人在将临“审判的日子”所遭受的毁灭作一比较。这件事会在应许的新天新地临到之前发生。——彼得后书3:5-13。
照样,在现今这个邪恶制度的末了,受上帝处决的人是否已遭受最后的判决?帖撒罗尼迦后书1:6-9表示答案是肯定的:“上帝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
饶有趣味的是,这段描述所用的措词与犹大论及所多玛的遭遇时所用的措词颇相似。除此之外,马太福音25:31-46(《新世》)及启示录19:11-21表明,在上帝将临的大战中被剪除的“山羊”会在“火湖”里受到“永远的剪除”。“火湖”则代表永远的灭绝。b——启示录20:10,14。
因此,除了犹大书第七节所说的话之外,圣经运用所多玛、蛾摩拉和洪水作为现今的邪恶制度遭受毁灭的先模。既然如此,在以往这几场审判中被上帝所处决的人显然已遭受无法改变的毁灭。当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借着在现今对耶和华紧守忠贞而亲自证实这件事。这样,我们便会有资格在新世界里活着,从而看见究竟什么人会复活和什么人不会。我们深知上帝的判决是完美无瑕的。以利户向我们提出保证说:“上帝必不作恶,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约伯记34:10,12
[脚注]
a 以西结书16:53-55论及“所多玛和[她]的众女”时与复活一事无关,反之,只是以比喻的方式谈论耶路撒冷和她的众女。(可参看启示录11:8。)也可参看《守望台》1952年6月1日刊(英文版),第337页。
b 可参看《守望台》1980年2月1日刊第30、31页‘读者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