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婚姻何以是神圣的?
今天,多数人都在口头上认同婚姻是神圣的。这样,许许多多的婚姻怎么又告失败收场呢?在某些人的眼中,婚姻只是情到浓时的一个盟誓,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纸合约。可是,盟誓不是也可以被毁吗?抱着这种态度,婚姻一旦触礁,就很容易放弃,草草离婚。
上帝对婚姻有什么看法呢?看看圣经就清楚了。希伯来书13:4说,“婚姻人人都该尊重”。翻做“尊重”的希腊语词含有宝贵、深受重视的意思。我们如果重视某个东西,就会对它珍而重之,惟恐一时不慎,把它掉了。婚姻关系也当如此。基督徒尊重婚姻,视之为价值连城的瑰宝,保护惟恐不及。
很明显,在耶和华上帝眼中,丈夫与妻子缔结婚约,是一件神圣的事。我们可以怎样做,表明自己也有上帝的观点呢?
爱心与尊重
夫妇尊重婚姻的安排,就必先要互相尊重。(罗马书12:10)使徒保罗写信给1世纪的基督徒,说:“你们各人都该爱妻子,好像爱自己;妻子也该深深尊敬丈夫。”(以弗所书5:33)
无可否认,配偶的表现有时也不能尽如人意,态度还有可以改善的地方。虽然如此,基督徒仍必须爱护和尊重配偶。保罗写道:“要继续彼此包容,彼此甘心宽恕。耶和华怎样甘心宽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甘心宽恕人。”(歌罗西书3:13)
付出时间,关心配偶
夫妇要是把婚姻视为神圣结合,就该抽空关心对方,照顾彼此在身体上和感情上的需要。在夫妻的性关系上,这个原则也适用。圣经说:“在房事上,丈夫该对妻子尽本分,妻子也该对丈夫尽本分。”(哥林多前书7:3)
可是,有些夫妇为了得到多点收入,做丈夫的要到外地工作一段时间。夫妇分隔两地,有时候因为时间比预期的长,关系往往变得十分紧张,配偶更可能会受不住引诱而与人通奸,结果以离婚收场。(哥林多前书7:2,5)有鉴于此,许多基督徒就宁可放弃物质利益,也不容神圣的婚姻关系受到任何损害。
婚姻触礁
即使婚姻出了问题,尊重婚姻的基督徒也绝不会鲁莽行事,急于分居甚或离婚。(玛拉基书2:16;哥林多前书7:10,11)耶稣说:“要不是因为妻子淫乱,凡同妻子离婚的,就可能导致她通奸;谁娶这离了婚的妇人,也是通奸。”(马太福音5:32)人要离婚或分居,必须具有基于圣经的理由,不然的话,就是藐视婚姻的神圣安排了。
别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向我们请教,我们提出什么意见,也反映出我们自己对婚姻的看法。我们是否很快就建议他们分居或离婚呢?不错,人也许有充分理由跟配偶分居,比如在肉体上遭受严重虐待,或丈夫把养家的责任置之不理。a此外,正如上文指出,圣经容许人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配偶犯了淫乱之罪。话虽如此,当别人婚姻触礁时,基督徒仍不可妄图左右他人的决定。毕竟,日后要为决定承担一切后果的,不是提意见的人,而是受婚姻问题困扰的当事人。(加拉太书6:5,7)
婚姻大事非等闲
在某些地区,人们常常以结婚为名,目的是要取得外国的合法居留权。这些人往往愿意付出一笔金钱,协议跟一个当地的公民结婚。很多时,这些有名无实的夫妇不是住在一起的,甚至连朋友关系也谈不上。一朝获得合法居留权,两人就马上离婚。对他们来说,婚姻是一宗不折不扣的买卖。
圣经不赞成人视婚姻如儿戏。不管动机如何,这些人已立了神圣的婚约,这婚约在上帝眼中是有约束力的。立约的双方成了夫妇,就得遵守圣经为离婚和再婚所立的一切规定了。(马太福音19:5,6,9)
事实上,婚姻也像其他值得追求的事情一样,夫妇必须努力不懈、坚忍不拔,才能在其中找到幸福。人如果不真心认同婚姻是神圣的,就会很容易终止婚约。也许,他们会无可奈何地维持现状,过着不愉快的婚姻生活。在另一方面,那些承认婚姻是神圣的人,明白夫妇厮守一生,是上帝对人的要求。(创世记2:24)他们也知道,要是他们的婚姻美满幸福,就等于尊荣创立婚姻安排的上帝了。(哥林多前书10:31)人对婚姻怀有正确的观点,就会竭尽全力,令自己的婚姻美满愉快。
[脚注]
a 请参看《守望台》1989年5月1日刊14,1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