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因信仰被囚——韓國
2020年10月26日,韓國第一次允許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服替代役。不過,人權組織認為韓國替代役的役期過長,而且限制非常多,顯示這項安排不公而且帶有懲罰性質。替代役役期長達36個月,是兵役時間的兩倍,這並不符合國際標準。根據國際標準,除非有合理的理由,替代役役期最長只能是兵役時間的1.5倍。因此,有些韓國的耶和華見證人男子拒絕服替代役,也向法院上訴。2024年5月30日,韓國憲法法院以5比4票駁回了這些人的上訴。不過,其中有些法官對這個判決結果持有不同的意見,他們寫道:「這樣的替代役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懲罰,也侵犯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良心自由。」
韓國第一個因拒服替代役而被判入獄的人是29歲的邊優珍。他表明要是有不帶懲罰性質的替代役,他會樂意接受。雖然如此,法院在2024年7月24日還是將他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
目前為止,包括邊優珍在內,共有13名耶和華見證人男子拒絕服替代役,其中有11位的案件正在審理中。如果法院的判決對他們不利,他們很有可能需要入獄服刑。目前,儘管韓國的替代役帶有懲罰性質,但大部分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還是會選擇服替代役。
事件經過
2024年7月24日
邊優珍因拒服替代役被判18個月有期徒刑。
2022年11月10日
收到徵召令後,邊優珍寫信給兵務廳,說明他因良心的緣故拒服兵役也拒服替代役。
2020年10月26日
韓國政府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實施替代役。
2018年11月1日
韓國大法院以9比4票判定依良心拒服兵役不是犯罪行為。
2018年6月28日
韓國憲法法院判定韓國兵役法部分條文違憲,理由是沒有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提供替代役。
2016年10月18日
光州上訴法院首次作出「無罪」判決,判3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勝訴。
2011年8月30日
憲法法院再次裁定,處罰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並沒有違反韓國憲法。
2004年8月26日
憲法法院裁定,處罰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並沒有違反韓國憲法。
1975年
韓國政府強制徵兵,要求所有被徵召的人都要入伍。
1973年
政府惡意地折磨被監禁的耶和華見證人,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
1953年
第一次有耶和華見證人因依良心拒服兵役而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