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兒女應該入學校寄宿嗎?
假設你住在發展中國家的一個小鎮。你的幾個孩子都在念小學,但他們一到12歲,就要升讀中學了。可是在你的地區,一般中學都學生過擠、學校設備簡陋、缺乏良好的師資。有時甚至發生罷課,每次學校可能關閉幾個星期,甚或幾個月。
有人把一份印刷精美的冊子遞給你看,冊子介紹城市裡的一間寄宿學校。你在圖片看見衣著整齊美觀的學生,在設備完善的課室、實驗室和圖書館裡學習;學生注視著電腦。宿舍的房間又整潔又舒適。你在冊子裡讀到,學校的宗旨是要幫助學生「取得他們所能達到的最高學術水平」。你又讀到:「所有學生都必須遵守行為律則,就像在家裡一樣;他們必須表現良好禮貌、尊敬師長、與人合作、互諒互讓、和藹可親、忠實可靠、守正不阿。」
冊子上有個笑容可掬的年輕男子說:「我有幸父母把我送到最好的學校讀書。」一個女孩子說:「學校激發我們的學習興趣,這裡的環境可以幫助人專心學習。」你想把兒女送到這樣的學校寄宿嗎?
教育與靈性
所有關心兒女的父母都渴望使兒女的一生有個好的開始;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健全、均衡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世俗教育不但時常為人打開將來的就業機會,同時還幫助年輕人成長,學會照顧自己和未來的家庭。
你也許會問,『寄宿學校既能提供優良的教育,又能給予學生所需的德育指引,為什麼不善加利用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基督徒父母應當嚴肅地考慮一個至為重要的因素,就是他們兒女的靈性健康。耶穌基督問道:「老實說,人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有什麼益處呢?」(馬可福音8:36)當然,人要是沒有了生命,就什麼都不會對他有益處了。因此,基督徒父母決定送兒女去學校寄宿之前,應當考慮清楚,這樣做會對兒女得永生的希望有什麼影響。
同學的影響
某些寄宿學校也許有驕人的學業成績,但學生和教職員的道德標準又怎樣呢?談到在「最後的日子」世上充斥的是怎樣的人,保羅寫道:「到了最後的日子,就會有難以應付的兇險時代。因為到時人會專愛自己,貪愛錢財,自負,高傲,褻瀆,不服從父母,忘恩,不忠貞,毫無親情,不願意達成協議,毀謗人,漫無自制,兇悍,不愛良善,出賣別人,剛愎自用,氣焰囂張,愛享樂不愛上帝,有敬神虔誠的形式,卻沒有體現敬神虔誠的力量。你要轉身離開這些人。」——提摩太後書3:1-5。
道德和靈性每況愈下,這是個遍及全球的現象。這種情況也對按聖經原則生活的耶和華見證人造成不利的影響。住在家裡的學生雖然每天跟世俗同學的接觸有限,靈性仍可以蒙受強烈的不良影響。見證人的兒女即使每天獲得父母的支持、忠告和鼓勵,可能仍要奮力掙扎才能抗拒這些影響。
如果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兒女尚且有這樣的感覺,那些離開家庭到學校寄宿的孩子,他們的境況會怎樣呢?由於得不到仁愛的父母經常提供屬靈的幫助,他們變成孤立無援。既然他們每天24小時都跟同學在一起,他們無疑比住在家裡的孩子受到更大壓力,誘使他們的幼小頭腦和心靈附和大眾。一名學生說:「在道德方面,寄宿生從早到晚都處於險境。」
保羅寫道:「不要受迷惑了。不良的交往會破壞有益的習慣。」(哥林多前書15:33)基督徒父母不應以為,即使兒女經常跟不事奉上帝的人來往,他們的靈性仍不會受損。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敬神的兒女可能對基督徒的標準不再尊重,對屬靈事物的體會蕩然無存。有時父母也許不察覺這種情形,直至兒女離開寄宿學校之後, 他們才發現情勢不妙。但到了這個時候,謀求補救方法已經太遲了。
克萊門特的遭遇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他說:「去學校寄宿之前,我很愛真理,經常跟弟兄一起參加外勤傳道。我特別賞識家人研讀和會眾的書籍研究班。但我在14歲的時候到學校寄宿,最後完全離開真理。我在學校寄宿五年,在這段時候從沒有參加聚會。由於經常跟損友為伍,我開始吸毒、抽煙、酗酒。」
教師的影響
無論在什麼學校,都可能有濫用職權的缺德教師。有些教師苛刻不仁,有些則對學生作性侵犯。在寄宿學校,這類教師即使胡作非為,也很少被人舉報。
不過,以大部分而言,教師都盡力設法把孩子訓練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使他們能夠適應周遭的世界而跟這個世界認同。但見證人的兒女在這方面遇到另一個難題。世界的標準並非總是跟基督徒的原則一致。教師鼓勵學生跟世界打成一片,但耶穌卻吩咐跟從者『不要屬於這世界』。——約翰福音17:16,《新譯》。
如果孩子為了緊守聖經原則而引起難題,他應該怎麼辦呢?如果孩子住在家裡,在本地一間學校讀書,他們可以跟父母商量。父母可以給兒女所需的指導,同時跟教師談談。結果,難題和誤解通常很快就會獲得解決。
但如果孩子在學校寄宿,情形就不同了。寄宿的學生時刻受教師所控制。如果孩子緊守基督徒的原則,他們就必須在沒有父母支持下孤軍作戰。在這種情況下,有時孩子能夠對上帝保持忠心;但更常見的情形是,他們未能這樣做。孩子很容易順應教師的要求,做出自己不應做的事來。
行動受限制
在大學裡,學生通常可以隨意出入。但寄宿學校的情形就不同了;通常學校嚴格限制孩子的活動。除了在星期日,許多這類學校都不准學生離開校舍,有些甚至連星期日也要學生留在學校裡。一名11歲的寄宿生埃露說:「校方不准我們出去參加聚會,外勤傳道更不用說。學校裡只有天主教和回教的宗教聚會。每個學生都必須在兩者之間選擇一樣,否則就會引致教師和同學的敵視。學校還強迫學生唱頌揚世俗組織的歌曲和教堂的聖詩。」
如果父母把兒女送到這樣的學校讀書,他們其實向兒女表示什麼?他們豈不是表示,世俗教育比聚集起來崇拜上帝或參與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甚或比對上帝保持忠誠更重要嗎?——馬太福音24:14;28:19,20;哥林多後書6:14-18;希伯來書10:24,25。
在一些寄宿學校裡,見證人學生能夠一起研讀聖經,但有時這樣做也不是容易。一個名叫布萊辛的16歲女孩這樣論及她寄宿的學校:「每天那些所謂的基督徒會一起禱告。我們幾個見證人嘗試跟他們商量,讓我們自己研讀聖經,但高年級的同學卻說,我們的組織是不受認可的。然後他們強迫我們跟他們一起禱告。如果我們不肯,他們就懲罰我們。向教師投訴只會弄巧成拙。教師會惡聲惡氣地罵我們,然後叫高年級的學生懲罰我們。」
表明自己與眾不同
寄宿學生表明自己是個耶和華見證人,可以對他們頗有好處。校方可能容許他們不參與跟見證人信仰有抵觸的偽宗教活動。其他同學也可能不敢叫他們參加有問題的活動和談話。他們也許會有機會向同學和教師作見證。此外,每逢有人犯了嚴重過錯,那些按基督徒原則而生活的人很少會受到嫌疑。此外,他們有時會贏得教師和同學的尊重。
可是,事情的發展並非總是對見證人有利。如果年輕人表明自己與眾不同,他們常會成為其他同學和教師迫害譏嘲的對象。英卡是個15歲的男孩子,他在學校裡寄宿。他說:「在學校裡,如果別人知道你是個耶和華見證人,你就會成為他們的攻擊目標。他們知道我們的屬靈和道德立場,於是設下圈套陷害我們。」
父母的責任
學校、大學和教師不能取代父母去模鑄兒童,幫助他們成為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這既不是學校的工作,也不是他們的責任。上帝的話語吩咐父母本身,要好好照料兒女的靈性需要。保羅寫道:「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孩子,只要不斷用耶和華的管教和思想規正,把他們撫養成人。」(以弗所書6:4)如果兒女到學校寄宿,父母每個月只准探望一兩次,他們又怎能執行上帝這個吩咐呢?
環境也許因人而異,但基督徒父母都應該盡力按以下受靈示的勸告而行:「人不照顧親屬,尤其是不照顧自己家裡的人,其實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還不如。」——提摩太前書5:8。
有別的方法嗎?
如果看來只有兩個選擇,要就送兒女去寄宿,要就讓兒女在本地設備簡陋的學校就讀,父母們可以怎樣做呢?有些父母面對這種情況,決定替孩子安排一些私人課程,去補足兒女在本地學校所受的教育。其他父母則撥出時間親自教導兒女。
有時,避免難題的方法是,父母在孩子未上中學之前就預先作妥計劃。如果你有年輕的兒女或打算有兒女,你可以先看看當地有沒有適當的中學。如果沒有,或者可以遷到一間中學附近居住。
父母清楚知道,他們要把對耶和華的愛灌輸給兒女,就需要表現技巧、忍耐,也要花許多時間。如果孩子住在家裡,要這樣做已不容易,要是他住在很遠的地方,豈不是難上加難!由於事情涉及孩子的永遠生命,父母必須深思熟慮,懇切向上帝禱告,權衡利害,然後才決定是否值得冒這樣的風險送孩子到學校寄宿。如果僅為了要孩子接受寄宿學校的教育,就犧牲了孩子的靈性,那會是何等的短視!這樣行彷彿只為了取回一件小飾物,就冒險跑進烈火熊熊的房子裡,結果葬身火海而賠上了生命。
上帝的話語說:「精明人看見災禍,就躲藏起來;愚蒙人卻往前走,自取禍害。」(箴言22:3,《新譯》)及早避免有害的情況總比日後謀求補救方法好得多。因此,如果你問自己,『我應該讓孩子入學校寄宿嗎?』考慮一下這節經文不失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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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見證人對寄宿學校的看法
「在寄宿學校裡,見證人兒女得不到任何屬靈交往。學校裡充滿敵視的氣氛,見證人受到很大壓力,很容易行差踏錯。」——羅特米,他從11歲到14歲都是在寄宿學校念書。
「參加基督徒聚會十分困難。我只能在星期日參加。為了參加聚會,我必須趁其他同學排隊上教堂時偷偷溜走。我覺得很不開心,因為在家裡的時候,我習慣參加會眾的所有聚會,星期六和星期日我會參加外勤傳道工作。在學校寄宿對我毫無鼓勵。我失去了許多對我有益的東西。」——埃絲特,由於不肯上教堂做禮拜,她經常被教師杖打。
「在寄宿學校向同學作見證是很困難的事。要與眾不同也不容易。我想跟其他同學一樣。如果我能夠參加聚會和傳道,很可能會有較大勇氣。但我只能夠在放假的時候才參加聚會,一年大約只有三次。除非你的燈經常補充燈油,否則燈光必定會十分暗淡,我在學校裡的情形就是這樣。」——拉拉,她從11歲到16歲都在學校寄宿。
「現在我已經不在寄宿學校念書了,我很高興能夠參加所有聚會,經常出去傳道,跟家人一起討論每日經文。雖然在學校寄宿也有若干好處,但沒有什麼東西比我跟耶和華的良好關係更重要。」——妮奧米,她說服爸爸把她從寄宿學校接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