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上帝贊同人奴役別人嗎?
聖經的一個重要教誨就是要愛別人,而奴役別人跟愛別人卻是背道而馳的。因此,有些人看到聖經提到奴隸的安排,就不禁大感困惑。
在古代,上帝容許他的子民擁有奴隸。(創世記14:14,15)到了使徒的日子,基督徒當中有的也擁有奴隸,有的則是做奴隸的。(腓利門書15,16)那麼,這是否意味著上帝贊同人奴役別人呢?
違反聖經原則的社會架構
聖經開始寫的時候,世人在社會和經濟方面已建立了一些違反上帝原則的制度。在這些制度中,有些事是上帝的律法所譴責的,有些事則是上帝暫時容許的,奴隸這種安排就是一個例子。
談到古代以色列國的社會架構,《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英語)說:「這樣的架構是要讓以色列人親如弟兄,而理想的情況就是要使國內沒有窮人,也沒有人會剝削孤兒寡婦或無家可歸的人。」由此可見,上帝不贊同人苛待別人。雖然上帝容許早已建立的奴隸制度存在,不過他卻賜下律法來好好管理這種社會及經濟上的安排,這樣,一個人要是擁有奴隸,就必須以人道、仁愛的方式對待他們。
聖經中的奴隸安排
以下是上帝通過摩西所賜下的一些律法。請細想其中包含的原則:
● 要是有人綁架別人並把對方賣掉,就會被處死。(出埃及記21:16)上帝作了種種安排讓子民不致貧窮,但一個以色列人可能因理財不當而債台高築,如果這樣,他可以賣身為奴。不過,有時做奴隸的以色列人可以掙得足夠的錢為自己贖身。(利未記25:47-52)
● 長久以來,許多地方的人都殘酷地對待奴隸,但聖經中的奴隸安排卻截然不同。利未記25:39,40說:「假如你那裡的弟兄貧窮,要賣身給你,你不可奴役他,叫他做苦工。他在你那裡要像受雇的和寄居的。」這條律法的確是上帝的仁愛安排,讓貧窮的以色列人得到照顧。
● 一個人要是犯了偷竊罪,卻無法完全按照律法的規定作出賠償,那麼他就要被賣做奴隸來還債。(出埃及記22:3)他一旦還清所欠的債,就可以重獲自由。
● 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絕不容許人殘酷地虐待奴隸。雖然主人可以管教奴隸,卻絕不可以做得太過分。主人要是把奴隸打死,就會受到懲罰。(出埃及記21:20)他要是使奴隸受到永久的傷害,例如打瞎了奴隸一隻眼睛,或打掉了奴隸一顆牙齒,就必須讓奴隸自由離去。(出埃及記21:26,27)
● 任何以色列人要是做奴隸,最多做滿六年就夠了,到第七年可以重獲自由。(出埃及記21:2)律法還規定,每50年全國所有做奴隸的以色列人都要被釋放,不管他們做了奴隸多久。(利未記25:40,41)
● 奴隸恢復自由的時候,主人必須慷慨地送一些東西給他們。申命記15:13,14說:「你打發他自由離去的時候,不可打發他空手而去。你一定要從羊群裡,從脫穀場上,從油榨酒榨中取些東西給他,不要讓他有所缺乏。」
到了耶穌和使徒的日子,奴隸制度在羅馬帝國中已根深蒂固。隨著基督教的擴展,做奴隸的和做奴隸主人的都有機會聽見聖經的好消息而成為基督徒。耶穌基督和使徒都沒有傳講什麼社會解放福音,彷彿要改革當時已經存在的制度。相反,使徒勸勉做奴隸的和做奴隸主人的都該彼此相愛,都該視對方為屬靈的弟兄。(歌羅西書4:1;提摩太前書6:2)
將來必沒有人會受到奴役
無論探討哪個聖經問題,都該同時看看聖經中其他相關的經文,探討奴隸這個問題也一樣。只要細心查考聖經,就會發覺上帝絕不贊同人奴役別人。
我們從聖經也可以看出,古代上帝僕人當中的奴隸安排,跟今天大多數人所想到的那種殘酷的奴隸制度天差地遠。聖經也表明,到了適當的時候,上帝必定會解救我們脫離種種形式的奴役。到時,世上所有人都會得到真正的自由。(以賽亞書65:21,22)
你有沒有想過……
● 上帝贊同人苛待奴隸嗎?——利未記25:39,40
● 在古代,基督徒要怎樣對待奴隸?——歌羅西書4:1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上帝絕不贊同人奴役別人
[第29頁的圖片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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