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保持会众安宁和洁净
每年都有许许多多的人来到“上帝的圣殿”,奉行正确崇拜,应验了圣经的预言。(弥迦书4:1,2)看到他们加入上帝的会众,我们多么高兴!(使徒行传20:28)他们也很高兴能在会众这个洁净、安宁的乐园里跟我们一起崇拜耶和华。我们留意神圣力量的指引并听从圣经明智的劝告,就能让会众保持安宁和洁净。(诗篇119:105;撒迦利亚书4:6)
2 我们应用圣经的原则,穿上了“新品格”。(歌罗西书3:10)有时,我们之间也许有点摩擦,意见不同,但不会放在心上。我们以耶和华的观点看事情,因此能抗拒世界的精神,团结一致地工作,组成一个国际弟兄团体。(使徒行传10:34,35)
3 不过,会众里有时会出现难题,影响到会众的安宁和团结。难题为什么会产生呢?通常是因为我们没有应用圣经原则。要知道,我们人人都不完美,是有罪的,都必须抵抗罪性引发的欲望。(约翰一书1:10)有时,会众里可能有人做了在道德或崇拜方面不洁的事,给会众带来了坏影响。另外,我们也许说话冒失,做事鲁莽,得罪了别人;或者是别人说的话、做的事令我们感到难受。(罗马书3:23)要是这样,我们该怎样解决难题呢?
4 耶和华完全了解这一切,而且十分关爱我们,所以他通过圣经告诉我们怎样应付上述的难题。会众的长老怀着爱心牧养我们,他们能按照我们的情况提供帮助。我们听从长老通过圣经提出的劝告,就能跟别人重修旧好,继续得到耶和华的认可。如果我们因犯错而受到管教或责备,就要记得,天父爱我们才会纠正我们。(箴言3:11,12;希伯来书12:6)
化解矛盾
5 有时候,弟兄姐妹之间可能出现摩擦或小小的矛盾。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应该怀着弟兄之爱尽早解决。(以弗所书4:26;腓立比书2:2-4;歌罗西书3:12-14)只要你按使徒彼得的劝告去做,跟信徒“热切地彼此相爱”,很可能就可以化解你和别人之间的矛盾,“因为爱能遮盖许多罪”。(彼得前书4:8)圣经说:“我们人人都难免多次犯错。”(雅各书3:2)要是别人在小事上得罪了我们,只要实践金规,也就是我们希望人怎样对待我们,我们也怎样对待别人,通常就可以宽恕对方,不会斤斤计较。(马太福音6:14,15;7:12)
6 如果你觉得自己得罪了别人,就该主动跟对方讲和。不要忘记,这件事也影响到你跟耶和华的关系。耶稣劝勉门徒:“你把礼物带到祭坛来的时候,要是在那里想起有弟兄对你不满,就要把礼物留在祭坛前,先去跟弟兄讲和,回来再献上礼物。”(马太福音5:23,24)你们之间也许有些误会,要是这样,就要坦诚地沟通。会众里所有弟兄姐妹都好好沟通,就可以避免误会发生,也能化解因人性的弱点而产生的难题。
提出基于圣经的劝告
记下不守规矩的人
9 使徒保罗提醒会众,有些人会对会众产生不良影响,会众必须加以提防。保罗说:“我们……指示你们:如果有任何弟兄不守规矩,不按照我们交给你们的传统行事为人,你们就要避开这样的人。”关于这点,保罗进一步指出:“如果有人不服从我们这封信上的话,你们就要记下他,不要再跟他来往,好让他感到羞愧。但不要把他当作敌人,仍然要把他看作弟兄,继续劝诫他。”(帖撒罗尼迦后书3:6,14,15)
10 有些人犯错,虽然严重的程度不足以被开除,但他“不守规矩”,公然蔑视上帝为基督徒定下的标准,例如十分懒惰,极度肮脏,爱批评或“好管闲事”。(帖撒罗尼迦后书3:11)不守规矩的行为也包括蓄意在物质上占人便宜,或沉迷于明显不正当的娱乐。如果他们的行为破坏会众的名声,并有可能对其他基督徒产生不良影响,就是不守规矩。
11 长老首先会根据圣经劝诫不守规矩的人,努力帮助对方。如果长老不止一次提出劝告,对方还是继续漠视圣经的原则,长老就可以决定要不要发表一个演讲提醒会众避开这种行为。长老会明辨事理,看看情况是否很严重,或已经达到令人不安的程度,再来判断需不需要发表这样的演讲。讲者会就不守规矩的行为提出适当的劝告,但不会提及当事人的名字。这样,知情的人就会提高警觉,避免跟当事人有过多往来,但仍然会跟他一起从事崇拜活动,并“把他看作弟兄,继续劝诫他”。
12 会众里忠心的基督徒坚定地这样做,是希望当事人会因此感到羞愧,改变过来。如果事实表明,当事人已经改正自己的行为,会众就不用再把他视为不守规矩的人。
处理严重的过错或纠纷
13 我们甘心宽恕别人不等于纵容或赞同过犯。不是所有错误都可以归咎于遗传的罪。有些过错并不轻微,不该置之不理。(利未记19:17;诗篇141:5)根据摩西法典,罪有轻重之分,在基督徒会众里,情况也一样。(约翰一书5:16,17)
14 如果一个基督徒犯了严重的过错,或基督徒之间发生了严重的纠纷,他们应该按照耶稣提出的方法解决问题。耶稣说:“要是你的弟兄犯了罪,[1]你就要跟他单独见面,说清楚他错在哪里。要是他听你的,你就挽救了你的弟兄。要是他不听,[2]你就带一两个人去见他。这样,根据两三个人的证词,所有事情都可以确定。要是他不听他们的,[3]就告诉会众。要是他连会众也不听,就要把他当作外族人和收税人一样。”(马太福音18:15-17)
15 接着,耶稣在马太福音18:23-35说了个比喻。这个比喻显示,马太福音18:15-17提到的罪看来跟金钱或财产有关,例如欠债不还或欺诈,也可能涉及诽谤,也就是严重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16 如果你有证据,认为会众的某个人犯了严重的过错,得罪了你,应该怎样做呢?不要马上去找长老为你讨回公道。你应该听从耶稣的劝告,先跟对方谈谈,尽力私下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耶稣不是说你只需要去一次就够了。因此,如果对方没有认错,没有求你原谅,你可以考虑不久后再找他谈谈。如果你们能私下解决问题,对方一定会感激你没有把他的过错告诉别人,让他在会众里的名声没有受损。这样,你就“挽救了你的弟兄”。
17 要是对方承认过错,求你宽恕,并采取行动纠正错误,那么你就不用采取第二个步骤了。这类过错或罪行虽然是严重的,但问题可以由两人私下解决。
18 如果你向对方说明他错在哪里,但还是不能挽救你的弟兄,就可以用耶稣说的方法,另外“带一两个人去见他”,再跟他谈谈。他们跟你一起去,目标也是要挽救你的弟兄。他们最好是事件的目击证人。要是没有目击证人,你可以请一两个人做这次面谈的证人,也许可以找碰过类似事件的弟兄姐妹,他们能判断对方是否真的犯了错。在这个阶段如果做证人的是长老,他们并不是由长老团指派的,因此并不代表会众。
19 如果你已经再三付出努力,私下跟对方谈过,又已经带了一两个人去谈,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而你又放不下这件事,就应该告诉会众的长老。长老的目标是维护会众的安宁和洁净。你告诉长老后,就该放心把事情交在他们手里,并信赖耶和华。千万不要因任何人所做的事而绊倒,或不再喜乐地敬奉耶和华。(诗篇119:165)
20 会众的牧人会展开调查。如果证据表明对方确实犯了严重的过错,伤害了你,却毫无悔意,也不肯采取合理而适当的行动改正错误,长老团也许就需要把犯过者开除。他们这样做能保护羊群,使会众保持洁净。(马太福音18:17)
处理严重的罪行
21 有些严重的罪行,例如淫乱、通奸、同性恋行为、亵渎、叛道、拜偶像等,跟上面提到的过错不同。犯罪的人不只是要请求被冒犯的人宽恕他就够了。(哥林多前书6:9,10;加拉太书5:19-21)这些严重的罪行会在崇拜和道德方面玷污会众,因此知情的人必须把事情告诉长老,让他们来处理。(哥林多前书5:6;雅各书5:14,15)有些犯过者主动找长老认罪,也有些人向长老举报有人犯了严重的罪。(利未记5:1;雅各书5:16)无论长老怎样知道有受了浸的人犯了严重的罪,两个长老都会进行初步调查。如果证据表明当事人确实犯了严重的罪,长老团就会指派至少三个长老组成司法委员会,处理案件。
22 长老保持警醒,尽心照顾和保护羊群,不让任何事危害羊群跟上帝的关系。长老也尽力善用圣经责备犯过的人,帮助他们修复跟上帝的关系。(犹大书21-23)这样做和使徒保罗指示提摩太的一致。保罗说:“基督将要通过他的显现和他的王国审判活人和死人,所以我在上帝和基督耶稣面前郑重吩咐你:……要怀着极大的耐心,充分发挥教导的艺术,责备人,谴责人,劝勉人。”(提摩太后书4:1,2)长老这样做,可能要付出很多时间,但这是他们必须履行的责任。会众很感激长老的辛劳,在会众看来,长老的确“应该得到加倍的尊重”。(提摩太前书5:17)
23 无论什么案件,如果确定当事人犯了罪,监督最关心的应该是帮助犯过者修复跟上帝的关系。如果当事人衷心悔改,愿意接受长老的帮助,长老就会私下责备他,如果在司法听证时有人作证,长老也可能会在证人面前责备犯过者。这样做既能管教犯过的人,又能提醒其他在场的人避免犯同样的过错。(撒母耳记下12:13;提摩太前书5:20)在任何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受司法责备,他也会被限制参与会众的某些活动或服务。这样做可以帮助犯过者“修直……脚下的道路”。(希伯来书12:13)一段时间后,如果长老看出当事人跟上帝已经恢复良好的关系,就可以取消限制。
宣布责备
24 如果司法委员会确定当事人已经悔改,但会众或社区里的人很可能都会知道这件事,或者会众必须对当事人提高警惕,那么,长老要在传道与生活聚会里作出以下简短的宣布:“[当事人的名字]已经受到责备。”
决定开除
25 有些犯过的人执迷不悟,尽管长老努力帮助他们,他们却无动于衷。在司法听证会上,长老看不出当事人“行为跟悔改的心一致”。(使徒行传26:20)要是这样,长老就必须把犯过而不悔改的人逐出会众,以此表明耶和华的洁净子民不会再跟他有任何来往。这样,会众就不会受犯过者影响,在道德和崇拜方面能够保持洁净,会众的名声也不会被破坏。(申命记21:20,21;22:23,24)使徒保罗得知哥林多会众里有人做出可耻的事,就吩咐当地的长老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这样,“会众的精神”就能保全。(哥林多前书5:5,11-13)保罗也提到,公元1世纪有些人因叛离真理而被开除。(提摩太前书1:20)
26 如果司法委员会裁定把犯过而不悔改的人开除,就该把这个裁决告诉他,并清楚说明这个裁决有什么基于圣经的理由。之后,司法委员会应该告诉他,如果他认为裁决出了严重错误,希望上诉,就该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清楚说明理由。从司法委员会把裁决告诉他的那天算起,有七天的上诉期,他可以在这期间提出上诉。如果长老团收到上诉书,就会联络分区监督。分区监督会指派胜任的长老组成上诉委员会,重新进行听证。他们会尽力在长老团收到上诉书后一星期内举行上诉听证会。由于当事人提出上诉,长老暂时不会向会众宣布当事人被开除。在上诉期间,当事人不可在聚会时回答问题和带领祷告,也不可在会众里担任职责。
27 给当事人上诉的机会,让他进一步申辩是仁慈的做法。因此,要是犯过者故意不出席上诉听证会,而长老已尽力联络犯过者,却联络不上,就该宣布他被开除。
28 如果当事人不打算上诉,司法委员会就会向他说明他需要悔改,还要采取哪些步骤,才能重新被会众接纳。长老这样做,对他很有帮助,也是仁慈的做法。长老的态度应该显示,他们希望对方改变过来,日后再次符合资格回到上帝的组织。(哥林多后书2:6,7)
宣布开除
29 一旦决定把犯过而不悔改的人开除,长老就该向会众作出以下简短的宣布:“[当事人的名字]不再是耶和华见证人了。”这个宣布能提醒会众里忠于上帝的人,不要再跟当事人来往。(哥林多前书5:11)
脱离会众
30 “脱离会众”指的是,会众里受了浸的人自己决定要放弃基督徒的身份,声明自己不想再做耶和华见证人,或以行动表明这点。例如,有些机构虽然不是宗教组织,但他们的宗旨违反圣经,所以将来会受上帝惩罚。如果一个人加入这样的组织,就是以行动表明自己不再是基督徒会众的一员。(以赛亚书2:4;启示录19:17-21)
31 使徒约翰谈到背弃基督教信仰的人,说:“他们从我们这里出去,却不是我们的同道。他们如果是我们的同道,就会留在我们当中。”(约翰一书2:19)
32 在耶和华看来,脱离会众的人跟停止传道的基督徒有很大的分别。一个基督徒停止传道,不再热心崇拜耶和华,可能是因为没有经常研读圣经,遇到难题,或受到迫害。长老和会众的其他成员会继续以适当的方式,帮助他们重建对耶和华的信心。(罗马书15:1;帖撒罗尼迦前书5:14;希伯来书12:12)
33 如果有基督徒决定脱离会众,长老就会向会众作出以下简短的宣布:“[当事人的名字]不再是耶和华见证人了。”此后,会众对待这样的人应该像对待被开除的人一样。
重新被接纳
34 如果事实清楚显示,被开除或脱离了会众的人已经悔改,在一段合理的时间里表明自己弃绝了恶行,而且渴望跟耶和华和好,会众就可能再次接纳他。长老会谨慎处理,容许充足的时间过去,让当事人证明自己已真心悔改。这段时间也许是许多个月、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长老团收到被开除或脱离会众的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后,就会成立重新接纳委员会。委员会应该跟当事人面谈,衡量他是否“行为跟悔改的心一致”,并决定是否要重新接纳他为会众一员。(使徒行传26:20)
35 如果被开除的人已经搬到别的地区,并向当地的会众请求重新接纳他,那么当地会众成立的重新接纳委员会就应该跟他面谈,考虑他的请求。如果委员会认为这个人可以重新被接纳,就会联络当初开除当事人的会众长老团,并提出建议。两群会众的重新接纳委员会必须通力合作,确保已经收集了所有资料,掌握了实情,这样就能作出公正的决定。至于是否重新接纳当事人,会由当初处理案件的会众成立的重新接纳委员会决定。
宣布重新接纳当事人
36 如果重新接纳委员会确信被开除的人已经真心悔改,可以回到上帝的组织,就该在当初开除当事人的会众里宣布这件事。如果当事人目前参加另一群会众的聚会,这件事也要向那群会众宣布。宣布的措辞应该是:“[当事人的姓名]已经重新被接纳为耶和华见证人了。”
跟受了浸的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
37 如果受了浸的未成年人犯了严重的过错,这样的事应该告知长老。长老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请当事人受了浸的父母出席听证会。父母应该跟司法委员会合作,而不该试图包庇犯过的孩子,使孩子不用接受应得的管教。就像处理成年人的案件一样,司法委员会也应该责备未成年的犯过者,尽力帮助他修复跟上帝的关系。可是,如果未成年的犯过者不悔改,就会被会众开除。
未受浸传道员犯过
38 如果未受浸传道员犯了严重的过错,该怎样处理呢?既然他们没有受浸,还不是上帝组织的一分子,自然就不会被开除。也许他们没有完全了解圣经的标准,所以,长老会仁慈地给他们劝告,帮助他们“修直……脚下的道路”。(希伯来书12:13)
39 如果两个长老跟一个犯过的未受浸传道员面谈,并尽力帮助他后,对方还是不悔改,那么就应该向会众作出以下简短的宣布:“会众不再承认[当事人的名字]是未受浸传道员。”此后,会众就会把当事人看作是会众以外的人。虽然当事人不是被会众开除,但基督徒跟他来往时会格外小心。(哥林多前书15:33)会众不会再接受他的传道报告。
40 一个未受浸而失去了传道员资格的人,后来可能想再次成为传道员。要是这样,两个长老就会跟他面谈,评估他是否已改正自己的行为,符合圣经的标准。如果他再次符合资格做传道员,长老就会向会众作出以下简短的宣布:“会众重新承认[当事人的名字]是未受浸传道员。”
会众安宁洁净,得到上帝赐下的福分
41 今天,耶和华使他的组织蓬勃发展,跟上帝组织来往的人都能享有这份喜乐。会众就像一片青翠的草场,因为拥有源源不绝的真理之水而欣欣向荣。耶和华的确正通过基督领导他的组织,尽心照顾和保护我们。(诗篇23篇;以赛亚书32:1,2)在这段最后的日子,世界充满难题,但我们在乐园般的会众里却感到十分安全。
会众保持安宁和洁净,上帝王国的真理之光就能继续照耀世人
42 会众保持安宁和洁净,上帝王国的真理之光就能继续照耀世人。(马太福音5:16;雅各书3:18)耶和华赐福给我们,让越来越多人认识他,跟我们一起崇拜他,遵行他的旨意。这令人多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