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婚前性關係又如何?
『你們若彼此相愛,就可以發生性關係嗎?抑或應該等到結了婚之後?』『我仍是處女。我是否有點不妥呢?』諸如此類的問題在青年人當中頗常有人提出。
可是,艾倫·古特馬赫學會在1981年的報告中作出結論說:「青年人在10餘歲期間未有性經驗是頗為例外的情形。據報十居其八的男孩和十居其七的女孩在10餘歲時已有過性經驗。」
『為什麼不行?』你也許問。畢竟,對愛情的渴望是自然的事。在年輕的時候,旺盛的性慾可以使人心煩意亂。此外還有同輩的影響力。他們也許告訴你,婚前性關係是一種樂趣;你若真正喜歡一個人,希望與之親近乃是自然的事。有些人甚至說,性經驗可以證明你是個成熟的男子或女子。由於不想被人看作怪人,你也許感受到壓力要嘗試一下性經驗。
可是,與流行觀念相反,並非所有青年人都急於要付出自己的童貞。例如,請考慮一下一個名叫愛絲特的未婚少女。她接受醫學檢查時,醫生循例問道:「你用什麼方法避孕?」愛絲特回答說:「我什麼也不用。」醫生喊道:「怎麼!難道你想懷孕?你什麼也不用,怎能期望沒有身孕?」愛絲特答道:「因為我根本沒有跟別人發生性關係!」
醫生瞪著她表示不信,說:「這件事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到我這裡來的女孩,有些只有13歲,就已經不是處女了。你是個出類拔萃的人。」
使愛絲特「出類拔萃」的是什麼呢?她服從聖經的教訓:「身子不是為淫亂[包括婚前性交]。……你們要逃避淫行。」(哥林多前書6:13,18)不錯,她意識到婚前性交是得罪上帝的嚴重罪行!帖撒羅尼迦前書4:3說:「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遠避淫行。」可是,聖經何以嚴禁人在婚前發生性關係呢?
後患
甚至在聖經時代也有些人在婚前發生性關係。不道德的婦人也許邀請青年男子放縱情慾,說:「你來,我們可以飽享愛情,直到早晨,我們可以彼此親愛歡樂。」(箴言7:18)可是,聖經提出警告,今日的歡樂可以成為明日的痛苦。所羅門評論說:「因為淫婦的嘴滴下蜂蜜;她的口比油更滑。」可是,他繼續說:「至終卻苦似茵蔯,快如兩刃的刀。」——箴言5:3,4。
可能發生的後患之一是染上性傳染病。請想像一下人在多年之後才發覺一次性經驗造成了無可挽救的損害,也許是不育或嚴重的健康難題!正如箴言5:11警告說:「終久,你皮肉和身體消毀,你就悲嘆。」婚前性交也可以導致私生兒女(請參看184-5頁)、墮胎或太早結婚——每一樣都有其痛苦的後果。不錯,婚前發生性關係的人的確「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書6:18。
鑑於這種種危險,李(Richard Lee)醫生在《耶魯生物學與醫學雜誌》中寫道:「我們向年輕人誇耀我們在避孕和處理性病方面的大突破,但是卻把預防懷孕和性病最可靠、有效、廉宜和無毒的方法——古老、榮譽、甚至有益健康的守身如玉方法——視若無睹。」
罪咎感和失望
許多青年人進一步發現婚前性交令人大感失望。結果如何?懷有罪咎感和喪失自尊心。23歲的丹尼斯承認說:「我大感失望。我並沒有經歷到幸福之感和愛的溫馨,反而深感到行差踏錯的罪咎。我為自己缺乏自制大感羞愧。」一個青年女子承認:「我懷著沉重的心情返回現實世界。……派對終止了,我感到的是作嘔、輕賤和污穢。他的話使我很難過,我聽到他說,『在我們無法自拔之前,你為什麼不及時制止我們呢?』」
據西格爾(Jay Segal)博士透露,這樣的反應並非罕見。對2436個大專學生的性活動作過調查之後,他的結論是:「對初次[性交]感到不滿和失望的人差不多以二對一的比率多於感到滿足和興奮的人。不論男女,在回憶時都感到大為失望。」當然,即使是夫婦,有時也會在性方面有難題。可是在婚姻生活中,只要雙方付出真愛和承擔,這樣的難題通常是可以解決的。
性雜交的代價
有些青年人對於性關係毫不感到罪咎,於是從事性雜交而極力追求肉慾的滿足。研究家索倫森(Robert Sorensen)研究過青少年的性活動之後指出,這類青年為性雜交付出高昂代價。索倫森寫道:「在我們所作的個別訪問中,許多[雜交青年]透露……他們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既沒有什麼目的,也不自覺滿足。」有百分之46的青少年同意以下的說法:「我現時的生活方式把我的大部分能力浪費了。」索倫森進一步發現,這些雜交青年承認缺乏「自信和自尊」。
情形正如箴言5:9所說:犯性不道德的人「將[自己的]尊榮給別人」。
事後的早晨
男女一旦發生了性關係,就往往對於對方產生了不同的看法。男子也許發現自己對女孩的感情不像以前一般強烈,甚至覺得她的魅力大減。另一方面,女子也許自覺吃了大虧。聖經記載青年男子暗嫩曾瘋狂地愛上處女她瑪。但在姦污了她之後,「暗嫩極其恨她。」——撒母耳記下13:15。
一個名叫馬利亞的少女有過類似的經驗。在與人發生性關係之後,她承認說:「我憎恨自己[因為自己軟弱],也憎恨我的男友。事實上,我們以為會使雙方更親密的性關係竟然結束了我們的關係。我甚至不想再見他。」不錯,一對男女若在性方面越軌,就永不能恢復原狀了!
在研究家庭生活方面備受尊重的研究家蘭迪斯(Paul H. Landis)評論說:「[婚前性交的]暫時後果也許能加強彼此的關係,但長遠的後果卻可能大為不同。」的確,有過性關係的男女比沒有發生關係的更容易反臉!原因何在?因為非法的性關係會產生嫉妒和互不信任。一個青年承認說:「有些男子在性交之後會想道,『她肯和我發生關係,可能也肯和別人發生關係。』事實上,我感到……極端嫉妒、懷疑和猜忌。」
真愛與這種情形多麼不同!「愛不嫉妒,……不做不規矩的事,不求自己的利益。」(哥林多前書13:4,5,《新世》)建立恆久關係的愛並不是基於盲目激情的。
潔身自愛的裨益——安寧與自尊
然而,保持貞潔不只幫助青年人避免各種可怕後果而已。聖經敘述一個少女雖然極愛她的男友,卻保持貞潔。結果,她可以自豪地說:「我是牆,我兩乳像其上的樓。」她並不是一道『轉動的門』,可以在不道德的壓力下很易『被人打開』。正相反,她在道德上屹立不移,好像一道高不可攀的堡壘城牆和其上堅不可克的城樓一般!她配稱為『純潔』,並且有資格論及她的未婚夫說,「我在他眼中像得平安的人。」她的內心安寧有助於在兩人之間保持滿足。——雅歌6:9,10;8:9,10。
上文提及的貞潔少女愛絲特也享有同樣的內心安寧與自尊。她說:「我自覺心安理得。即使同事嘲笑我,我卻把自己的童貞看作金剛鑽一般寶貴,因為它是這麼稀罕。」此外,像愛絲特一樣的青年不會受良心自咎所折磨。一個名叫斯蒂芬的19歲基督徒說:「沒有什麼東西比在耶和華上帝面前享有清白的良心更可貴。」
『可是,一對男女若不發生性關係,又怎能深切地認識對方呢?』有些青年人納罕。
建立恆久的親密關係
單憑性愛並不能建立恆久的夥伴關係,僅藉愛意的表示——例如接吻——也不能。一個名叫安恩的少女警告說:「我從經驗知道,有時你可以太快與人在身體上太過親近。」一對男女若把時間花在彼此親熱方面,有意義的溝通就終止了。這樣,他們可能把自己與對方的嚴重分歧加以掩飾,但這些分歧在婚後是會顯露出來的。安恩後來與另一個男子約會——她終於嫁了給他——但她小心避免彼此在身體上過於親近。安恩解釋說:「我們把時間花在商量如何解決難題和討論人生目標方面。我得以知道自己所嫁的是哪一類型的人。結婚之後,我們所經歷的只是意外的驚喜。」
安恩和男友表現這樣的自律是一件難事嗎?安恩承認說:「是的,很難!我天生是個感情豐富的人。可是我們談論到放縱的危險,並且互相幫助。我們大家都渴望取悅上帝,也不想弄壞將來的婚姻生活。」
可是,新婚的丈夫或妻子若在以前有過性經驗,豈不是會有所幫助嗎?不,剛相反,這時常可以減損夫妻的恩愛!婚前性關係所著重的是肉慾方面的自我滿足。失去控制的情慾破壞了彼此的尊重。這樣的自私模式一經形成,就很難打破,最後甚至可以使婚姻關係大受打擊。
可是,在婚姻生活上,健康的親密關係要求雙方表現約束和自律。重點必須集中於施與——『當用合宜的房事相待』——而非只求取得。(哥林多前書7:3,4,《新世》)保持貞潔有助於養成自制的品德。它教導你不自私地關懷對方的福利過於關心自己的慾望。請也記住,婚姻生活的滿足並不單靠肉體的因素。社會學家費希爾(Seymour Fisher)聲稱,女子的性反應也有賴於她懷有「親密、接近和信靠的感覺」,並且有賴於丈夫「有能力與妻子認同,以及……妻子對丈夫懷有多少信心」。
令人感興趣的是,一項對177個已婚婦人所作的調查顯示,四分之三在婚前有過性經驗的人據報在婚後兩週就遭遇性方面的難題。此外,所有據報在性方面有長期難題的人「都有婚前性關係的歷史」。進一步的研究透露,婚前發生性關係的人在婚後犯姦淫的可能性比別人高一倍!聖經的話多麼真確:「姦淫……奪去良好的動機。」——何西阿書4:11,《新世》。
因此,「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8)撒下情慾的種子會收穫大量懷疑和不安全的果子。但你所種的若是自制,所收的果實便是忠實與安全。上文提及的愛絲特現已過了幾年的幸福婚姻生活。她的丈夫說,「回家與妻子相聚,深知我們是只屬於對方的——乃是一種難以言喻的喜樂。這種信任之感是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取代的。」
等到結婚之後才發生性關係的人也享有內心的安寧,知道自己正在取悅上帝。可是,在這個時代保持貞潔絕非易事。什麼能幫助你這樣行呢?
供討論的問題
◻ 在你所認識的青年人當中,婚前性關係流行到什麼程度?這有為你造成任何難題或壓力嗎?
◻ 婚前性關係有些什麼不利的後果?你知道有任何青年已在這方面自食其果嗎?
◻ 避孕是解決少女懷孕難題的方法嗎?
◻ 為什麼有些人在發生過苟且關係之後感到自咎和失望?
◻ 你認為性關係可以幫助未婚男女彼此更親近嗎?為什麼你這樣回答?
◻ 一對男女在約會時可以怎樣加深彼此的認識?
◻ 你認為在婚前守身如玉有些什麼裨益?
[第182頁的精選語句]
「青年人在10餘歲期間未有性經驗是頗為例外的情形。」——艾倫·古特馬赫學會
[第187頁的精選語句]
「我大感失望。我並沒有經歷到幸福之感和愛的溫馨」
[第190頁的精選語句]
由於婚前發生性關係,一對越軌的男女永不能恢復原狀!
[第184,185頁的附欄或圖片]
『事情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少女懷孕的難題
「每年有十分之一以上的10餘歲少女懷孕,而且這個比率正在增加。如果增加的比率不變,那麼每10個少婦當中便會有4人在10餘歲時至少懷孕一次。」《少女懷孕:仍未消逝的難題》一書如此報導說。懷孕的是哪一類型的少女呢?《青春期》雜誌說:「學齡少女懷孕的事件發生於所有社會經濟階層,……所有種族、所有宗教、國內所有部分,不論市區或鄉村。」
很少女孩實際想懷孕。小弗斯頓伯格(Frank Furstenberg Jr.)在以400多名懷孕少女為對象所作的劃時代調查中指出,「在接受訪問時,大部分少女均再三聲稱,『我從沒有想到這件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由於看到有些女友享受性關係而沒有懷孕,有些少女便以為她們也可以同樣行。費斯頓伯格也說:「有些女孩說她們以為自己不可能『立刻』懷孕。其他的則認為她們若只是『偶爾』性交一次,就不會懷孕。……她們與人發生關係而不懷孕的時間越久,就越可能甘願冒更大的險。」
但事情的真相是,在任何時刻發生性關係,都有懷孕的可能。(在一群544名的少女當中,『開始性交之後6個月內便懷孕的人佔全數五分之一。』)不少女孩——例如未婚母親蘿賓——故意選擇不用避孕方法。像許多少女一樣,蘿賓害怕服用避孕丸會損害健康。她進一步承認說:「若要實行節育,我就必須對自己承認所做的事是不對的。我不能這樣行。於是我只把自己所做的事置諸腦後,並希望沒有什麼麻煩發生。」
這樣的想法在未婚母親當中非常普遍。據費斯頓伯格的調查透露,「將近半數的少女聲稱,女孩等到結婚才開始有性關係是十分重要的事。……無可否認,她們言行並不一致。她們獲知一套準則,但卻學會按著另一套準則而生活。」感情上的矛盾「使這些少女特別難於以合乎現實的方式應付性行為的後果」。
甚至使用節育方法也不能保證女孩能夠逃脫成為未婚媽媽的命運。《孩子有了孩子》一書提醒我們說:「每種方法都有本身的失敗率。……即使未婚少女一貫地使用各種避孕方法,……[美國]每年仍有50萬少女懷孕。」該書引述一個名叫帕蒂的16歲未婚母親說:「我曾一絲不苟地服用[避孕丸],確信沒有走漏過一天。」
「不要自欺,」聖經警告說。「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懷孕只是從淫行所收的痛苦果實之一而已。可慶幸的是,未婚母親也像其他在道德上行差踏錯的人一樣可以改弦易轍,歸向上帝。她們可以效法大衛王的懺悔態度,他禱告說:「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詩篇51:2)上帝會祝福這些悔改者的努力,幫助她們「以耶和華的管教和思想調整」教養兒女成人。——以弗所書6:4,《新世》。
但更好的做法是,避免婚前的性關係!千萬不要被那些說你「不會有事」的人所愚。
[第183頁的圖片]
發生過不道德的性關係之後,青年人往往感到吃了大虧,甚至感覺恥辱
[第186頁的圖片]
性傳染病許多時是婚前性交的結果
[第188頁的圖片]
過度親熱可以將一對男女暴露在犯不道德的危險之下,並且終止了有意義的溝通
[第189頁的圖片]
幸福的婚姻不單靠肉體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