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Family)
希伯来语mish·pa·chahʹ“米什帕哈”(意即家庭)除了指一家一户之外,也可以引申指一个部族、民族或国家。同样,希腊语pa·tri·aʹ“帕特里阿”也有广义的用法。家庭制度是耶和华上帝创立的。他是天上大家庭的父亲,“地上的所有家族”也都是“靠他得名的”。(弗3:14,15)人类第一个家庭是耶和华所建立的,上帝定意要通过家庭这个安排让人类繁衍增多,遍满地面。后来,虽然亚当犯了罪,上帝仍然让他有自己的家庭,可以生儿育女,“样式和形像都跟自己一样”。(创5:3)圣经显示,耶和华一直非常重视他赋予人的生殖能力,让人可以传宗接代,留名立后。(创38:8-10;申25:5,6,11,12)
家庭的结构与延续 在希伯来社会,家庭是个基本单位,也是个小型政府。身为家主兼首领的父亲要向上帝负责,母亲则是管家兼助手,负责照管儿女。(徒2:29;来7:4)可以说,这些小规模的家庭其实反映了上帝的大家庭。圣经将上帝比作丈夫,“在上的耶路撒冷”是他儿女的母亲。(加4:26;对照赛54:5)
在某种意义上,族长时代的家庭可以比作现代的企业。家庭成员可以拥有一点私产,但大部分产业是公有的,由父亲管理和分配。家里任何成员违规犯罪,就等于得罪了全家,尤其得罪一家之主,令他蒙羞受辱。身为家庭的审判者,家主有责任采取行动加以惩办。(创31:32,34;利21:9;申22:21;书7:16-25)
耶和华最初为家庭定下的标准是一夫一妻制。虽然后来多妻制盛行起来,但这始终背离了上帝起初提出的原则。因此,上帝指定的时候一到,他就不再容忍了,他在基督徒会众中重新确定了一夫一妻的标准。(提前3:2;罗7:2,3)在律法之约下,上帝容许多妻制存在,但严加管制,确保家庭制度不致分崩离析,能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耶和华说过:“人要离开父母,从此与妻子厮守,二人成为一体。”他的儿子引述这段话,并补充说:“可见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体了。上帝使他们同负一轭,人就不可分开。”(创2:24;太19:4-6)根据圣经,亚当只有一个妻子,她后来成为“众生之母”。(创3:20)挪亚的三个儿子都是同父同母所生的,他们渡过洪水时也各自只有一个妻子。洪水之后,他们在地上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创8:18;9:1;彼前3:20)
在律法之约下 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十诫中,不少都着眼于家庭成员该彼此以忠诚相待这一点。第五条诫命说:“要孝敬父母”,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命令。(申5:16;弗6:2)孩子忤逆父母,就是背弃上帝设立的管理安排,也等于背叛上帝。虐打父母,咒诅父母,或者桀骜不驯、无可救药的,都一律处死。(出21:15,17;利20:9;申21:18-21)儿女对父母应该有适当的畏惧;藐视父母的,必受咒诅。(利19:3;申27:16)
第七条诫命说:“不可通奸。”因此,凡跟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的,都是犯罪。(出20:14)孩子的父母必须是合法夫妻。私生子是不被认可的,他的子孙直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耶和华的会众。(申23:2)
第七条诫命禁止人犯奸淫,是为了保障家庭制度。第十条诫命则更进一步禁止人心生贪念,这是为了确保家庭成员彼此以忠诚相待,也为了保护别人的财产和家庭。事实上,这条诫命照顾了家庭生活的每个方面,包括房屋、妻子、奴婢、家畜以及一切财产。(出20:17)
在摩西律法下,以色列人习惯保存详尽的世系记录。继承祖业的规定也强调家庭成员彼此以忠诚相待多么重要。对于犹大的世系,特别是犹大的后人大卫的世系,记录是否完整尤其重要。由于上帝应许弥赛亚君王必出自这个世系,相关的世系记录都被小心翼翼地保存下来。虽然律法没有把多妻制废除,却通过法例严加管制,既保障家庭制度,又确保世系记录完整无缺。上帝的律法绝不容许人行为放荡或纵欲滥情。妾所生的儿子也都是合法的嗣子。(见妾,妃嫔)
上帝的律法明令禁止以色列人跟迦南的七个民族结亲,因为这些迦南人必从地上铲除。(申7:1-4)可惜以色列人没有听从吩咐,结果落入拜假神的网罗,最后更沦为敌国的俘虏。所罗门就是这方面的鉴戒。(尼13:26)后来,有些获释回乡的以色列人娶了外邦女子为妻,玷污了自己的家庭和国族。以斯拉和尼希米于是大力推行改革,纠正事态。(拉9:1,2;10:11;尼13:23-27)
上帝差他独生的儿子到世上来,让他生于一个凡人的家庭,有一个敬畏上帝的养父和一个慈爱的母亲。小时候的耶稣服在父母权下,凡事尊敬和服从他们。(路2:40,51)当耶稣被钉在苦刑柱上奄奄一息时,他仍然对已是寡妇的母亲关怀备至。耶稣指着所爱的那个门徒,对母亲说:“看,他是你的儿子了!”然后又对他所爱的门徒说:“看,她是你的母亲了!”这样,那个门徒照着耶稣所指示的,接耶稣的母亲到自己家里住。(约19:26,27)
圣经的什么话表明,家庭在基督徒会众中是举足轻重的?
在基督徒会众里,家庭是个基本单位。《希腊语经卷》中有不少劝告和指示都针对家庭关系。简单来说,男子是一家之主,妻子要顺服丈夫,在丈夫领导下勤俭持家。(林前11:3;提前2:11-15;5:14)保罗将耶稣比作丈夫和家主,将会众比作妻子,劝勉丈夫要仁爱地行使领导权,劝勉妻子要尊重和顺服丈夫。(弗5:21-33)保罗嘱咐做儿女的要服从父母。父亲尤其要负起责任,照耶和华的意思管教儿女,纠正儿女思想上的偏差,将儿女抚养成人。(弗6:1-4)
基督徒会众中做监督的如果已婚,就要尽家主的责任,坚守崇高的标准,善于督导自己的家,他的儿女都服从父母,不是顽劣难驯的,也没有人控告他们放荡。保罗问得好:“人不知道怎样督导自己的家,又怎能照料上帝的会众呢?”事实上,会众就好比一个家庭。(提前3:2-5;多1:6)圣经说,妻子要爱丈夫,爱儿女,持家有道,顺服丈夫。(多2:4,5)
耶稣预告,有些人会反对上帝的真理,导致家庭分裂。(太10:32-37;路12:51-53)即使家庭分裂,使徒保罗绝不赞成基督徒因配偶信仰不同而终止婚姻关系,相反,他们应该为不信的配偶和儿女的利益着想。保罗强调家庭关系大有价值,指出即使配偶尚未信从基督,罪尚未得蒙洁净,上帝也视他们的孩子为圣洁。事实上,保罗说,不信的配偶所做的事,有些基督徒接受王国的好消息之前也做过。(林前7:10-16;6:9-11)保罗还提醒基督徒,夫妻该在房事上尽自己的本分,合力促进家庭的团结。(林前7:3-5)
不少基督徒用事实证明,家庭成员彼此间的往来和亲密关系带来很大的益处。圣经说得不错:“做妻子的,你怎么知道不能救丈夫呢?做丈夫的,你又怎么知道不能救妻子呢?”(林前7:16)还有,从使徒保罗向几个家庭问好的话可以看出,一些信徒有荣幸让会众在自己的家里聚集,一起崇拜上帝。(罗16:1-15)腓力曾往海外传道,他的四个女儿都是忠心的基督徒。有一段日子,腓力有殊荣在凯撒里亚的家里接待使徒保罗和他的同伴。(徒21:8-10)圣经表明,基督徒会众就是“上帝的家”,这个家的主要成员和首领是耶稣基督,“家里的人”都承认耶稣是应许的苗裔,地上的万族都必因他而赢得福分。(提前3:15;弗2:19;西1:17,18;创22:18;28:14)
圣经预告,随着基督徒会众以外的社会分崩离析,道德沦亡,家庭制度势必受到极大的冲击。保罗指出“在后期”,邪灵的主张包括禁止人结婚。他预告“到了最后的日子”,忤逆父母、不忠贞、无亲情的风气必盛极一时;即使在有敬虔形式的人当中,情况也不例外。保罗告诫基督徒,务要避开这样的人。(提前4:1-3;提后3:1-5)
“大巴比伦”跟上帝的“女人”作对(创3:15;加4:27),和基督的“新娘”为敌(启21:9)。她是个庞大的“娼妓”组织,跟地上的列王“行淫”。她既然是“众娼妓和地上可憎之物的母亲”,她的“女儿”显然也是“娼妓”。“大巴比伦”助长歪风,使人蔑视耶和华上帝所建立的制度和颁布的命令,包括家庭成员彼此以忠诚相待的规定。(启17:1-6)她想方设法诱使人做“娼妓”,并且生了许许多多的“娼妓”女儿,目的是要腐化基督的“新娘”。然而,基督的“新娘”却战胜了;她坚守正义、圣洁无瑕,不但配成为耶和华家里的成员,也配成为耶稣基督的“妻子”,使宇宙众生大大蒙福,满心欢喜。(林后11:2,3;启19:2,6-8;见婚姻及相关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