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门与奥尼西慕——凭着基督徒弟兄之爱冰释前嫌
在使徒保罗受灵示的信中,有一封是为了处理两个男子之间的棘手问题而写的。这两个人,一个是腓利门,一个是奥尼西慕。他们是谁呢?什么促使保罗关心他们之间的问题?
保罗的信是写给腓利门的。腓利门住在小亚细亚的歌罗西。歌罗西的基督徒不是人人都结识保罗的。腓利门从使徒保罗那里听见圣经的好消息,后来接受了真理,所以跟保罗的交情特别深厚。(歌罗西书1:1;2:1)保罗把腓利门称为“亲爱的同工”。腓利门在表现信心和爱心方面都堪作模范。他慷慨好客,在基督徒同工眼中,是安慰和鼓励的来源。当地会众的聚会在腓利门家里举行。既然腓利门的家足以容纳整群会众,他的家境显然颇为富裕。有人认为,保罗信中提及的亚菲亚和亚基布,是腓利门的妻子和儿子。腓利门家里也至少有一个奴隶,那就是奥尼西慕。——腓利门书1,2,5,7,19下,22。
潜逃到罗马的奴隶
圣经并没有透露,保罗在公元61年左右写信给腓利门的时候,奥尼西慕怎会在离歌罗西1400多公里的罗马跟保罗一起。可是,保罗告诉腓利门说:“如果[奥尼西慕]亏待了你,欠了你什么,就尽管记在我的帐上好了。”(腓利门书18)我们可以从保罗的话看出,奥尼西慕必定是得罪了主人,以致保罗要写信给腓利门,希望两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有些人认为,奥尼西慕可能从腓利门家里窃取了金钱作路费,然后潜逃到罗马。罗马是个人口稠密的城市,躲起来不容易给人发现。a在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出逃者不但为主人带来损失,也为公共行政机关造成不少问题。难怪当时有人把罗马称为奴隶“藏匿的温床”。
保罗是怎样遇到奥尼西慕的呢?圣经并没有提及事情的经过。看来奥尼西慕起初对新近获得的自由感到很新鲜,后来却渐渐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十分危险。在古代的罗马城,弃主潜逃属于严重的罪行,城内有一个治安特种部队,专门搜捕出逃的奴隶。据格哈德·弗里德里克说,“逃亡的奴隶要是给官差捕获,就会被人在额上打上烙印。他们时常受到严刑拷打,……不是给扔进竞技场跟猛兽搏斗,就是被钉在柱上以示警戒。”弗里德里克认为,奥尼西慕可能用光了从主人那里偷来的金钱,无处藏身,又找不到工作。他在腓利门家里听见过保罗,于是就去请求保罗收留他,替他说项。
另一些学者就认为,奥尼西慕也许在某些事上犯了错,激怒了主人,于是逃到主人的好友那里,求后者出面调停,帮助他同主人恢复和好。据一些历史资料显示,这是“奴隶闯祸后最常见的求助方法”。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正如学者布赖恩·拉帕斯基说,奥尼西慕偷跑“看来就是为了去找保罗当和事老,而不是为了金钱弃主潜逃”。
保罗出面调停
不论奥尼西慕为了什么理由逃走,他确曾找过保罗,请求对方为他求情,平息主人的怒气。在保罗看来,这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奥尼西慕以前是个不信者,又是个私自偷跑的奴隶。保罗愿意作调停人,劝好友腓利门不要依法严惩奥尼西慕吗?保罗会怎样做呢?
保罗写信给腓利门的时候,奥尼西慕显然已跟保罗共处了好一段日子。在这段时间,保罗帮助了奥尼西慕成为基督徒,所以他称呼奥尼西慕做“亲爱的弟兄”。(歌罗西书4:9)保罗在信中提到自己跟奥尼西慕的属灵关系,说:“我劝勉你,是为了我的孩子……的事;他是我带着系索被囚的时候所生的。”保罗的介入竟然导致这个好结果,这一定叫腓利门大感意外。保罗说这个以前“没有用处”的奴隶,现已是他们的基督徒弟兄了。奥尼西慕现在的确人如其名,成为“对人有用”或“有用处”的仆人了。——腓利门书1,10-12。
奥尼西慕对被囚的保罗的确很有用处。保罗本来想把奥尼西慕留在身边,但他不想违反法律,也不愿侵犯腓利门的权利,结果打消了这个念头。(腓利门书13,14)在差不多同一时期,保罗写信给腓利门家里的会众,提到奥尼西慕是“忠信而亲爱的弟兄;他原是在你们那里的”。可见,奥尼西慕的行事为人已证明他忠信可靠。——歌罗西书4:7-9。b
保罗劝勉腓利门重新接纳奥尼西慕。可是,保罗没有恃着自己是使徒,就吩咐腓利门该怎样做,也没有要求释放奥尼西慕,让他恢复自由。既然腓利门满有爱心,而且跟保罗友情深厚,保罗深信腓利门会接受他的提议,甚至做得比他所求的“还多”。(腓利门书21)保罗没有说明要实际“多”到什么程度,他让腓利门自行决定怎样对待奥尼西慕。有些人认为保罗虽然没有在信中提出请求,但他其实很想腓利门让奥尼西慕“回到他身边,继续协助他”。
腓利门有没有接纳保罗的请求,原谅奥尼西慕呢?看来腓利门会这样做,虽然这个行动可能会引起歌罗西其他奴隶主人的不满。他们渴望见到奥尼西慕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他们的奴隶就不敢步其后尘了。
洗心革面的奥尼西慕
奥尼西慕返回歌罗西的时候,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真理好消息的力量改变了他的思想。他后来无疑成为当地会众的一分子,忠心地事奉上帝。圣经并没有透露腓利门最后有没有让奥尼西慕获得自由。但不管怎样,奥尼西慕在属灵的意义上已是个自由人了。(参阅哥林多前书7:22。)现代也有类似的例子。人只要把圣经原则应用出来,就可以改变自己的环境和品格。有些人一度被视作社会的渣滓,认识真理之后却成为奉公守法、堪作模范的人。c
纯真的信仰的确具有改变人的力量!尽管奥尼西慕以往对腓利门“没有用处”,但改变了的奥尼西慕却“对人有用”,这正是奥尼西慕这个名字的意思。显然,凭着基督徒弟兄之爱,腓利门和奥尼西慕能够冰释前嫌。
[脚注]
a 根据罗马的法律,“出逃的奴隶”是指“弃主潜逃、一去不返的奴隶”。
b 看来保罗曾委托奥尼西慕和推基古把三封书信带返歌罗西。这三封信包括腓利门书、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这些书信后来成为圣经正典一部分。
[第30页的附栏]
罗马法律下的奴隶
在公元1世纪,根据罗马法律,奴隶完全受主人支配。主人可以为所欲为,随意把性欲或脾气发泄在奴隶身上。据注释者格哈德·弗里德里克指出,“不论在实际上还是在法律上,奴隶都不被视作一个人,他只是主人的一项资产,一件任由摆布的东西。……[他]在家里的地位比家畜和用具好不了多少。民事法律绝不保障奴隶的权益。”奴隶要是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也不能诉诸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基本上,他们只能对主人的吩咐惟命是从。忿怒的主人可以随意惩罚奴隶,刑罚的轻重没有限制。主人有权掌管奴隶的生死,奴隶即使犯了一个微小的错误,都可能有丧命之虞。*
在古代,富有人家可能有数以百计的奴隶,即使一个小家庭也可能有两三个奴仆。据学者约翰·巴克利指出,“家奴要做的工作多不胜数。我们发觉奴隶身兼多职:看门人、厨子、侍者、清洁工人、信差、保育员、奶妈、随身侍从。有些富家大户的奴隶本身更是专业人士。……家奴有怎样的待遇,基本上取决于主人的性情。所以,他们可能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待遇。要是主人残暴不仁,奴隶就得忍受无休止的虐待。要是主人仁慈宽厚,奴隶就会有较好的生活,较好的前途。有些古典文学著作引述出名的例子,论述奴隶怎样饱受苛待,另外也有大量文献显示主人和奴仆有着深厚的感情。”
* 有关上帝古代人民当中的奴隶制度,可参阅《洞察圣经》第2册977-979页,纽约守望台圣经书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