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道就是真理」
摩西五經是誰寫的?
「摩西五經」一詞是指上帝默示的希伯來文聖經的頭五本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這些書是誰寫的呢?
在摩西五經裡可以找到一些說話表明它是由摩西寫的(關於他去世的資料可能是由約書亞添上的)。(出埃及記17:14;民數記33:2;申命記31:9)聖經的其他部份同樣證明摩西是執筆者。(約書亞記1:7,8;士師記3:4;列王紀上2:3)耶穌基督明顯地承認這件事實。他對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翰福音5:46
但是有許多現代學者拒絕這項證據而提出他們的所謂「文獻學說」。他們認為摩西五經所根據的文獻是在摩西的日子之後很久由不同的人寫成的。《註釋者聖經辭典》(第三卷,第726頁)說:「這些文獻是在不同的時代寫成的,始於公元前第十世紀,止於第六世紀中葉,至此整部歷史才完成。」
根據文獻學說,摩西五經包含的資料來自四部主要典籍(有些人還加上其他的)。它們稱為「J」(Jahwist、耶威派),「E」(Elohist,以魯派)「P」(祭司法典)和「D」(據稱申命記大部份資料均以這個來源為根據)。文獻學說的根據是,由於使用上帝不同的銜頭,這表示執筆者亦不同。但是這樣的見解合理嗎?一位作者豈不可以合理地為了有所變化或顯露上帝的各種品質而使用不同的銜頭嗎?
我們若僅查考一下摩西五經頭一本書創世記的幾章書,我們便找到以下這些銜頭:「至高上帝」,「天地的主」,「至尊的主」,「看顧人的上帝」,全能的上帝」,「上帝」,「真實的上帝」,「審判全地的主」。(創世記11:18,19;15:2;16:13;17:1,3,18;18:25)若根據對上帝的不同稱呼將各部份歸於不同的執筆者,那便會將聖經的記載分割為毫無意義的片斷了。
在另一方面,我們若將記錄視為首尾一貫的整體,我們可以立刻看出用不同的銜頭稱呼上帝是有用意的,目的是要顯示他的各種品質和他的各種作為及他對待子民的方式。
我們同時應該期望聖經在措辭方面有適當的變化。正如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的釋加爾教授指出,措辭的變化是「所有希伯來文敘事體裁的一個特色,尤其是人的稱呼。」他在解釋這點時提出出埃及記第十八章為例,那裡交替使用「葉忒羅」和「岳父」兩詞,顯然是為了有變化的緣故。
埃及古物學家K.A.吉丞指責文獻學說的不合理,說:「在對摩西五經所作的批評中,學者們慣於將整本書分開歸入各文獻或『出處』。……但是舊約批評將這些特徵歸入不同的『出處』或文獻裡的習慣若被引用在其他表現出同樣特徵的古代東方著作之上,便顯得十分荒謬了。」然後他引一本埃及人的傳記為例,以摩西五經批評家所使用的推理方法將它歸入不同的「出處」。但是這本埃及人的傳記是在幾個月幾個星期或甚至更短的時間內構思、寫作和雕刻成的。其體裁根本不可能代表不同的『出處』,反之這僅是按照討論的題目和處理資料的方式不同而有所變化而已。」——《新聖經辭典》第349頁。
文獻學說不但荒謬,它其實與聖經的記載大有出入。它使約瑟被他的同父其母兄弟出賣的記載變成兩個互相矛盾的故事的笨拙合併。例如《註釋者聖經辭典》(第三卷,第713頁)說:「所發生的事有兩種記載,二者雜亂地混合起來。在其中一項記載,約瑟被推入坑裡等死。他被米甸人發現,被賣到埃及(第22-24,28a,28c-30,36節;來源是E)。在另一項記載中,他被賣給一隊過路的以實瑪利商隊(第25-27,28b,31-35節;來源是J)。在一項記載中流便是約瑟的調解人(E),在另一項記載則是猶大(J)。唯有這樣的劃分才能使這段插曲成為一項清晰的記載。」
但是這項記載需要這種劃分才「清晰」嗎?這種劃分豈不是反造成混亂,使閱讀的人不能知道究竟發生什麼事嗎?如果文獻學說的看法是對的,這就意味到我們無法將這項記載視為一個和諧的整體了。但是許多世紀以來,有千千萬萬聰慧的人,包括許多學問高深的學者在內,均如此行。
簡單說來,事情的經過如下:當約瑟的同父異母兄弟遠遠望見他行近時,他們便開始設計陷害他,說:「你看,那作夢的人來了。來罷,我們要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裡。」可是首生的流便想制止這個謀殺的陰謀;他懇請他們不要殺害約瑟,只是將他投入一個乾水坑中好了。當約瑟來到時,他們剝去他的彩色長袍,依照流便的建議去做。後來當他們進食的時候,他們看見一隊以實瑪利的商隊。那時流便已離去。當他不在場時,猶大說服其他兄弟不要殺害約瑟(他們若將他撇下在坑裡,他便終於會死去),不如把他賣給行商較好。「哥哥們[如上下文表示,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就把約瑟從坑裡拉上來,講定二十舍客勒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流便回到坑邊,見約瑟不在坑裡。」(創世記37:18-29)這項記載難於了解嗎?
無疑我們無需聲稱在一項記載中,調解人是流便,在另一項記載中是猶大。這其實牽涉到兩段不同的時間。聖經說:「[後來]流便回到,」這表示當猶大建議賣約瑟時,他並不在場。
看來「米甸人」和「以實瑪利人」是交換使用的名詞;這並不是難題。這兩族人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和米甸的後代,他們的生活方式無疑很相近,而且他們互相通婚,結果使他們混合成一個民族。再者,當時也可能有米甸商人在以實瑪利人的商隊中。
所以「混亂」不在於聖經而是在於鼓吹文獻學說的人。聖經中表明摩西五經的確由摩西寫成的證據是無瑕可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