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貧病者負有什麼責任
慷慨對待貧窮的人乃是表現愛這種敬虔品質的一個好方法。施洗約翰便曾鼓勵人表現這種慷慨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路加福音3:11)這種不自私的行為是對鄰人表現愛心的一種方法,正如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說:「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18。
上帝給予以色列人的律法清楚地吩咐他們不可冷酷無情或尖酸刻薄地對待窮人。他告訴他們說:「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無論那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命記15:7,8。
上帝對貧乏的人的看法顯露出他的慈愛。既然上帝慷慨地將人類所需的東西供給人類,他的子民亦當慷慨解囊資助他們當中有所缺乏的人。這種安排是用來幫助一些遭遇災難或暫時挫折的以色列人的。
當他們幫助貧乏的人時,他們不應當乘機索取利息,因為這樣便不能算是慷慨解囊了。關於這點,上帝訓勉以色列人說:「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邦人和寄居的一樣。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利未記25:35,37)在別人陷入困境時向其索取利息不但對人沒有幫助,反而有若趁火打劫一般。
雖然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幫助的是貧乏的以色列同胞,他感示人寫成的箴言卻透露對鄰人的愛不是狹隘而是廣闊的;我們甚至應該愛那些憎恨我們的人。「你的仇敵若饑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箴言25:21)耶穌基督進一步解釋這項訓示說:「有求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2-44。
有人問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他在回答時說了一個關於善良的撒瑪利亞人的比喻——那撒瑪利亞人救了一個被擊傷倒在路旁的人,前此雖有兩個人經過,但是沒有救他。然後他問那發問者說,「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在發問者回答說是那具有憐憫之心的人之後,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加福音10:29-37)耶穌的門徒將他們對鄰舍的關懷和行善的義務甚至引伸到那些不信的人身上。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指出這點說:「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10。
以工作表現信心
基督教的聖經作者之一雅各將基督徒對窮乏者的慷慨和信心的證據相提並論;他指出我們對上帝的訓示的信心必定會由基督徒的行為表露出來,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若是弟兄,或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乏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4-17。
所以,對一般因為某些意外事件,即如風災,地震,火災或嚴重的經濟不幸等,而缺乏衣食住所的基督徒給予物質的援助乃是表現信心的一個方法。我們若知道他們貧乏,但只是說「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而不肯實際解囊相助的話,那便是缺乏信心和愛心的表現了。一個人若不肯幫助貧乏的基督徒弟兄以向其表現愛心,這豈不是證明這個人的信心是死的嗎?耶穌基督徒的使徒約翰寫道:「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7,18。
對窮乏的基督徒表現慷慨是出於愛心和同情心的。上帝已經向人類表現了這兩種品質,他鼓勵我們也向其他的人表現這兩種品質。由於愛心,基督徒會樂於資助一個遭遇意外而經濟困窘的屬靈弟兄。上帝的道在羅馬書12:13敦促我們說:「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這種幫助乃是協助他從意外的經濟打擊復元過來的一種暫時措施。
但是,對於一些企圖利用基督徒的慷慨而不願自食其力的人,不論是基督徒抑或是不信的人,基督徒均沒有義務給予援助。
職業性的乞丐
世上有許多職業性的乞丐用盡各種欺騙手段裝窮以博取別人的同情。哈林·喬摩爾(Harlam Gilmore)在他所著的《行乞者》一書中論及這點說:「乞丐藉著千補百結的舊衣,臉部的表情,身體上真正或偽裝的殘缺而裝出可憐的模樣。」他們裝出這副模樣乃是想藉此激發別人的同情,俾他不用工作而得到別人物質的資助。基督徒有義務對這種人履行聖經的慷慨原則嗎?關於基督徒的慷慨,帖撒羅尼迦後書3:10給予我們一項指導,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
今日有許多國家從稅收中撥出款項給予窮乏的人政府的援助。在這些國家裡,行乞的人時常不是因為他們找不到一份職業,如果他們真正去找的話,也不是因為政府沒有協助失業者尋找工作,反之乃是因為他們發現藉著行乞他們可以賺得更多的錢。
真正貧乏的人
第一世紀的基督徒組織設有照顧其中孤苦無靠的貧窮寡婦的安排。關於這點使徒保羅說:「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提摩太前書5:16)這些寡婦乃是一些寡居的母親或祖母,她們的兒女或孫兒有責任照顧這些親人,正如聖經說:「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4,8)基督徒會履行他的責任幫補貧窮的親屬,無論是給予個人的幫助或與其他親屬聯合加以協助,或幫助後者獲得政府的救濟。
今日大多數的國家都從稅收方面撥款舉辦資助窮人的福利措施,納稅人在需要幫助時可以接受這種措施的幫助。此外還有社會保障和養老金也是政府對一般不能賺錢維持自己生活的老人的幫助。所有這些及其他以稅項舉辦的救濟措施窮人均可以接受,但是除此之外各人還有充分的機會向這些人表現仁慈。
探望病人
耶穌在約翰福音15:12吩咐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同時亦包括探望病人一事在內。一個臥病在床的病人是需要他的基督徒弟兄姐妹的探望和鼓勵的。在這種時候所作的探訪表示我們對病人的關心並且使我們有機會給予所需的幫助。
耶穌在預言到他的第二次臨在時指出看顧病倒的基督徒乃是一種表現信心的工作。他說:「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當然,基督徒並沒有直接對耶穌這樣行,所以他繼續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35,36,40)對基督屬靈的弟兄的這種款待立下了一條原則,可以作為對待其他基督徒的指南。
憑著愛心幫助和關懷基督徒小組裡的貧病者可以強化基督徒之間的聯系。對基督徒小組以外的人表現仁慈則會將真理推薦給耶和華的子民要向其作見證的人。所以我們應當聽從使徒約翰的訓示,「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8;哥林多後書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