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7 「任何有缺陷有問題的牛羊,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憎惡的+。
2 「在你那裡,就是在耶和華你上帝賜給你的任何一座城裡,假如有男人或女人做了耶和華你上帝眼中邪惡的事,違背他的誓約+,3 離開正道去崇拜別的神,跪拜別的神,或向太陽、月亮、天上的一切*下拜+,做我沒有吩咐的事+,4 有人向你報告了,或者是你聽說了,你就要徹底調查這件事。假如事實證明+有人在以色列做了這種可憎的事,5 你就要把做了這種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口,用石頭把他砸死+。6 但要有兩三個人的證詞*+,才可以把那個人處死;只有一個人的證詞,就不可把他處死+。7 證人要先動手,然後所有人也要動手,把他處死。你必須把邪惡的事從你那裡除掉+。
8 「在你的任何一座城裡,假如你遇到棘手的案件,無論是血案+,是訴訟,是暴行,還是其他糾紛,你都要去耶和華你上帝選擇的地方+,9 去見那時任職的審判官+和利未族祭司,請教他們,他們會把裁決告訴你+。10 他們在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告訴你的裁決,你必須執行。要認真按照他們的指示去做。11 你必須按照他們指示的法律和告訴你的裁決去做+。他們給你的裁決,你執行時不可偏離左右+。12 如果有人任意妄為,不聽從那個為你的上帝耶和華服務的祭司,或不聽從那個審判官,就要把他處死+。你必須把邪惡的事從以色列除掉+。13 這樣,全體人民聽到就會害怕,再也不敢任意妄為了+。
14 「當你進去佔領耶和華你上帝賜給你的土地,住下來以後,你會說:『我要立一個王來統治我,像四周各國的人一樣+。』15 那時你必須把耶和華你上帝選擇的人立為君王+。要從你同胞*當中立一個王統治你,絕對不可立不是你同胞的外族人統治你。16 可是,王不可為自己增添許多馬匹+,也不可為了這樣做就派人回埃及去+,因為耶和華對你們說過:『你們不可再回去。』17 王不可娶很多妻子,免得他的心偏離正道+;他也不可為自己積蓄巨量金銀+。18 他一登上王位,就必須把利未族祭司保管的這部法典,親自抄寫一個副本+。
19 「他要把這個副本放在身邊,一生一世*都要閱讀+,這樣他就能學習怎樣敬畏耶和華他的上帝,並認真遵守這部法典的一切誡命和條例+。20 這樣,他就不會心高氣傲,輕看弟兄,也不會違背誡命*,他和他的子孫也能長久坐在以色列的王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