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帝和他儿子的确切认识可以导至永生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
1.为什么对上帝和耶稣基督的确切认识如此重要?
对上帝和他儿子——耶稣基督——具有确切的认识乃是一切渴望获致永生的人的必需条件。“他的旨意是要所有种类的人都得救而对真理获得确切的认识。”(提摩太前书2:4,《新世》)来自上帝所感示的话语——圣经——的这种知识可以装备我们,使我们认识上帝是谁以及我们对他负有什么责任。(提摩太后书3:16,17;约翰一书2:17)这种知识也能够帮助我们正确地辨识耶稣基督的身分以及我们与他的关系。——诗篇2:12;腓立比书2:5-11。
2.缺乏这种确切的认识可能导致什么结果?
2 要是没有这种确切的认识,我们就可能落入上帝的反对者——魔鬼撒但——所提倡的各种谬误主张的陷阱中,因为魔鬼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因此,任何教义若与上帝的话语有所抵触,或是个谎言,那么相信和提倡这个教义,就会羞辱上帝及使自己陷入与上帝为敌的情况中。由于这缘故,我们必需仔细查考圣经以求辨明真伪。(使徒行传17:11)我们绝不希望好像那些“常常学习,却始终无法对真理有确切的认识”的人——提摩太后书3:1,7,《新世》。
3.关于上帝,耶稣基督和圣灵,圣经的清晰教训是什么?
3 正如我们在上一篇文章读到,三位一体这个教义并不是圣经的主张。上帝在自己的话语中清楚告诉我们,他是万物的创造主,而他在天上所造的第一个生物就是他的儿子。(启示录4:11;歌罗西书1:15,16)上帝差遣他的儿子到地上来,成为肉身,以之作赎价祭物以奠下基础使人类的罪得赦,同时进一步教导诚恳的人认识上帝和他的旨意。(马太福音20:28;约翰福音6:38)可是,多个世纪以来,这个简单、清晰的道理——上帝与基督是两位不同的个体,圣灵则不是一位个体而是上帝的动力——一直被人歪曲了。反之,三位一体的主张却成了基督教国的基本教义。
“我与父原为一”
4.何以各教会对约翰福音10:30所作的声称是错误的?
4 各教会时常引述约翰福音10:30去支持三位一体的主张,虽然这节经文并没有提及第三位。耶稣在这节经文说:“我与父原为一”。但耶稣的意思是,他就是全能的上帝本身而仅是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吗?不,绝无可能,因为耶稣一向都说自己是上帝的儿子,是低于上帝的,也要顺服上帝。既然如此,耶稣在约翰福音10:30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5,6.(甲)耶稣说他与父原为一是什么意思?(乙)耶稣怎样在与门徒有关的事上说明这点?
5 耶稣的意思是,他与父是心思相同,意念一致的。我们从约翰福音17:21,22可以看出这点。在这段经文里,耶稣向上帝祷告,求上帝使他的门徒“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耶稣求上帝使他的所有门徒都成为一个人吗?当然不是,反之,他所求的是要上帝使他所有的门徒都团结合一,像耶稣与上帝一样,心思相同,意念一致。
6 哥林多前书1:10也表达同一的思想。在这节经文里,保罗说基督徒应当“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此,耶稣说他与父原为一时,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与父是同一位个体,犹之乎他说众门徒应当合而为一时,他的意思绝不是说他们都是同一个人。
“道”是谁?
7.(甲)关于约翰福音1:1,基督教国提出什么声称?(乙)约翰福音1:1的哪一句话即时表明这节经文并非谈及三位一体?
7 那么,约翰福音1:1又如何?《英王詹姆士译本》的这节经文说:“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翰福音1:14告诉我们,“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基督教国声称,这位“道”(希腊文,lo’gos 罗格斯)——以耶稣基督的身分来到地上——就是全能的上帝本身。可是请留意,甚至《英王詹姆士译本》在约翰福音1:1也说,“道与上帝同在。”一个人若与另一个人同在,自然不可能就是这另一个人。因此,甚至这部译本也表明有两位显然不同的个体。除此之外,经文绝没有提及任何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
8.有些其他圣经译本怎样翻译约翰福音1:1的后半部分?
8 至于《英王詹姆士译本》在约翰福音1:1的较后部分说“道就是上帝”一事,其他译本却有不同的译法。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1808年:“道就是一位神。”[《新约圣经》(The New Testament)修订本,根据大主教纽科姆(Newcome)的新译本的《更正经文版本》,伦敦。]
1864年:“道是一位神。”[《显明新约》(The Emphatic Diaglott), 威尔逊(Benjamin Wilson)译,纽约与伦敦。]
1935年:“道是具有神性的。”[《圣经——美国译本》(The Bible—An American Translation), 史密斯(J. M. P. Smith)与古德斯皮德(E. J. Goodspeed)合译,芝加哥。]
1935年:“罗格斯是具有神性的。”[《圣经新译本》(A New Translation of the Bible), 莫法特(James Moffatt)译,纽约。]
1975年:“道是一位神(或与神同类)。”[《约翰福音》(Das Evangelium nach Johannes), 舒尔茨(Siegfried Schulz)译,德国戈廷根。]
1978年:“罗格斯是与神相若的一类。”[《约翰福音》(Das Evangelium nach Johannes), 施奈德(Johannes Schneider)译,柏林。]
1979年:“罗格斯是一位神。”[《约翰福音》(Das Evangelium nach Johannes), 贝克尔(Jurgen Becker)译,德国沃兹伯格。]
此外,守望台圣经书社在1950年出版的《基督教希腊文圣经新世界译本》将这句经文译作“道是一位神。”
9.在希腊原文的经文里,有什么字词出现在约翰福音1:1的第一个提奥斯(上帝)之前,从而表明所指的是全能的上帝?
9 这种译法与约翰福音1:1希腊原文的文法结构一致吗?不错,完全一致。在约翰福音1:1,提奥斯[the·osʹ,上帝或神,英文god]这个希腊名词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出现时是指全能的上帝,他与道在一起——“道[罗格斯loʹgos]与上帝[提奥斯的一种形式]同在。”在这第一个提奥斯之前,希腊原文有一个定冠词毫(ho)。在提奥斯这个名词之前有一个定冠词毫表明所指的是一位与别不同的个体,在这个事例上是指全能的上帝——“道与上帝同在。”
10.关于在约翰福音1:1出现的第二个提奥斯,这字之前没有毫这个定冠词一事显示什么?
10 可是,文章第八段所提及的各译本却在约翰福音1:1较后的部分将第二个提奥斯(一个表语名词)译作“具有神性的”或“一位神”而非“上帝”。何以故呢?因为第二个提奥斯是个单数的表语名词,位于动词之前,并且在希腊原文中没有毫这个定冠词。这节经文的句子结构所指的是事物的特征或属性。它所强调的是道的性质,表明他“具有神性”,是“一位神”,但却不是全能的上帝。这与其他许多经文一致表明“道”是上帝的代言者,是奉上帝差派到地上来的。正如约翰福音1:18说:“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惟有在父的怀抱位置的独生之神[全能的上帝在天上所造的儿子,来到地上成为人的耶稣]把他[全能的上帝]阐明出来。”(《新世》)
11.有个什么圣经例子表明虽然在希腊原文里没有用“一个”这冠词,译者却自行加上冠词?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行?
11 在圣经的其他许多经文里,译者将圣经从希腊文译成其他文字时,都在表语名词之前加上“一个”这不定冠词,即使在希腊原文里并没有任何冠词亦然。在译文中加上冠词可以将名词的特征或属性显明出来。例如,在马可福音6:49,门徒看见耶稣在水面上行走时,《英王詹姆士译本》说,“他们以为是一个灵”(希腊文范塔斯马,phanʹta·sma)。《新世界圣经译本》以更正确的方式将这句话译作:“这是个幽灵!”照样,约翰福音1:1的正确译法表明道并不是“上帝”而是“一位神”。
12.约翰福音8:44怎样以类似的方式使用不定冠词?
12 两个类似的例子见于约翰福音8:44。在这节经文里,耶稣论及撒但说:“他从起初就是个杀人者。……他是个说谎者,也是那谎言的父。”(《新世》)好像约翰福音1:1一样,在希腊原文里这两个名词(“杀人者”、“说谎者”)都位于动词之前而没有任何定冠词。两者均描述魔鬼的一种属性或特征。在许多现代文字的译本里,译者均必须加上一个不定冠词(“一个”)才能将这种意思表达出来。例如《英王詹姆士译本》便将这段话译作:“他是个杀人者……他是个说谎者和谎言之父。”——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1:32;约翰福音4:19;6:70;9:17;10:1,13,21;12:6。
‘我的主!我的神!’
13,14.何以多马能够将耶稣称为‘我的神’而并不意味到耶稣就是耶和华呢?
13 提倡三位一体的人也引述约翰福音20:28去支持他们的主张。在这节经文里,多马对耶稣说:‘我的主!我的神!’正如以上的资料表明,没有人会反对多马将耶稣称为一位神。这样行是与以下的事实一致的:耶稣降生为人之前无疑是一位神,意即是个能力高强而具有神性的个体。自从他死去及复活升天以来,他的情形更是如此。耶稣甚至引述诗篇的经文去表明位高势雄的人也可以称为“神”。(诗篇82:1-6;约翰福音10:34,35)使徒保罗则指出世上有“许多的‘神’,许多的‘主’”。(哥林多前书8:5)甚至撒但也被称为“这世界的神”。——哥林多后书4:4。
14 基督的地位远较不完美的人或撒但为高。倘若不完美的人或撒但都可以称为“神”,耶稣无疑更可以,而且也的确被称为“神”。由于耶稣与耶和华具有独特的关系,他乃是“独生之神”(约翰福音1:18,《新世》)、“大能的神”(以赛亚书9:6,《新世》)和“一位神”(约翰福音1:1,《新世》)。有鉴于此,多马以上述的方式称呼耶稣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多马的意思是,对他来说,耶稣是一位神,是具有神性的,大有能力的。但是多马并没有说耶稣是耶和华,因为他说耶稣是“我的”神而非“那”神或上帝。
15.约翰福音第20章第31节怎样清楚表明耶稣的身分?
15 仅三节经文之后,圣经在约翰福音20:31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至此,人对多马的话的含意便疑团尽释了。圣经的执笔者约翰清楚指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而非全能的上帝本身。
并非与上帝平等
16.犹太人作了什么声称?耶稣怎样反驳这项声称?
16 各教会所利用的另一节经文是约翰福音5:18。这节经文说,犹太人想杀死耶稣,因为他“称上帝为他的父,将自己和上帝当作平等。”谁说耶稣把自己当作和上帝平等呢?耶稣并没有这样说。反之,他在接着的经文(第19节)便澄清了这件事,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因此,耶稣绝没有声称他便是全能的上帝或与上帝平等。他向犹太人指出,他们都错了,因为他不是上帝,只是上帝的儿子;作为上帝的代言者,他是不能凭自己的意思行事的。我们能够想象宇宙全能的上帝说他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吗?因此,当时只是犹太人提出指控,但耶稣却加以反驳。
17.(甲)关于耶和华、耶稣基督和圣灵的身分,上帝自己所感示的话语提出什么清晰的证据?(乙)主张三位一体的人试图提出来支持他们信仰的经文必须怎样才行?
17 这样,根据上帝自己所感示的话语,也根据耶稣和耶稣的门徒的一致作证,有压倒性的证据清楚表明全能的上帝与耶稣基督是两位彼此不同的个体——一位是父,一位是子。证据也清楚表明圣灵并非任何三位一体神的第三位而是上帝的动力。从圣经中断章取义,或将经文曲解以期支持三位一体的主张是劳而无功的。任何经文都必须与圣经其余部分的明确主张一致才行。
何以会有三位一体的教义产生?
18.三位一体的教义起源于何处?
18 你若考查第18页“三位一体教义的历史发展”这个标题之下的资料,便会留意到三位一体的教义是起源于异教信仰的。它并不是圣经的教训;反之,它是基督教国在公元第四世纪所采纳的主张。可是,在此之前很久,古巴比伦、埃及和其他地方早已信奉三位一体的神。因此,基督教国只是将一个异教观念加进自己的信仰中而已。这件事是由罗马皇帝君士坦丁策划的。这个人对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感兴趣,他只不过想借此巩固手下由异教徒与变节背教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帝国而已。三位一体这个教义绝不是源于基督教的信仰,反之,这件事充分证明基督教国已偏离了基督的教训而擅自采纳异教的主张。
19.何以会有三位一体的教义产生?
19 何以会有这个教义产生呢?将上帝、他的儿子和圣灵混为一谈而称之为神秘不可思议无疑对上帝毫无好处。对一般给这个教义弄得大惑不解的人也绝无裨益。反之,人对上帝和他的旨意越感到混淆不清,对上帝的反对者——魔鬼撒但——便越有利,因为“这世界的神”正力图‘弄瞎不信之人的心眼’。(哥林多后书4:4)三位一体这个教义也对基督教国的宗教领袖们有利,因为它使情形看来唯独神学家才能明白圣经的教训。这样,他们便能够控制一般平民大众了。
20.(甲)关于三位一体,简明的事实真相是什么?(乙)对我们来说,对使人得以自由的真理获得确切的认识意味到什么?
20 可是,事实的真相如此简单,以致小孩子也能完全明白。小孩子知道自己与父亲并不一样,他们乃是两个不同的个体。照样,圣经说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意思便是这样。真理就是这么简单,但三位一体的教义却不然。它完全是一片谎言。因此,它必然来自“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恶者。(启示录12:9)然而,关于上帝、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以及他那强有力的圣灵的真理是简明而令人振奋的,这些真理使人得以摆脱源自异教,由撒但一手策划的谬误主张的束缚。正如耶稣对衷诚寻求真理的人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2)对使人得以自由的真理获得确切的认识,并且按之而行,这“就意味到永生”。——约翰福音17:3,《新世》。
复习的问题
◻ 为什么对上帝和他儿子的确切认识如此重要?
◻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 约翰福音1:1怎样将“道”与“上帝”加以区别?
◻ 何以多马能够将耶稣称为‘我的神’?
◻ 三位一体这个教义起源于何处?它的始创者是谁?
[第18页的附栏]
三位一体教义的历史发展
《新大英百科全书》1985年版的《小百科全书》第11卷第928页在三位一体的标题下这样说:“三位一体一词和这个教义本身都没有在新约中出现过。耶稣与他的门徒也从没有打算否认旧约中《施玛篇》的话:‘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命记6:4)”该百科全书补充说:“这个教义经过几个世纪的时间及引起了许多争论之后才逐渐形成。……在公元325年举行的尼斯会议声称,这个教义的关键在于承认子‘与父……具有同一本质’,虽然它很少提及圣灵。……到公元第4世纪末了,……三位一体的教义采纳了一直沿用至今的大致形式。”
《新天主教百科全书》1967年版第14卷第299页承认说:“在第4世纪结束之前,‘一神三位’的观念尚未确立,无疑还未与基督徒的生活和信仰完全同化。……在使徒时代的各父老当中根本没有任何接近这种思想或观念的事物。”
因此,三位一体的教义并非来自圣经。反之,它是在公元325年举行的尼斯会议中由教会正式采纳的。这个教义采纳了一个源自远古,在巴比伦、埃及和其他国家地区中流行的异教信仰。历史家杜兰特(Will Durant)在他所著的《文明的故事:第三部》一书第595页说:“基督教并没有消灭异教的信仰,反而加以采纳……。三位一体之神的观念是来自埃及的。”
弗姆(Vergilius Ferm)所编的《宗教百科全书》1964年版第739及794页在“三合一”的标题之下列出巴比伦人、佛教徒、印度教徒、斯堪的纳维亚人、道教徒和其他宗教,以及基督教国所供奉的三住一体之神。该书举出一个例子说,在印度,“大三合一神包括众生之父婆罗拔摩、护持之神毗湿奴和破坏之神湿婆。他们代表存在的循环,正如巴比伦人的三合一神——安纽、恩莱尔和伊亚代表空气、水和地土这三种存在的物质一样。”
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存有显示古代三位一体神——例如埃及的伊西斯、哈普克拉特斯和尼夫赛斯——的人工制品。博物馆中中古世纪及较后期古物部出版的一份刊物论及以下刻在古代珠宝饰物上的字样,说:“正面是埃及诸神霍鲁斯-贝特(鹰头),布托-艾科里(蛇)和哈瑟(蛙头)。反面则是希腊句子‘一位贝特、一位哈瑟、一位艾科里;三者的能力是合一的。世界之父万岁!三合一的神万岁!’因此,这些神被视为同一能力——很可能是太阳神——的三面表现。”
历史证明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源自异教的,在耶稣降世之前多个世纪早已流行。在耶稣死后很久,这个教义才由一些深受异教哲学影响的人所提倡;这些人其实早已偏离了耶稣和使徒所倡导的纯真崇拜。
[第16页的图片]
耶稣求上帝使他的门徒像他与父一样心思相同,意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