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在哥林多后书6:14,保罗提及“不是信徒的人”。他所指的是谁呢?
哥林多后书6:14说:“你们跟不是信徒的人毫不相配,不要与他们为伍。”上下文显示,保罗所说的“不是信徒的人”,是那些显然不属于基督徒会众的人。他在别的经文也提到“不是信徒的人”或“不信主的人”,其用法正好说明这一点。
例如,保罗谴责一些基督徒“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控告弟兄。在这里,“不信主的人”指的是哥林多法院的审判官。(哥林多前书6:6)在哥林多后书,保罗说“不信主的人”被撒但“蒙蔽了思想,好像被弄瞎了一样”,又说他们被“帕子”蒙住,“看不见”好消息。不过,“人如果归向耶和华,帕子就揭开了”。(哥林多后书3:16;4:4)因此,经文提到的“不信主的人”,指的是没有采取行动敬奉耶和华的人。
有些“不是信徒的人”行事不法或崇拜偶像。(哥林多后书6:15,16)然而,“不是信徒的人”并非全都与耶和华的仆人作对,有些还对真理感兴趣。不少基督徒的配偶虽然不是信徒,但乐于跟信主的配偶和睦共处。(哥林多前书7:12-14;10:27;14:22-25;彼得前书3:1,2)正如上文提到,保罗使用“不是信徒的人”这个词组时,指的都是那些不属于基督徒会众的人。基督徒会众是由“主的信徒”所组成的。(使徒行传2:41;5:14;8:12,13)
哥林多后书6:14的原则,对于基督徒生活各方面都是优良的指引,更常常被用来提醒打算结婚的基督徒。(马太福音19:4-6)已献身受浸的基督徒要是明智,就不会在“不是信徒的人”当中寻找结婚对象。为什么呢?因为“不是信徒的人”在价值观、人生目标和信仰方面都与真基督徒迥然有别。
不过,那些正在学习圣经并与基督徒会众来往的人,是“不信主的人”吗?未受浸的传道员呢?不。谁信从好消息的真理,正稳定地进步,迈向受浸的阶段,就不应该称为“不是信徒的人”。(罗马书10:10;哥林多后书4:13)圣经说,哥尼流受浸前已“为人虔诚……敬畏上帝”。(使徒行传10:2)
因此,严格来说,哥林多后书6:14提及的“不是信徒的人”,不包括未受浸传道员。既然如此,献了身的基督徒跟未受浸的传道员谈恋爱,并打算与之结婚,这样做明智吗?不!为什么呢?请看看保罗就基督徒寡妇所提出的劝告。保罗率直地说:“她就有自由随意再婚,但只该跟主里的人结婚。”(哥林多前书7:39)同样,如果献了身的基督徒打算结婚,也应该只在“主里的人”当中寻找对象。
“在主里”是什么意思呢?在希腊语原文,“在主里”“在基督里”都是同一个结构的词组。在罗马书16:8-10和歌罗西书4:7,保罗用了类似的词组。他指的是什么人呢?细读这些经文,就会看出他所指的是“一起为基督工作”的人,是“基督认可的”人,也是“亲爱的弟兄”“主的忠心仆人”和“主的奴隶”。
人什么时候才成为“主的奴隶”呢?就是当他愿意像奴隶般顺服,承认不再拥有自己的时候。耶稣说:“谁想来跟从我,就该承认不再拥有自己,背起自己的苦刑柱,不断跟随我。”(马太福音16:24)人一献身给上帝,就是开始跟随基督,甘愿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然后,他接受水浸礼,受任命成为上帝的仆人,受耶和华认可。a因此,基督徒要“跟主里的人结婚”,意味着他的结婚对象应该已表明自己真正信主,已献身给上帝,成为“上帝和主耶稣基督的奴隶”。(雅各书1:1)
一个人跟耶和华见证人学习圣经,并不断加深与耶和华的友谊,这无疑值得称赞。但是,他还没有献身给耶和华,过自我牺牲的生活,承诺终生崇拜上帝。如果他有结婚的打算,他应该先努力符合圣经的要求,献身受浸成为基督徒,再考虑结婚。
如果献了身的基督徒打算,先跟那些看来有良好进步的圣经学生谈恋爱,然后等其受浸再结婚,这种想法可取吗?不!如果圣经学生知道一个基督徒想跟自己结婚,却不得不等其受浸后才这样做,就很可能弄不清自己学习圣经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了。
一般来说,未受浸传道员会继续进步,再过些日子就会受浸。因此,圣经劝基督徒只跟主里的人结婚,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但是,如果人在基督徒家庭长大,已成为传道员好些日子,到了适婚年龄却还未受浸,他是理想的结婚对象吗?那么请想想,什么事妨碍他献身给耶和华?他为什么犹豫不决呢?他有什么疑虑吗?虽然他不算“不是信徒的人”,但也说不上是“主里的人”。
保罗就婚姻提出忠告,为的是我们的益处。(以赛亚书48:17)如果两个打算结婚的人都已献身给耶和华,他们对婚姻的承诺就有了稳固的基础。他们有相同的价值观,相同的人生目标,这些都是美满婚姻不可少的。圣经说:“忠贞不渝的人,[耶和华]对他忠贞不渝。”(诗篇18:25)我们“跟主里的人结婚”,表明自己忠于耶和华,就必得着恒久的福乐。
[脚注]
a 保罗当日写信给受任命到天上去的基督徒,称他们为“主的奴隶”。他们做“主的奴隶”,也包括受任命成为上帝的儿子,基督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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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贞的人,耶和华对他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