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該什麼稅都照納嗎?
「各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清還:要求納稅的,向他納稅;要求進貢的,向他進貢;要求敬畏的,就敬畏他;要求尊重的,就尊重他。」(羅馬書13:7)
隨著稅網越張越大,稅率越來越高,上述勸告看來已不易為人接受了。不過,這個勸告是使徒保羅提出的,並且記錄在聖經裡。那你可能會問:「若照聖經所說的去做,一切苛捐雜稅 都要照納如儀嗎?如果賦稅不公平、不合理,那又怎樣?」
讓我們留意一下耶穌給門徒的勸告。當日羅馬政府向猶太人徵收重稅,猶太人對此心懷怨恨。儘管這樣,耶穌仍敦促門徒說:「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上帝之物要還給上帝。」(馬可福音12:17)凱撒政府即將把耶穌處死,耶穌竟主張人向這個政府納稅,實在有點令人意外。
數年之後,保羅向人提出本文開頭的勸告。即使大量稅款會花掉在軍費上,以及用來資助羅馬皇帝過著荒淫無度、窮奢極侈的生活,保羅仍然勸人納稅。保羅可謂力排眾議,但他為什麼持守這個立場呢?
在上當權的
先讓我們看看保羅這話的上下文。在羅馬書13:1,保羅說:「在上當權的,人人都要順服,因為權柄無不出於上帝。目前的當權者都在上帝的安排下,各在其位。」當以色列由敬畏上帝的人當權時,人民出錢支持國家,不但臉上不會有難色,還會把這個視為當盡的公民和宗教責任。不過,當權的人如果不信上帝,崇拜偶像,基督徒還要不要盡類似的責任呢?要!保羅的話顯示,上帝准許統治者握有「權柄」。
政府耗費不少人力物力,以求維持社會秩序。社會安寧,基督徒就可安心從事屬靈的活動。(馬太福音24:14;希伯來書10:24,25)因此,保羅就當權的政府這樣說:「當權的是上帝的僕人,對你有益。」(羅馬書13:4)就是保羅自己,也因受到羅馬政府的保護而得益。例如,有一次保羅遭一群暴徒圍攻,幸得羅馬士兵出手相救。其後,保羅向羅馬的司法制度申訴,使他可以繼續從事海外傳道工作。(使徒行傳22:22-29;25:11,12)
保羅提出三個應該納稅的理由。首先,他指出政府會向犯法的人「施刑降怒」。其次,他表示崇拜上帝的人如果逃稅,他的良心就不會好過。最後,保羅指出政府執行「公僕」的職務,我們向它納稅是應分的事。(羅馬書13:1-6)
保羅的同工有沒有照他的話去做呢?顯然是有的。2世紀宣稱信奉基督教的作家殉道者查斯丁(約公元110年-165年)說,基督徒「比其他人更樂意」納稅。今天,如果政府對人民有所要求,貢獻金錢也好,時間也好,基督徒都會繼續甘心樂意奉命遵行。(馬太福音5:41)a
當然,任何合法的課稅減免,基督徒都可以放心採用。例如,他們捐給宗教組織的金錢,也許可以從他們的應繳稅收入中扣除。無論如何,基督徒會聽從聖經的吩咐,絕對不會逃稅。他們盡了納稅的責任,至於稅款怎樣使用,那是政府的責任,基督徒不會過問。
苛捐重稅只是「人轄制人,使人受害」的一個例子而已。(傳道書8:9)但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因此而灰心,因為聖經預言,上帝的政府即將統治人類。這個政府是公平的,永遠不會在人民身上強加不公平的賦稅。(詩篇72:12,13;以賽亞書9:7)
[腳注]
a 耶穌勸告人「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這固然與納稅有關,卻不限於此。(馬太福音22:21)海因里希·邁爾在《馬太福音考證解經手冊》解釋:「關於[凱撒之物]……我們的理解不能囿限於納稅 一事之上,任何事物只要是凱撒的合法統治所應得的,都包括在內。」
[第19頁的精選語句]
早期基督徒「比其他人更樂意」納稅——殉道者查斯丁
[第18頁的圖片]
真基督徒遵守稅務法規
[第19頁的圖片]
耶穌說:「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
[第19頁的圖片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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