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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信的奴隶经得起考验!守望台2004年 |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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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太福音24和25章,有好几次提到耶稣会“来”或“来到”,但意思并不一样。所谓“来”,不一定指他实际来到一个地方,也可以指他特别关注世人或门徒的事务,原因往往是为了施行审判。1914年,耶稣“来”了,开始以新登位的君王的身份临在。(马太福音16:28;17:1;使徒行传1:11)1918年,他“来”了,以立约使者的身份审判一切自称事奉耶和华的人。(玛拉基书3:1-3;彼得前书4:17)到了哈米吉多顿,他也会“来”,对耶和华的仇敌执行判决。(启示录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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