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與異性傾談有什麼不妥嗎?
『我們並非約會,只是傾談而已。』17歲的丹尼這樣描述他與蒂娜a之間的關係。他們是在耶和華見證人的大會裡結識的;自那時以來,他們經常藉電話作悠長的傾談。丹尼承認他們仍然年輕,要認真談戀愛未免過早一點。但是他覺得彼此僅是聊聊天並沒有什麼不妥。
許多年輕人的父母雖然不准兒女正式與別人約會,卻准許他們與異性培養友誼,經常互相傾談和通電話。兩小無猜嗎?也許是的。然而,有些父母卻為此感到憂慮。「青少年互相『來往』看來造成了若干難題,」一位對這個問題表示關注的家長寫道。「他們並不是約會,但卻把對方視為自己的男朋友和女朋友。」
其他年輕人則藉著書信往來去培養男女關係。這些書信也許僅是純潔友誼的表示。可是,時常發生的情形是,書信所表達的情感變得愈來愈羅曼蒂克。有些青年人與一些他們明知沒有立下良好基督徒榜樣的人通信,結果發展為羅曼蒂克的關係。這些青年人也許聲稱,起初他們只是衷誠渴望藉書信去鼓勵對方而已。
傾談抑或約會?
聖經並沒有譴責人跟異性傾談或通信。基督徒應當「親愛教中的弟兄」,包括男女同輩在內。(彼得前書2:17)聖經進一步吩咐年輕男子要對待「少年婦女如同姊妹」。(提摩太前書5:2)倘若人人都實踐這條原則,年輕男女是可以享有清潔、健康的關係的——不錯,他們可以締結友誼!
可是,年輕的基督徒通常藉著群體活動去享有這種友誼的。因此,倘若兩個年輕人彼此另眼相看,兩者的關係就開始染上羅曼蒂克的色彩而變成談戀愛了。這就是約會嗎?也許大多數年輕人都認為不是。然而,青少年許多時並不真正了解成年人所說的約會究竟意味著什麼。
曾有人問一群年輕人如何界定約會一詞的意思,有一半以上的人說約會的意思便是『跟異性出外』。有些人則認為約會的意思是要『更熟悉某人』。向一群基督徒青年所作的非正式調查也獲得類似的結論。一位13歲的男孩說:「帶一個女孩去看電影,在外面逗留到很晚,然後送她回家,這就是約會了。」
一本詞典把英文的「約會」一詞(date)界定為「兩個異性之間的社交活動」。這豈不是可以把與對方作經常的傾談包括在內嗎?人若藉著電話去作這種傾談或社交活動又如何?一位名叫艾萬的青年說:「這的確是約會的一種形式。尤其是你若預先約好與對方通電話的日期和時間,並且雙方的對話集中在個人性質的事之上,就更可說是約會了。」
《青少年家庭手冊》指出:「青少年男女間的接觸……時常是通過便條、書信和電話而進行的。這些溝通方法的每一種均受[青年人]所珍視,因為它容許雙方隔著一段距離保持親密的接觸。」雖然如此,這些方法跟任何類型的約會一樣,最後均可以發展為更深一層的關係。請想想一位名叫杰克的青年的經歷:他對一位年輕女子表現興趣,並且將對方視為未來配偶的人選,於是他花了很多時間與這女子通電話。「藉著與對方通電話來熟悉對方是可行的,」杰克說,「你不但可以通過電話與對方作思想上的交流,同時也可以和對方作感情上的交流。」杰克最後與女朋友結為夫婦。事實上,有許多男女由於彼此居住的地區相隔甚遠,大部分約會都是通過電話和書信進行的!
因此,問題並不在於一對男女是否互相傾談、見面或約會,而是他們正在彼此之間培養怎樣的關係。男女雙方若彼此另眼相看,就至少看來有一種羅曼蒂克的關係正在形成了。但時常這並非僅是表面看來的情況而已。正如青少年作家簡·林斯勒在她所著的《青年人表白》一書中說:「人若彼此相悅,……就會進一步彼此見面。在起初,他們很可能只是彼此通一兩次電話,然後繼續發展關係。」
過早約會的危險
兩個人若有能力談婚論嫁,他們開始一段羅曼蒂克的關係並沒有什麼不妥。但青少年男女甚少想到結婚的問題。根據巴巴拉和菲利普·紐曼合著的《青春發育期》一書指出,青少年時常把約會僅視為「一種消遣」;他們認為這是在同輩中『取得地位』的方法和「認識異性」的渠道。
但對於基督徒來說,婚姻是神聖、榮譽的。(希伯來書13:4)因此,任何形式的男女約會都是一件嚴肅的事——絕非僅是娛樂。人若太年輕而尚未宜於結婚,與異性的親密關係時常只會導致痛苦和憂傷。聖經說得不錯:「如果人把火藏在懷裡,他的衣服怎能不燒著呢?」——箴言6:27,《新譯》。
瑪麗亞13歲便開始通過電話與異性約會。起初她覺得這件事很好玩。但由於她年紀太輕而無法結婚,這樣的約會只令她感到失望和困擾而已。箴言13:12說:「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瑪麗亞也要隱瞞父母,不讓他們知道她與異性約會的祕密,結果令她大感緊張。「每逢電話響起來,我便害怕其他人會接聽——尤其害怕媽媽接聽。她問對方說,『你是誰?』對方卻不回答,於是她便把電話掛斷。這實在是個尷尬的場合。」
甚至書信往來也有潛在的危險。例如夏蓮便對一個不信的人養成了強烈的感情。她承認說:「我開始與他通信,最後我們已不僅是朋友。他是個酒徒,但我卻盡力設法幫助他。你認為我有可能幫助他少喝一點酒嗎?」然而,夏蓮試圖向一個酒徒扮演勸告者的角色並非明智之舉,成功的希望也頗微。她的行動可以很容易導致不幸的婚姻。b——哥林多後書6:14。
以思考能力護衛自己
箴言2:10,11提出良好的忠告:「智慧必入你心;你的靈要以知識為美。[思考能力]必護衛你;[辨識力]必保守你。」青年人時常容許感情支配他們去作決定。但藉著運用思考能力和辨識力,你便能夠「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災禍]」。——傳道書11:10。
辨識力幫助你意識到自己正處於「青春發動期」;這是一段性慾旺盛和羅曼蒂克情緒高漲的時期。(哥林多前書7:36,《新世》)你若與異性作親密的來往——不論藉著會面、通電話或甚至通信——便會逐漸對這人發生感情。因此,何必把注意力僅集中在一個人身上呢?誠然,你也許希望學會怎樣與異性相處,但你大可以在集體場合中與異性交往而學會與他們相處。即使是這樣,也要避免僅與一小撮人來往。相反,要『擴闊』自己的交往範圍。(哥林多後書6:13)藉著這樣行,你能夠減低與異性發生羅曼蒂克關係的可能性。
這是否意味到我永不應當與異性通電話或通信呢?不是。危險在於對一位異性產生了愛慕之情。小心不要傷害別人的感情或使自己的感情受傷害。但是,即使你原本絕沒有打算談戀愛,但後來卻發覺羅曼蒂克的感覺開始產生,你也許就不得不從這段友誼抽身引退了。
向一位你所信任的成年人,例如自己的父母,吐露心事也會對你有所幫助。(箴言23:26)起初你也許覺得不好意思披露自己的感情,但你的父母很可能比你所想像的更了解你的感覺。
你也許還要等待好幾年的時間才適合與異性培養羅曼蒂克的感情。但以目前而言,藉著保持謹慎及對別人表現不自私的關懷,你便能夠與異性享有平衡的友誼。
[腳注]
a 有些名字並非真名。
b 可參閱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的《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第30章。
[第13頁的圖片]
在電話上傾談可算是約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