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語經卷》
(Hebrew Scriptures)
上帝啟示人寫下的經卷。按照今日一般的編排,從創世記至瑪拉基書合共39卷,佔聖經全書頗大的篇幅。
在大部分聖經譯本中,《希伯來語經卷》都劃分為三部分:(1)歷史書,從創世記至以斯帖記,共17卷;(2)詩歌書,從約伯記至雅歌,共5卷;(3)預言書,從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共17卷。這只是概括性分類,因為歷史書也含有詩歌成分(創2:23;4:23,24;9:25-27;出15:1-19,21;士5章)和預言成分(創3:15;22:15-18;撒下7:11-16);詩歌書也含有歷史(伯1:1-2:13;42:7-17)和預言(詩2:1-9;110:1-7);預言書裡也含有歷史和詩歌(賽7:1,2;耶37:11-39:14;40:7-43:7;哀1:1-5:22)。
猶太人用不同的次序編排和組合這39卷書,因而所編的《希伯來語經卷》只有24卷或22卷。根據他們的傳統正典劃分如下:第一部分是律法書(希伯來語Toh·rahʹ托拉),也稱為摩西五經,包括(1)創世記,(2)出埃及記,(3)利未記,(4)民數記,(5)申命記。(見摩西五經)第二部分是先知書(希伯來語Nevi·ʼimʹ內比因),分為「前期先知」,(6)約書亞記,(7)士師記,(8)撒母耳記(上下合為一卷),(9)列王紀(上下合為一卷);「後期先知」再細分為「大」先知書,(10)以賽亞書,(11)耶利米書,(12)以西結書,(13)十二「小」先知書(包括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全部合為一卷)。第三部分稱為聖錄(希伯來語Kethu·vimʹ凱圖賓),開頭是(14)詩篇,(15)箴言,(16)約伯記;然後是《彌基錄》或叫《五卷經》,包括(17)雅歌,(18)路得記,(19)耶利米哀歌,(20)傳道書,(21)以斯帖記;跟著是(22)但以理書,(23)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合為一卷)和(24)歷代志(上下合為一卷)。有時候,路得記被併入士師記,耶利米哀歌則被併入耶利米書。這種編排使《希伯來語經卷》只有22卷,相當於希伯來語的22個字母。今天,希伯來語聖經一般都不採用這種編排方法。
早期的《希伯來語經卷》聖經書目不是全都按照上述次序排列的,因為當時個別的經卷被歸入不同的書卷。且舉個例說明,《巴比倫塔木德·最後一道門》14b說:「我們的拉比主張:各先知書的次序應當是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以賽亞書和十二小先知書。」(譯自M.西門與I.斯洛特基的英譯本)在德國和法國抄寫的一些希伯來語抄本將耶利米書編在以賽亞書之前,可能就是因為這個緣故。
執筆者 《希伯來語經卷》全部由猶太人寫成和輯錄,因為「上帝的聖言託付了他們」。(羅3:1,2)這部在基督教創立之前完成的聖典大都以希伯來語寫成,惟獨小部分用阿拉米語,就是:創世記31:47;以斯拉記4:8至6:18及7:12-26;耶利米書10:11;但以理書2:4下至7:28。約伯記、詩篇的某幾篇、雅歌、約拿書、以斯帖記、但以理書的希伯來語部分,也含有若干阿拉米語字詞。以西結書看來也有阿拉米語的成分。
摩西編寫和輯錄了聖經的頭五卷書,在他之後參與寫作和輯集整本聖經的人至少有31個,包括約書亞、撒母耳、大衛、所羅門、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但以理、以斯拉和尼希米等。《希伯來語經卷》執筆者生活在一段長達1100年的時期,從公元前16世紀到公元前5世紀,職業和身份各不相同,包括牧人、抄經士、省長、國王、先知、祭司等。
有些聖經執筆者曾目睹他們所報導的事件,例如摩西寫下了他進見法老的經過。(出5:1-12:32)有些執筆者仔細查閱以前的記錄,好搜集歷史材料供寫作之用,編寫家譜就是一例。(代上1-9章)但有許多事,例如關於天使在天上的集會或預示未來的啟示等,都超越了人的知識範疇,因此惟獨憑上帝直接啟示,人才能夠獲知這一切。雖然聖經的執筆者背景各異,生活的時代相隔很遠,但是整本聖經卻首尾一貫、協調一致,充分證明聖經執筆者的確是「受聖靈感動,把上帝的話說出來」。(彼後1:21)
《希伯來語經卷》的正典 聖經的《希伯來語經卷》各卷的次序,並不是按照成書時間排列的。約珥、阿摩司和約拿的日子,比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的日子早了大約兩個世紀。經卷的名稱也未必顯示執筆者是誰。比方說,約伯記看來是摩西寫的,路得記則是撒母耳寫的。關於各經卷的成書時間和執筆者等細節,詳見聖經條下的《聖經各卷成書年份表》。至於各卷的內容、宗旨和重要性,以及為何真實可靠等,見個別經卷名稱的條目。
《希臘語經卷》記載了耶穌基督所說的話,這些話證實《希伯來語經卷》的正典地位在耶穌的日子就已經確立了,例如耶穌曾提到《希伯來語經卷》的三個部分,說:「摩西律法、先知書 和詩篇 上,凡指著我所記的話,都必定應驗。」(路24:44)他的門徒在寫作和言談間也提及「律法和先知書」「聖經」「摩西律法和先知書」等。(徒13:15;18:24;28:23;羅1:2;提後3:15;見正典)
值得注意的另一點是,《希伯來語經卷》的正典沒有收錄任何次經。自從《希伯來語經卷》的正典在以斯拉和瑪拉基的日子(公元前5世紀)完成以來,猶太人一直小心保護這些經卷,不讓任何有問題的寫作摻雜到聖經正典之中。(見次經)稱為蘇弗令的猶太抄經士在這方面十分嚴謹,後來抄經的重任由馬所拉學者接手。
《希伯來語經卷》原本沒有寫上元音或標點,也沒有像現在這樣分章分節。在公元第一個千年下半葉,馬所拉學者(也是一絲不苟的抄經士)發明了一套注音系統,包括元音符和重音符號,有助於閱讀和發音。
保全和傳抄 蘇弗令(猶太抄經士)雖然小心翼翼地抄寫,避免出錯,卻擅自改動了一些經文,因為他們覺得原文對上帝表示不敬,或對上帝的代表缺乏尊重。在聖經有140多處,猶太抄經士將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耶和華這個名字的輔音)改為「至高主宰」或「上帝」。(見Rbi8 附錄,1562和1569頁)
《希伯來語經卷》沒有任何原作留存到今日,但世上大抵有六千份抄本,有的是《希伯來語經卷》全書,有的是部分經卷。《納什紙莎草紙殘片》(包含申命記的一小部分)和許多死海古卷都是在紀元前抄成的。除了希伯來語抄本外,這部基督教創立之前完成的聖典,也全部或部分地譯成許多種語言。第一部完整的譯本叫希臘語《七十子譯本》,在公元前280年左右開始翻譯。哲羅姆的《通俗拉丁文本聖經》也是《希伯來語經卷》的一部早期譯本。英語《希伯來語經卷新世界譯本》是根據基特爾的《聖經希伯來語文本》第7,8,9版譯成的,而《聖經希伯來語文本》則是《列寧格勒抄本B19A》的印刷版。《列寧格勒抄本B19A》是最古老的《希伯來語經卷》全書抄本。
聖經考證家極力貶損《希伯來語經卷》的價值,聲稱這些經卷是杜撰之作,或只是民間傳說,而非真實的歷史。他們所用的一個手段,是把聖經各卷分拆得支離破碎,藉此證明書中各部分是由不同的人寫的,彷彿人沒有能力用多種文體寫作,這樣的論據是完全不合理的。寫詩的人也懂得寫散文;反過來說,寫散文的人也能夠寫詩。擅長寫法律文件的律師,可以輕而易舉地採用另一種文體去敘述個人經歷。考證家說某些經文出現耶和華這個名字,就是「J」執筆的,另一些經文出現「上帝」(希伯來語ʼElo·himʹ埃洛希姆)這個頭銜,就是「E」執筆的。他們的理據實在很膚淺。
論到考證家的聲稱多麼荒謬無稽,利物浦大學的K.A.基欽說:「文獻理論假設希伯來文學都是由不同的執筆者集體寫成的(或具有這樣的特色),但古代東方文學根本沒有任何與此類似的現象。剛相反,人如果試圖把鼓吹文獻理論的人所採納的標準應用在類似特色的古代東方作品上,所得的結論就十分荒謬了。」(《古代東方與〈舊約聖經〉》,1968,115頁)
極為重要 《希伯來語經卷》的確極為重要。沒有其中所含的律法典章、歷史和預言,《希臘語經卷》的不少部分就會失卻意義了。(路24:27,44)「從前寫下來的話,全是為教導我們而寫的。」「他們遭遇的這些事都成了鑑戒,並且記在經上,警戒我們這些到了這個制度終結的人。」(羅15:4;林前10:11)因此,《希臘語經卷》的執筆者再三引用和提及以前所寫的聖經,繼續發揮和闡明《希伯來語經卷》的主題和應許。《新世界譯本》的《希臘語經卷》直接引用了《希伯來語經卷》的320節經文。根據韋斯科特與霍特發表的統計,《希臘語經卷》直接和間接引用《希伯來語經卷》達890節經文之多。
如果沒有《希伯來語經卷》,那麼對於人類的起源、死亡的成因、女人的苗裔會擊碎蛇頭的預言等許多細節,我們就無從得知。如果沒有《希伯來語經卷》,那麼對於挪亞時代的洪水、血為什麼是神聖的、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耶和華怎樣為他的子民爭戰、小型神治王國的歷史等資料,我們的認識就會模糊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