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事帶來傷害!
在2010年,邁克爾從美國得克薩斯州的監獄中釋放。27年前他為一樁不是自己犯下的強姦案入獄,當時DNA比對技術尚未發展出來,無法證明他是無辜的,現在DNA檢測證實他是清白的。當局後來查出真正犯案的人,但追訴期已過,無法起訴。
很多嚴重的罪犯都逍遙法外,例如英國《電訊報》報導:「過去十年,未能偵破的兇殺案增加了一倍。人們都擔心警方無法偵破暴力案件,法院無法將罪犯定罪。」
2011年8月,另一種罪案也使英國警方疲於奔命,就是暴動。在伯明翰、利物浦、倫敦等地方,狂熱的暴徒縱火、打破櫥窗搶劫,不僅毀掉房屋、車輛,還毀掉了人們的生意和工作。這些暴徒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他們很多只是出於貪心,有些則是因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有些評論員說,參與暴亂的人可能是不滿現狀的邊緣青年,他們在貧民區長大,看不見未來。
聖經提到一個人約伯,他曾說:「我呼求,卻得不到公正的對待。」(約伯記19:7)今天的情況也一樣,很多人都呼求公正,但常常得不到公正的對待。到底有沒有人能消除世上不公平的事呢?希望未來會有真正的公平正義,只是天真的想法嗎?為了找出真正的答案,我們要先了解造成不公平現象的原因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