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基督徒如果惯常观看色情资讯,有可能被基督徒会众开除吗?
▪ 有可能。因此基督徒必须竭力避开所有色情资讯,不管是影片,还是杂志和网上的文字或图像,都应该加以规避。
世上处处都有色情资讯。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人们比以往更容易接触到色情资讯,结果受影响的人也大增。无论老少,都可能无意中在网上看到色情资讯。也有一些人是故意上网看的,以为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看就没人知道,可以无所顾忌。对基督徒来说,为什么色情资讯非常危险呢?
一个重要原因见于耶稣劝诫基督徒的话:“凡注视妇女而动淫念的,心里已经跟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8)夫妻间正常的性行为能给双方带来乐趣,没什么不对。(箴言5:15-19;哥林多前书7:2-5)但色情资讯描绘的是不道德的性行为,目的是要令人动淫念,而这正是耶稣劝人要提防的。观看色情资讯直接违犯上帝的命令:“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根绝淫乱、不洁、肉欲、有害的欲望、贪婪。贪婪等于拜偶像。”(歌罗西书3:5)
如果基督徒只看过色情资讯一两次,也会有不良的影响吗?从某方面来说,他就像诗篇执笔者亚萨那样陷于险境了。亚萨说:“至于我,我的脚几乎偏离正道,我的脚步使我险些滑倒。”基督徒如果曾经注视异性的裸体或者男女行淫的图像,又怎能良心无愧,跟上帝有和睦的关系呢?他的感觉也许跟亚萨一样:“我终日遭遇灾殃,每天早晨都受到纠正。”(诗篇73:2,14)
观看色情资讯的基督徒应该醒悟过来,正视问题,接受属灵的帮助。他可以向会众的长老求助:“如果有人不知不觉失足了,你们有属灵资格的人,就要用温和的态度,设法纠正他。你自己也要小心”。(加拉太书6:1)一两位长老可以给他所需的帮助,例如为他祷告,因为“出于信心的祷告能叫患病的人好过来。……他要是犯了罪,也必蒙宽恕”。(雅各书5:13-15)亚萨认为,亲近上帝对他有益;基督徒为了不再观看色情资讯而寻求帮助,也一定得益不浅,因为能跟上帝改善关系。(诗篇73:28)
不过,使徒保罗也谈到有些人犯罪而不肯悔改,“仍旧惯行不洁、淫乱、无耻的事”。a(哥林多后书12:21)马尔温·文森特教授说,这里译做“不洁”的希腊语词,指“不纯洁达到卑污 的程度”。有些色情资讯远比男女裸体行淫的情景肮脏,达到卑污可憎的地步,例如描绘同性恋、群交、兽交、轮奸、捆绑、虐待、殴打妇女、儿童色情。在保罗的日子,有些人“思想昏暗”,“丧尽道德感”,“耽于无耻的行为,贪行各样不洁的事”。(以弗所书4:18,19)
保罗也在加拉太书5:19提到“不洁”。英国一个学者说,在这节经文里不洁“可能专指各种变态的肉欲”。基督徒自然同意,上述堕落可憎的色情资讯确实是卑污的,是“变态的肉欲”。保罗在加拉太书5:19-21指出,常做不洁的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如果基督徒习以为常地看堕落可憎的色情资讯,甚至持续了好一段日子,却不肯悔改回头,会有什么后果呢?为了保持会众的洁净,保护弟兄姊妹的属灵情况,必须把这样的人开除。(哥林多前书5:5,11)
有些人虽然曾观看可憎的色情资讯,但已经向长老求助,并改过自新。知道这一点,实在令人鼓舞。耶稣劝勉古代撒狄城的基督徒:“[要]强化余下将死的东西……要记住自己从前怎样领受、怎样听见,要谨守,要悔改。如果你不醒来……你绝不会知道我在什么时刻来到。”(启示录3:2,3)观看色情资讯的基督徒是可以悔改的。只要他们愿意悔改,就能“从火里被抢救出来”。(犹大书22,23)
可是,如果我们都下定决心,从不观看色情资讯,不是好得多吗?是的,我们应该下定决心,远避所有形式的色情资讯!
[脚注]
a 关于“不洁、淫乱、无耻的事”有什么区别,见《守望台》2006年7月15日刊29-31页。
[第30页的精选语句]
观看色情资讯的基督徒应该醒悟过来,正视问题,接受属灵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