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何以耶稣应许那些信他的人‘必永远不死’,但实际上所有聆听他的人都死去了?——约翰福音11:25,26。
耶稣谈到不死或永远活着时,他的意思显然不是说当时听他说话的人会永远不用经历属人的死亡。耶稣所要强调的基本要点是,人若对他怀具信心,便可以得着永远的生命。
耶稣有一次将自己称为‘生命的粮’,然后补充说:‘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8-51。
人若仅从字面来看,可能以为耶稣正在告诉听者,他们可以不用经历死亡。可是,经节的上下文并不支持这个结论。因为在此之前,耶稣刚说过:‘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39-44)他后来更补充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54)因此,耶稣应许人会‘永远活着’,但我们却无法认为他的意思是说他的听者会永远不用经历死亡。
这与耶稣对马大所作的应许颇相似:‘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耶稣的意思显然不是说忠信的人,例如使徒们,会永远不用像世人一般死去。在同一年之内,他们会受圣灵所膏而有希望在天上执掌王权。然而,他们若要得着这项奖赏,就须像世人一般死去。(罗马书8:14-23;哥林多前书15:36-50)请也留意耶稣曾:‘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耶稣会对那些在永生的安排开始实施之前活过而又死去的上帝忠仆实现他的应许。这些忠信的人将来有希望复活过来。他们若在复活之后紧守忠信,便永远不用经历‘第二次的死’,意即永远的死亡。——启示录20:15;21:8;约翰福音8:51。
可是,圣经的预言却表示,现今我们享有一项特殊的机会。由于我们正生活在事物制度的末期,我们有机会活着渡过将临的‘大患难’而直接进入新世界里。这样的人不但有希望在乐园般的地球上享永生,他们若对上帝紧守忠贞,便可以永远不用经历属人的死亡。他们会渡过‘大患难’而被领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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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对哀伤的马大所说的话使我们有享永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