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為什麼要保持童貞?
作家萊斯利·簡·諾金說:「童貞已變成像乳齒一般,『還未畢業已經失去了』。」類似的評論反映出許多青少年對性道德所懷的放縱不羈的態度。今日,守身如玉的青年人很可能被人視為稀有珍品、怪人一名。對青年人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男孩子承認他們「急不及待」要失去童貞。年輕處女則承認自己有點「異常」的感覺。
可是,正如本刊以前曾有文章指出,在上帝眼中,持守貞操是美好和正當的。a他視這件事為極可貴,並且譴責人在婚前發生性關係,這是不道德、有害的行為。(帖撒羅尼迦前書4:3-8)雖然如此,保持童貞卻需要人面對極大的壓力。那麼,為什麼青年人要這樣行呢?持守貞操值得嗎?
尋求愛的方法?
很多青年人以為性關係純粹是一種表達愛意——或者受人所愛的方式。人人都渴望受人所愛。青年人在這方面往往有特別的需要。《應付少年抑鬱》一書解釋說:「在許多家庭裡,家人間的溫暖關係日趨淡薄,子女缺乏適當的培育,造成青少年向別處尋求慰藉和親密的接觸。今日大部分人的家庭生活都忙個不了,家人彼此間共同活動,互吐心事的時間少得可憐。……假如年輕人無法從家裡得到愛護和照顧,他或她……便會把性活動視為獲致親密快感的最後一著,並且以之為被愛和受人重視的憑據。」
對一位名叫安恩的少女來說,這尤其真實。她解釋說:「有不少年輕人感覺自己缺乏別人的愛護。原因可能是他們的父母並沒有對他們表現熱切的關注。不久,他們便感覺有需要和渴望受人所愛或與人親近。這樣的事就發生在我身上。我轉而向男孩子尋求愛和慰藉。」
其實,真愛『不做不規矩的事,不求自己的利益』。(哥林多前書13:4,5,《新世》)在榮譽的婚姻安排之內,性愛能夠達成一項崇高、美妙的目的。(創世記1:28;箴言5:15-19)可是,婚外的性關係卻往往被人當作藥膏一般,供人用來治療感情創傷、逃避壓力、提高個人自尊,或應付同輩壓力的手段。有些人更視之為既可使他們享有婚姻的親密關係,而又無需負起責任的機會。路易斯·法恩博士總結說:「在大多數情況下,青少年的性行為大多帶有敵意、憤懣的傾向,有時更屬於自暴自棄的表現。這樣的性關係談不上半點關懷、分享或愛意的流露。」——《「我們已盡力而為」——青少年行為透視》。
在安恩的事例上,她發覺這番話所言不虛。「我有了身孕,」她憶述。「事情發生後,我才意識到父母實在很關懷我,他們真的愛我。在懷孕期間,終日陪伴我、支持我的就是爸爸媽媽。——我曾一度愛戀、依附的人竟不顧而去!」
即使沒有造成可怕的後果,例如珠胎暗結,但不正當的性關係往往也會傷害當事人的心靈,使人空虛如故。《美國青少年的私生活》一書說:「有些失身的少女感覺受人利用。男友總是威脅她們,若不肯就範,就惟有分手。即使她們終於失了身,這些女孩子仍會覺得受人利用。如果他們的關係一旦終止,或純粹以性愛維繫彼此的關係,這種痛苦感覺就更強烈了!」
未及適婚年齡
有些人認為性愛可以幫助男女雙方彼此親近。可是,雙方若仍未及適婚年齡,親密的接觸會達成什麼目的?彼此的關係一旦破裂而又無法挽回,這個時候,惟一可能的結果是,雙方在感情上都大受創傷。作家克萊頓·巴爾博在他所著的《為人父母之道》一書中提醒我們說:「青少年階段是自我建立的時期,從而對自己有充分的認識。」他說,「假若你連自己也不認識,又怎能愛護和了解別人呢?」
此外,人若在戀愛期間便有性關係,這只會扼殺而不會促進有意義的溝通。同時,罪咎感會促使男女雙方日漸疏遠。(羅馬書2:15)「自咎感在我倆中間造成一道更大的鴻溝,」一名少女承認說。「我憎恨[我的男友]使我自覺卑下。我甚至不敢再正視爸媽的眼睛;我感覺很羞愧。」另一名年輕人哀嘆說:「我把自己的信念、價值觀、自尊和清白的良心全部都摒棄了——皆因為了想受人所愛。」
是故,作家克萊頓·巴爾博作出結論說:「我認為青少年玩弄性愛好比嬰孩手裡拿著硝化甘油一般危險。」
美滿婚姻的祕訣?
有些青少年認為獲取性經驗,可以為日後結婚作妥準備。事實表明適得其反。其實,婚姻中的親密關係出現難題,往往是由感情因素引起的,問題不是在於缺乏性經驗。婚前的性關係顯然會對日後的婚姻生活極其有害。它把互相的尊重撕裂無遺,只教曉夫婦單靠肉體關係來維繫婚姻,夫妻的親密感情卻大受忽略。正如《琴瑟和諧》一書據觀察說:「一般而言,婚前性關係主要基於肉體歡娛之上,是自私的表現過於互相的扶持。」長遠來說,對性懷有自私的看法最終會造成婚姻悲劇。婚姻中的滿足感是來自夫婦雙方均同時把聖經原則實行出來,並且關心施予過於獲得一己的滿足。——哥林多前書7:3,可參閱使徒行傳20:35。
《何以要待成婚之後?》一書指出另一個難題說:「婚前性開放的男女,很難期望他們在婚後有如奇跡一般地改變過來。除了少數的例外情況,這些人婚後總是一仍舊貫繼續肆意追求滿足自己的性衝動。」該書總結說:「你若感到忠於自己的婚姻對你而言是很重要的,那麼在婚前忠於對方也同樣重要。」在婚前保持童貞能夠助你養成所需的道德力量,以遵守聖經的命令:「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
一份有聲望的醫療雜誌刊登了一篇文章,作出這樣的總結:「顯而易見,事實表明保持童貞的人享有美滿婚姻的機會大得多,因為她們時常具備其他美德,例如:更專心於承擔責任、較不急於滿足自己、更樂於循規蹈矩,以及擁有較多類似的優良特質等。」人若輕易失去童貞,真是愚不可及了。這樣的人日後必會長久抱憾!一個女孩子說:「我只有14歲,已經不是處女了。我內心懊悔不已。每當想到多麼渴望自己仍然玉潔冰清,是未來夫婿殷切期待的純潔女孩子時,真是心如刀割!」b
避免害了自己
最後,你也當考慮一下保持童貞所帶來的一個重大裨益。聖經表明輕蔑上帝律法的人正『害了自己,作為不正當行為的報酬』。(彼得後書2:13,《新世》)婚前性關係最終害了你自己,怎會如此呢?例如,請考慮正如《十七歲》雜誌的一篇文章所說:「愛滋病研究者大表震驚,因為愛滋病病毒在青少年間傳播得極其迅速。」可是,儘管這種絕症成為大眾輿論的關注焦點,一項調查顯示:「只有約三分之一[接受調查的青年人]由於害怕染上這種絕症而改變他們對性行為的態度。」
此外,這些青年人其實漠視了性不道德可能帶來的種種惡果:未婚懷孕、除愛滋病外還會染上各種性傳染病、感情創傷、良心麻木,最可悲的就是破壞了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千萬不要害了自己!箴言14:16說:「智慧人懼怕,就遠離惡事。」所謂的「性安全」措施都是靠不住的,切勿妄信這些空話。在上帝的觀點而言,惟獨在婚姻中所享的性關係才蒙他悅納,才是萬全之策。要守身如玉,直到成婚之日。不必怕人恥笑,切不要任人擺布以致被誘失去童貞。
[腳注]
a 可參閱英文《儆醒!》,1992年3月22日刊。
b 至於那些曾遭人強姦或幼時受到性侵犯,因而失貞的人,她們大可以因認識上帝而獲得安慰。上帝把她們視為『無可指摘,純真無邪』一般。(腓立比書2:15)那些在認識聖經原則之前已經犯了淫亂的人也同樣可以獲得安慰。因為他們認識了基督的贖價,對此表現信心,而得以在上帝眼中被看為『洗淨了』。(哥林多前書6:11)一個基督徒若曾犯了不道德,後來卻衷誠悔改,並且已經在靈性上恢復健康,他同樣可以在上帝面前享有清白的地位。仁愛、富於了解的配偶總會樂於寬恕在這些情況下失貞的一方。
[第31頁的圖片]
不少婚前失貞的人都感到受人利用,吃了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