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好
(Reconciliation)
恢复和谐或重修旧好;也指调整、和解或化解矛盾。在希腊语,跟“和好”相关的词语都源于动词al·lasʹso(阿拉索),基本的意思是“改变,更改”。(徒6:14;加4:20,Int)
希腊语ka·tal·lasʹso(卡塔拉索)是个合成词,基本意思是“交换”,后引申指“和好”。(罗5:10)保罗曾用这个动词描述分居的妇人跟丈夫“重修旧好”。(林前7:11)马太福音5:24记载,耶稣吩咐门徒要先去跟弟兄“讲和”,然后才到坛前献礼物,用的就是相关词语di·al·lasʹso·mai(迪阿拉索迈)。
跟上帝和好 保罗在罗马书和其他书信里谈到人凭着耶稣基督的牺牲跟上帝和好时,曾用“卡塔拉索”和a·po·ka·tal·lasʹso阿波卡塔拉索(表示程度更高的词形)。
人之所以有必要跟上帝和好,是因为人类的始祖亚当犯罪,把罪性和缺陷遗传给后代,结果人人都跟上帝疏远隔绝,失去了和谐友好的关系,甚至彼此为敌。(罗5:12;另见赛43:27)因此使徒保罗说:“思想只顾顺应肉体,就是跟上帝敌对,不顺服上帝的律法,也确实不能顺服[因为人天生就有罪,是不完美的]。所以,依从肉体的人不能取悦上帝。”(罗8:7,8)根据上帝的完美标准,他绝不能认可或纵容罪过,所以人类跟上帝是对立的。(诗5:4;89:14)耶稣充分反映天父的完美特质;圣经谈到上帝这个儿子,说:“你喜爱正义,恨恶不法。”(来1:9)因此,尽管“上帝就是爱”,也尽管“上帝深爱世人,甚至赐下自己的独生子”拯救人类,但始终没有改变的是:人类以整体而言一直跟上帝对立,上帝对他们的爱基本上是对敌人的爱,是一种受原则引导的爱(希腊语a·gaʹpe阿格配),不是由深厚感情或友谊引发的爱(希腊语phi·liʹa菲利阿)。(约一4:16;约3:16;另见雅4:4)
上帝的标准绝对正义,因此他不可能赞同或默许罪过,犯罪就是违抗上帝所明示的旨意。尽管上帝“有恩典有慈悲”“富于慈悲”(诗145:8,9;弗2:4),但他绝不会为了发慈悲而牺牲公正的原则。麦克林托克和斯特朗合编的《百科全书》(1894,第8卷,958页)的注释指出,上帝和罪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是“法官跟罪犯之间的一种关系,一方是最高的法律权威,另一方是违犯法律和违抗权威的罪犯,双方是对立的,是敌不是友”。人类之所以处于这种景况,是因为人类的始祖亚当把罪传了给所有人。
和好的基础 惟独凭着耶稣献出的赎价,人类才能真正跟上帝和好。耶稣是“道路”,要不是通过他,谁都不能到天父那里去。(约14:6)耶稣牺牲生命,“为我们的罪成了求恩的祭牲[希腊语hi·la·smonʹ希拉斯蒙]”。(约一2:2;4:10)希腊语hi·la·smosʹ(希拉斯莫斯)的意思是“息怒或满足要求的方法”,即“赎罪”的代价。显然,耶稣基督牺牲生命作为祭物,不是要使上帝息怒或安抚他,因为上帝看见爱子死去肯定不会有什么安抚作用。耶稣献出赎价,是要满足上帝就公正所定的原则或要求,为赦罪提供一个公平正义的基础。这样,上帝“把信耶稣的人[天生有罪的人]称义的时候,自己就显为正义”。(罗3:24-26)基督的牺牲(完全符合公正的要求)提供了抵消人的罪与过犯的基础,让人可以向上帝求恩,跟至高的主宰恢复和好的关系。(弗1:7;来2:17;见赎价)
这样,上帝“借着他[耶稣]在苦刑柱上所流的血缔造和平,好叫其余的万物……可以借着他跟上帝和好”。有些人从前“被疏远,被视为仇敌,因为[他]们的思想离不开恶事”,但现在“上帝已经借着基督的肉身,通过基督的死,使[他]们跟上帝和好。这样,上帝就能把[他]们领到他面前,是圣洁无瑕、无可指责的”。(西1:19-22)现在,耶和华上帝可以将那些从圣灵而生、蒙拣选做他儿子的人“称义”;他们跟上帝恢复了和好的关系,就等于被宣判无罪,谁都不能再指控他们了。(参看徒13:38,39;罗5:9,10;8:33)
那么,上帝那些在基督牺牲生命以前的忠仆又怎样呢?比如亚伯,“上帝指着[他]的礼物作证,称他为义人”;比如以诺,他“得了见证,表明他赢得上帝的喜悦”;又比如亚伯拉罕,他“得以称为‘耶和华的朋友’”;还有摩西、约书亚、撒母耳、大卫、但以理、施浸者约翰,以及基督的门徒(耶稣临终前不久对他们说,“父亲自己对你们有很深的感情”)。(来11:4,5;雅2:23;但9:23;约16:27)既然耶和华跟这些人一直来往和赐福给他们,他们还有必要借着基督的牺牲跟上帝和好吗?
答案是肯定的,这些忠仆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已跟上帝和好,但仍然跟其他人一样天生是罪人;从他们献上祭牲显示,他们也自知有罪。(罗3:9,22,23;来10:1,2)诚然,有些人的罪比其他人要重,有的甚至公然反叛上帝,因此罪有轻重之分,但有罪就是有罪。亚当的所有后代都是罪人,都必须凭着耶稣的牺牲跟上帝和好,无一例外。
上帝可以跟这些古人做朋友,是由于他们所显的信心,这种信心包括相信上帝必在他所定的时候,用他的方法完全除去他们的罪。(参看来11:1,2,39,40;约1:29;8:56;徒2:29-31)因此,他们跟上帝享有一定的和好关系,全在乎上帝在未来提供的赎价。正如条目称义的资料指出,由于这些人的信心,上帝仿佛预先把正义拨到他们的“账”上,把他们“算为”或视作正义,也由于上帝必定会在未来付出赎价,因此他可以在不违反公正的前提下,提早跟他的忠仆缔结友好的关系。(罗4:3,9,10;另见罗3:25,26;4:17)当然,关于公正的要求还是必须满足的,所以必需的赎价一旦实际付出,“账”上的欠款也就抵消了。这一切清楚显示,基督在上帝的安排中地位多么举足轻重,并足以说明,惟独靠着耶稣基督,人才能在上帝面前有正义的地位。(参看赛64:6;罗7:18,21-25;林前1:30,31;约一1:8-10)
跟上帝和好的必需步骤 由于违犯上帝的律法和得罪上帝的是人,因此人有必要跟上帝和好,不是上帝有必要跟人和好。(诗51:1-4)人根本无权跟上帝讨价还价,而且上帝的正义标准是不会改变,也不用改变的。(赛55:6-11;玛3:6;另见雅1:17)人想要跟上帝和好,就必须接受上帝所定的条件,没有商榷余地,没有折中方案,不容质疑。(参看伯40:1,2,6-8;赛40:13,14)虽然许多译本把以赛亚书1:18译做:“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和合,新译),但更恰当更一贯的译法应该是:“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解决彼此间的问题吧’”(新世)。人类跟上帝失去和谐的关系,完全是人的错,不是上帝的错。(参看结18:25,29-32)
尽管如此,上帝却大发慈悲,主动伸出友谊之手,让人借着他的爱子跟他和好。使徒保罗说:“的确,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在指定的时候为不敬虔的人死。为正义的人死,很少人肯做;为良善的人死,也许有人敢为。但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已经为我们而死,上帝凭此就向我们显明自己的爱[希腊语a·gaʹpen阿格彭]。所以,我们现在既然凭着基督的血而称义,就更借着他而得救,免受上帝的愤怒。我们还是仇敌的时候,尚且借着上帝儿子的死,跟上帝和好,何况现在已经和好,就更能凭着上帝儿子的生命而得救。不但这样,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以上帝为乐,现在也借着他跟上帝和好了。”(罗5:6-11)耶稣“从没有体验罪”,却“为我们担当了罪”。他降世为人,并献上生命作为赎罪祭,为要除去罪和罪所带来的惩罚。人一旦被宣判无罪,就在上帝面前显为正义,能“借着[耶稣],成为上帝眼中的义人”了。(林后5:18,21)
另外,上帝还派出大使到有罪的人类那里去,进一步显明他的慈悲和爱心。在古代,一个国家大多在跟另一个国家交恶(参看路19:14)而非友好时派出大使,目的是制止战争爆发,或在交战期间商定谋和的条件。(赛33:7;路14:31,32;见大使)上帝派基督徒做大使到世人那里,主动让他们知道跟上帝和好的条件,促请他们采取行动。正如使徒保罗说:“所以,我们代基督做大使,就像上帝通过我们提出恳求一样。我们代基督恳求人说:‘请跟上帝和好吧。’”(林后5:20)上帝劝人跟他和好,既不表示他处于弱势,也不表示他不再憎恨罪恶。上帝是出于慈悲,去呼吁犯过的人跟他谋和,免得招惹他的义愤的;所有执迷不悟、违抗上帝的神圣旨意的人,都逃不过毁灭的下场。(参看结33:11)就连基督徒也不该掉以轻心,不可“接受了上帝的分外恩典”,却“辜负[他的]美意”。正如保罗接着指出,基督徒要是没有趁着“悦纳的时候”“拯救的日子”力求行事蒙上帝喜悦,就是辜负上帝的美意了。(林后6:1,2)
人一旦看出自己有必要跟上帝和好,并接受上帝通过耶稣的牺牲而作的安排,就必须衷诚悔改,弃绝不义,回头归向上帝,不再跟有罪的人类世界同流合污。人要是根据基督献出的赎价恳求上帝开恩,就必蒙赦罪,跟上帝和好。这样,“安舒的时期就必从耶和华面前来到”(徒3:18,19),让人得享内心的安宁(腓4:6,7)。这个人从此不再跟上帝为敌,不再招惹上帝的义愤,仿佛“已经脱离死亡,归入生命”。(约3:16;5:24)他也必须“真诚地呼求”上帝,“留在信仰里”,并紧紧持守好消息的希望,好继续蒙上帝悦纳。(诗145:18;腓4:9;西1:22,23)
上帝在什么意义上已“使世人跟他和好”?
使徒保罗说,上帝“通过基督使世人跟他和好,不再追究他们的过犯”。(林后5:19)然而,经文的意思不是说,由于耶稣为人牺牲生命,人人就自然而然地跟上帝和好了;这从保罗接着说的话足以见之,他说基督徒要做大使,出去恳求人“跟上帝和好”。(林后5:20)因此经文说的是,上帝已经作出安排,让所有愿意作出回应 的人可以跟他和好。圣经说,耶稣降世是要“献出生命,作为许多人的赎价”,并说“信从儿子的,就有永生;不服从儿子的,就得不着生命,上帝的愤怒留在他身上”。(太20:28;约3:36;另见罗5:18,19;帖后1:7,8)
耶和华上帝定意“把一切召集起来,使天上的和地上的都由于基督而重归一体”。(弗1:10)要实现这个旨意,上帝不得不毁灭一切拒绝跟他“解决彼此间的问题”的人(赛1:18),让宇宙万物跟上帝重归和谐,让人类再次跟上帝和好,得享美福,就像起初在伊甸园里的情况一样。(启21:1-4)
以整体而言,以色列人不忠不义,弃绝上帝的儿子,结果耶和华跟他们断绝立约的关系。(太21:42,43;来8:7-13)使徒保罗就提到这一点,说“他们被舍弃,世人就能跟上帝和好”(罗11:15),正如上下文显示,有一道门因此向犹太人以外的世界打开了。从那时起,外邦人有机会跟剩余的忠心犹太人一同成为新约的成员,组成新的国族,即属灵的以色列。(参看罗11:5,7,11,12,15,25)
昔日,犹太人跟上帝立了约,是他“特别拥有的产业”(出19:5,6;王上8:53;诗135:4),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跟上帝有和好的关系。不过,他们仍然需要借着弥赛亚,即圣经预告的救赎主,才能在最圆满的意义上跟上帝和好。(赛53:5-7,11,12;但9:24-26)外邦人的情况却完全不同,以往他们“跟以色列人民疏远,在应许的约上是外人,在世界上没有希望,没有上帝”,跟上帝没有关系。(弗2:11,12)然而,正如跟“苗裔”有关的神圣秘密显示,上帝定意要赐福给“地上的万国”。(创22:15-18)凭着耶稣基督的牺牲,上帝实现了他的这个旨意,让本来跟他疏远的外邦人有机会“靠着基督的血接近上帝”。(弗2:13)不但如此,由于基督的牺牲实现了律法之约,正式终止了这个约,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墙”就拆掉了,双方的分歧也消除了。这样,基督就可以“借着苦刑柱,使双方跟上帝完全和解,合为一体,因为基督已经亲自把敌意[律法之约所产生的分歧]消灭了”。从此,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必须通过耶稣基督才能到上帝那里去。后来,外邦人更有幸成为新约的成员,跟基督一同承受上帝的王国。(弗2:14-22;罗8:16,17;来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