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種姓制度
《儆醒!》駐印度通訊員報導
你聽到「種姓制度」(階級制度)這個名詞時,會想起什麼呢?你也許想到印度,以及當地千千萬萬沒有社會地位的人——賤民。雖然種姓制度是印度教的一部分,印度改革者卻一直千方百計,力圖鏟除種姓制度對階級地位低微的人和賤民所生的種種不良影響。不過,你要是聽到種姓制度甚至在自稱基督教的教會裡仍然奉行不衰,又會有什麼反應呢?
種姓制度的起源
把人民劃分為若干社會階級,以致某些人自覺高人一等,這種情形並非是印度僅見的。世上各大洲都曾經歷某種形式的階級歧視。不過,在三千多年前印度國土被外族征服,社會給外人同化,本土宗教也跟外人融合起來,種姓制度乘時而生,因此種姓制度是有別於其他形式的階級歧視的。
雖然種姓制度的起源不詳,有些權威人士認為種姓制度是源於現時巴基斯坦印度河谷的古文化的。考古學顯示,從印度河谷西北方向而來的雅利安族,看來征服了當地的早期居民,人們一般把這件事稱為「雅利安民族的遷徙行動」。賈瓦哈拉爾·尼赫魯在《探索印度》一書中,把這次遷徙行動稱為「印度歷史上首次偉大的文化融合」,由此衍生出「印度各種族和基本文化」。可惜的是,異族文化結合並沒有帶來種族平等。
《新大英百科全書》指出:「一般印度教徒會說,因為階級通婚(論及宇宙法規的印度文獻嚴禁這件事),所以印度人把原本的四個瓦爾納(即等級)再加以細分,因而使階級(印度語查特,意思是『出生』)數目劇增。不過,現代理論家多半假設,家族宗教儀式的差異、種族歧見和職業方面的差異及分類等,才是種姓制度的成因。許多現代學者認為,原來的種姓制度在理論上來說,不過是個社會宗教理想。學者還強調,大概在古時,人們已把印度社會仔細劃分為接近3000個階級和次階級。」
有個時期,人們曾一度容許階級通婚,結果從前基於膚色差異的偏見就沒有以往般顯著了。稍後,隨著宗教日漸發展,印度教經書《吠陀經》和《摩奴法典》定出了支配種姓制度的種種嚴格規條。據婆羅門(僧侶)的教訓說,階級地位較高的人出生時比地位低微的人更為純潔,有別於他們。婆羅門也向首陀羅,即地位最低的一個階級,灌輸一套想法,說他們因為前生胡作非為,所以神祇降罰,注定他們今生要為奴為婢。人要是試圖除去階級藩籬,就只會使自己成為賤民。階級地位高的人要是跟首陀羅通婚、共膳、用相同的水源或上首陀羅的殿宇,就會喪失他的尊貴身分了。
現代的種姓制度
印度在1947年正式獨立後,新政府就明確地在憲法中規定,把階級歧視定為刑事罪行。印度政府意識到,多個世紀以來,社會地位較低的人一直飽受剝削。因此,印度甚至立例,在政府及教育機構裡保留一些競選職位,供在冊種姓a和若干部族投考。印度本土的人把這些人稱為「達利」,意思是「被壓碎或遭蹂躪」。可是,最近一份報章刊登了以下的大字標題:「達利基督徒要求保留[就業和上大學的配額]。」這樣的事情為何會發生呢?
印度政府眼見賤民因種姓制度飽受不平待遇,於是向他們提供各種福利,結果有些人覺得,別的宗教要是沒有奉行種姓制度,他們的信徒就不該期望獲得同樣的優待了。達利基督徒說,由於他們是階級低下的人,或甚至是不可接觸者,因此即使改信基督教,還是受到同胞歧視,不但這樣,「基督徒同工」也排斥他們。情形真是這樣嗎?
基督教國傳教士與種姓制度
在印度的殖民統治時代,來自葡萄牙、法國和英國的傳教士,不論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新教,都使許多印度教徒改宗。社會各階層的人紛紛成了名義上的基督徒。有些傳教士引起了婆羅門的注意,有些則吸引不可接觸者。種姓制度在人們心目中早已根深柢固,傳教士的教訓和行為對這種深入民心的思想模式發揮怎樣的影響?
印度作家尼拉特·喬杜里談到當地的英國人時,說在教堂裡,「印度聽眾不可跟歐洲人同坐。由於當時印度受英國統治,教士們的種族優越感十分強烈,基督教的教訓也掩蓋不了這種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態度」。1894年,一名傳教士向美國海外傳教委員會匯報時,也表現類似的態度。他說,叫階級低下的人改信基督教「就像把垃圾掃進教會裡去一樣」。
顯然,早期傳教士的種族優越感,婆羅門思想與教會主張給融為一體,都是促使許多自稱基督徒的印度人毫不忌諱地奉行種姓制度的主因。
現代教會中的種姓制度
1991年,天主教會的大主教喬治·祖爾在主教會議中發表演說:「社會地位較高的,不管是印度教徒還是基督徒,都把賤民當作地位低微的人來看待。……人們刻意撥出土地,給賤民興建賤民教堂或作賤民墓地,階級通婚也招人非議。……種姓制度的精神也在教士當中彌漫著。」
南印度基督新教聯合教會的主教阿扎賴亞,在所著的《印度基督教會中非基督教的一面》中寫道:「在各教會中,賤民(達利)基督徒被信徒同工欺壓、歧視,不是因為他們較為遜色,而是因為出身寒微,即使他們是第二、三或甚至第四代的基督徒也不例外。教會中階級地位較高的少數基督徒對賤民同工的歧視世代相傳,基督教的教訓對他們起不了絲毫作用。」
印度政府委任了稱為門德爾的調查委員會,專門研究階級低下的人所面對的種種困難。調查發現,喀拉拉邦自稱基督徒的人「按階級地位的高低,給劃分為不同的民族團體。……階級低下的人即使改信基督教,還是被人當作哈利珍b(賤民)看待。……隸屬同一教會的敘利亞基督徒和普拉亞(賤民)基督徒各有自己舉行崇拜儀式的地方」。
1996年8月,《印度快報》就隸屬賤民階級的基督徒作了以下報導:「在泰米爾納德邦,基督徒賤民不能跟階級高的人住在同一區。在喀拉拉邦,基督徒賤民則多半是沒有土地的工人,一般為敘利亞基督徒及其他地位較高的地主幹活。敘利亞基督徒從不會跟賤民共膳或通婚。許多時,賤民只可以在稱為『普拉亞』或『帕拉亞』的教堂裡舉行崇拜。」普拉亞和帕拉亞都是對階級地位較次的人所作的稱呼。帕拉亞一詞的英語是pariah。
不滿引起的反應
屬平信徒的積極分子紛紛組成團體,例如反剝削基督徒論壇(FACE),致力要求印度政府向基督徒賤民提供各種福利。他們最關心的是,改信基督教的賤民能獲得經濟援助。可是,其他人卻更關注他們在教會裡所受到的對待。約有一百二十個人曾聯名致信給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他們「一度歸信基督教,以期擺脫種姓制度的奴役」,但是人們卻不許他們上村裡的教堂,也不得參與崇拜。他們被迫把房子建在同一條街道上,這些街道是階級高的人和教區牧師從來不會踏足的!一個天主教婦人也受到同樣的困擾。她說:「小兒要是能上一所好大學,對我來說固然重要,但是,他得到階級高的[天主教]信徒同工的平等看待就更為可貴了。」
雖然有些人正盡力改善基督徒賤民所面對的情況,許多人早已變得焦躁不耐。像印度教世界組織一類的組織正試圖使改信基督教的賤民重投印度教的懷抱。《印度快報》報導,在一個萬人出席的典禮中,逾600個這類的「基督徒」家庭重返印度教。
真正基督徒的行事方式
各教會團體的傳教士要是盡忠職守,教導人認識基督那以愛心為基礎的教訓,根本就不會有所謂的「婆羅門基督徒」、「達利基督徒」或「帕拉亞基督徒」了。(馬太福音22:37-40)賤民基督徒也不會只能上賤民教堂,或跟別的基督徒同工分開用膳。聖經其實提倡什麼主張,竟能超越種種階級歧見而予人真正自由呢?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是萬神之神,……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申命記10:17。
「弟兄們,我憑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勉你們全都說話一致。你們中間不可分裂,只要融洽地團結起來,思想相同,想法相同。」——哥林多前書1:10。
「你們要是有彼此相愛的心,所有人就因此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
聖經說上帝由一個人造出所有國族的人,那個人的子孫也要「尋求真神,……摸索而真的找到他;其實,他離我們每一個人都不遠」。——使徒行傳17:26,27。
當階級分歧逐漸滲進早期的基督徒會眾時,受靈示的執筆者雅各就率直地提出譴責。他寫道:「你們中間不是有了階級之分嗎?你們不是妄自審判人,作出邪惡的判決嗎?」(雅各書2:1-4)不管是什麼形式的階級制度,在真正的基督教中都沒有立足之地。
要學會新世界的思想模式
數百萬耶和華見證人甘願改變過來,摒棄了以往各種各樣的宗教信仰和行為。聖經的教訓潔淨了他們的頭腦心靈,把往日的優越感或自卑感通通一掃而空,不管那些成見是因為受殖民時代統治的影響而養成的,還是由於種族方面的差異、種族隔離或是種姓制度所促成的。(羅馬書12:1,2)他們清楚知道,聖經談及一個「新地」,「有正義住在其中」。對世上許多飽受煎熬的人來說,這是個多麼光明的前景!——彼得後書3:13。
[腳注]
a 「在冊種姓」(英語Scheduled castes)或賤民,也稱不可接觸者,是印度國內階級低下的人的官方稱謂。賤民在社會和經濟方面均一直大受剝削。
b 哈利珍(Harijans),是聖雄甘地賜給階級低下的人的嘉名,意思是「哈利的子女」,哈利是印度神祇毗濕奴的別名之一。
[第25頁的精選語句]
「上帝是不偏心的,無論哪個國族的人,只要畏懼他,行正義,都蒙他悅納。」——使徒行傳10:34,35
[第23頁的附欄或圖片]
感受如何?
不錯,給自稱是基督徒的人視為賤民是什麼滋味的呢?一個基督徒,祖先信奉印度教中階級低下的切瑪,即普拉亞,後來才改信基督教。這個基督徒憶述多年前在家鄉喀拉拉邦發生的一件事時,說:
我獲邀出席一個婚禮。然而不少隸屬其他教會的賓客也在場。我在婚禮招待會上跟他們碰面的時候,竟引起了一番騷動。屬於敘利亞東正教會的親友說,他們不會跟普拉恩(賤民)共膳,我要是不走,他們就不會留下來。新娘的父親拒絕讓步,結果,他們集體抵制招待會,憤然離去。稍後,人們把菜肴一一端上。可是,那些招待員卻拒絕收拾我用作碟子的大蕉葉,也不肯給我清理桌子。
[圖片]
在南印度,專為階級低下的人而建的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