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基督徒妇女佩戴珠宝或化妆、染发或以类似的方式打扮自己是适当的吗?
在以往和现今,有些声称跟从圣经的人对妆扮一事怀有强烈但却截然不同的观点。a
某些教会属下的妇女会完全不用化妆品或佩戴珠宝。例如,《阿门宗派人士》一书报道,他们“严格限制自己的外表,因为他们觉得任何成员若对世俗的打扮有很大兴趣,便会受到威胁,因为他们的兴趣应当集中在属灵的事上而非在个人的外表上。有些人……会引用经文”。
他们所引证的经文是撒母耳记上16:7:“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可是,这节经文所指的只是大卫的兄长以利押的魁梧身材而已;上下文也清楚显示上帝并非在此对服饰打扮提出评论,诸如大卫或他的兄弟是否有修饰他们的头发或在外衣上佩戴饰物等。——创世记38:18;撒母耳记下14:25,26;路加福音15:22。
上述的事例表明,有些人坚决认为基督徒应当完全朴实无华,不使用任何化妆品或珠宝饰物,但这些人却为了支持自己的见解而误用了圣经。其实圣经并没有就服饰打扮一事作出详细讨论,它没有赞成,也没有禁止,某些化妆方法。圣经仅是提出若干合理的指导方针。让我们考虑一下这些原则,看看可以怎样在今日加以应用。
使徒保罗在上帝感示之下提出指引说:“又愿女人廉耻、自守[“头脑健全”,《新世》],以正派衣裳 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提摩太前书2:9)彼得也提出类似的劝告:“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外衣”,《新世》]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得前书3:3,4。
上述所用的“妆饰”、“正派衣裳”等字词来自希腊文的科士模斯 (koʹsmos)一词;这个字词也是“化妆品”(英文cosmetic)一词的字根,意即“美化面容”。因此,以上的经文可以帮助我们解答有关使用化妆品或化妆、佩戴珠宝饰物及有关女性妆扮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保罗和彼得所说的话是否意味到基督徒必须避免辫头发、戴珠宝金饰或按此类推,不可采用化妆品呢?不然。人若认为使徒的话是这个意思,基督徒姊妹就也当避免‘穿外衣’了。然而,彼得使之复活过来的多加深受人爱,因为她曾为姊妹们缝制“外衣”。(使徒行传9:39)因此提摩太前书2:9和彼得前书3:3,4的意思并不是姊妹们不可辫头发、戴珍珠、穿外衣及作其他的打扮;相反,保罗只是强调女子的打扮必须端庄,而且她们应当头脑健全。彼得则表明女子应当更关心自己内在的为人而非仅注重自己的外表或化妆,借此可以将不信的丈夫感化过来。
简而言之,圣经并没有禁止人设法改善或美化自己的外表。上帝手下有些仆人包括男性和女性曾佩戴珠宝饰物。(创世记41:42;出埃及记32:2,3;但以理书5:29)忠心的以斯帖也同意别人用化妆油、香水及按摩为她施行更彻底的美容术。(以斯帖记2:7,12,15;可参阅但以理书1:3-8。)上帝则提及他曾以象征的方式用镯子、金链、鼻环、耳环等饰物打扮以色列人,使之成为“极其美貌”。——以西结书16:11-13。
可是,以西结的记载却提出了一个教训,警戒人不要将注意集中于自己的外表之上。上帝说:“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你纵情淫乱,使过路的任意而行。”(以西结书16:15;以赛亚书3:16,19)这样,以西结书16:11-15强调保罗和彼得后来嘱咐人不要过度关注外表的劝告是多么明智。女子若选择以珠宝作装饰,程度和款式都应当符合端庄的条件而非过度华丽或俗气。——雅各书2:2。
基督徒女子采用唇膏、胭脂、眼影、眼线一类的化妆品又如何?考古学家在以色列和邻近的地区曾发掘出许多化妆盒、供化妆用的工具和镜子等。不错,古代东方的女子曾使用各种化妆品而开今日许多种产品的先河,约伯的一个女儿名叫基连哈朴,这个名字的意思很可能是“黑眼膏的角”,意即眼膏盒。——约伯记42:13-15。
在以色列,人们使用若干化妆品,然而圣经的例子却表明过度使用化妆品是危险的。耶洗别成为以色列王后多年之后,圣经提及她‘梳头化妆,擦上黑眼膏’。(列王纪下9:30)后来,上帝描述以色列试图勾引外邦国家,她如何“佩戴黄金装饰,用颜料修饰眼目”。(耶利米书4:30;以西结书23:40)这些经文和圣经里的其他经文均没有说运用人工方法去美化外表是不对的。可是,有关耶洗别的记载却显示,她在眼睛四围涂上很浓的黑眼膏,以致人从远处也可以看见(例如耶户在宫外便能看见)。我们可以由此学得什么教训呢?不要浓妆艳抹达到过火的地步。b
当然,很少妇女会认为自己佩戴珠宝饰物或使用化妆品的方式不适当。可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缺乏安全感或受到商业宣传所影响,妇女可以养成过度浓妆艳抹的习惯。她可能如此习惯于自己化了妆之后的容貌,以致她未能看出自己其实与大部分基督徒妇女所表现的‘端庄和头脑健全’并不一致。——可参看雅各书1:23,24。
诚然,人的品味各有不同。有些妇女很少使用或甚至从不使用化妆品和珠宝饰物,另一些则使用较多。因此明智之举是不要擅自论断别人在使用化妆品或佩戴珠宝饰物方面的程度。我们需要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当地的习俗。有些款式可能受其他国家的人所接纳(或是在古代流行),但并不意味到这必然适合在当地采用。
明智的基督徒女子会不时评估一下自己的服饰打扮,忠实地问问自己:‘我是否通常比自己地区里的大部分基督徒化妆得更浓或佩戴更多珠宝饰物?我的打扮是否模仿一些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交名人或贪慕虚荣的电影明星;抑或我主要是受提摩太前书2:9和彼得前书3:3,4的劝告所指引?不错,我的打扮真的端庄,借此对别人的看法和感觉表现真正的尊重吗?’——箴言31:30。
妇女的丈夫若是基督徒,她们可以向之请教,让后者提出评论及劝告。再者,你若诚恳地寻求帮助,你也许可以从其他姊妹获得有益的忠告。可是,与其跟一些和你有类似品味的朋友商量,最好向一些较年长而在平衡和理智方面受人尊重的姊妹请教。(可参看列王纪上12:6-8。)圣经说恭敬的年长妇女要“指教少年妇人……谨守[“头脑健全”,《新世》]、贞洁,……免得上帝的道理被毁谤。”(提多书2:2-5)没有任何成熟的基督徒想由于自己以不端庄的方式运用珠宝饰物或化妆品,以致令上帝的话语或他的百姓受到“毁谤”。
圣经中有关他玛的记载表明,妇女的打扮可以发出强烈的信息,显示她是哪一类人。(创世记38:14,15)基督徒妇女的发型及头发颜色(若染发的话),她所佩戴的珠宝饰物及所采用的化妆品,究竟发出什么信息呢?信息是:这是上帝手下一个清洁、端庄、平衡的仆人吗?
别人在我们从事外勤传道或他们参加见证人的聚会时,应当能够对基督徒留下良好印象。事实上,通常旁观者都有好印象。大部分基督徒妇女都不会让外人有理由认为她们是不修边幅的人,或浓妆艳抹、过度打扮的人;相反,她们会采用大方得体,“与自称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的打扮。——提摩太前书2:10。
[脚注]
a 在公元第三世纪,德尔图良声称妇女“以药物磨擦皮肤,在面颊上涂胭脂,用[黑色的]锑使自己的眼睛突出均是得罪上帝之举”。德尔图良也对染发的人提出批评。他误用了耶稣在马太福音5:36所说的话,提出指责说:“她们竟反驳主,说:‘看哪!我们的头发不是白色或黑色,而是染成黄色。’”他补充说:“你甚至可以找到一些以年老为耻的人,将自己的白发染黑。”以上是德尔图良的个人见解。可是,他却歪曲了事实,因为他的论据纯粹是基于他个人的观点,认为妇女乃是导致人类受诅咒的罪魁,因此她们应该‘像夏娃一样,为自己最初所犯的可耻罪行哀伤懊悔’。但圣经却从没有这样说;相反,上帝要亚当为人类的罪性负责。——罗马书5:12-14;提摩太前书2:13,14。
b 不久之前,美国新闻媒介以大字标题报道一项与电视布道家有关的丑闻,当时与他一同主持节目的妻子风头之劲与他不相伯仲。据新闻报道,他的妻子自幼便认为“化妆与电影”均属犯罪;然而后来她却一改前态,转而浓妆艳抹,“化妆品厚得像雕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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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家在中东发现的出土文物:象牙化妆盒、镜子及以金和玉髓制成的项链
[鸣谢]
全部三幅图片:Pictorial Archive (Near Eastern History)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