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書冊
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書籍被印製出來。在紐約布洛克林,單是守望台社的印刷廠,每星期便時常有超過一百萬本的精裝書生產。書籍在今日如此普遍,這也許是你難以想像在人類歷史中有一段時間他們是不為人知的。可是有很多世紀世上的確沒有任何書本。
直至人類歷史過了大約四千年之後,書冊,現代書籍的先鋒,才普遍為人使用。在此之前,紙草或羊皮紙的書卷擔任今日書籍所做的工作。
書卷有些不便之處是書冊所無的。若要找出書卷末了的一點資料,讀者須要滾開二十、三十或更多呎的篇幅。這可能足以解釋為何古代的世俗作者在引用其他資料來源時時常十分不準確。他們為了避免滾開書卷找尋引據的各種麻煩,很可能僅是憑記憶將引據寫下來便算了。
書冊比書卷遠較實用。記載四福音可能需要一筒104呎長的書卷,但一本簡便的書冊卻能將其完全容納。由於寫作的內容在於分開的書頁上而非寫在一個連續的書卷上。讀者可以更容易找出所需的資料,一本書冊所含的資料通常比一個具有相等分量的紙草和羊皮紙書卷多一倍。這乃是因為書卷一般來說只在一邊有繕寫的內容,但書冊的書頁兩面均有書寫。因此書冊比書卷更經濟。
書冊的發展
至於書冊的發展,「書冊」(codex)這名詞所來自的拉丁字提供一些線索。它來自拉丁文Caudes,原來的意思是一條樹幹。後來這名詞被應用於塗上蠟之後用來書寫的木板上。其後,個別的板用繩索或圈環紮起來,而集成的板遂被稱為書冊。
最後羅馬人用羊皮紙代替蠟面的木板作為書寫材料。這種羊皮紙稱為membranae,意即「皮(作為書寫之用)。」至公元第一世紀,membranae顯然普遍為人採用。例如,使徒保羅請提摩太為他將「那些書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希臘字,mem-bra’nas]。」隨著書寫材料的改變,書冊的發展更突飛猛進。——提摩太後書4:13。
早期的書冊有多種形式。其中一種書冊的形式是由一疊紙對折而成,在中央對折之處由頁端至頁底縫起來。當這樣的書冊蓋起來時,中部的書頁會突出首尾部分的書頁之外,因此要加以修剪。結果,這種書冊有一個令人討厭的特色,就是中間的書頁比首尾部分的書頁狹窄些。
可是,最流行的一種書冊是重疊式的書冊。八至十頁的一疊紙(四至五張紙摺成一半)最易於裝釘。這種安排可以盡量減少紙張大小的參差。每一疊紙在疊起來裝釘成一本完整的書冊之前首先要縫起來。現在的書籍亦由一組紙疊所形成。
早期的基督徒採用書冊
至低限度直到大約公元第一世紀的沒了,基督徒仍主要運用書卷,使徒約翰將他於公元96年所寫的啟示錄一書稱為「書卷」。——啟示錄22:18,19《新世》。
在此之後不久,基督徒採用書冊以保存構成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寫作。考古學的發現顯示早期的基督徒比其他人更廣泛地採用書冊。舉例來說,第三世紀古典著作的書卷殘篇有291份。但同一時期只有20份書冊的殘篇。至於基督教的著作,書冊殘篇有38份,書卷殘篇則也許只有9份。
早期的基督徒有很好的理由要採用書冊。耶穌基督曾吩咐他的跟從者:「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為了使人作門徒並教導他們,基督徒需要運用聖經。書冊的簡便對他們的教導工作大有幫助,使他們更易於找到適當的經文。
在使人作基督門徒和教導人的工作上廣泛運用聖經的模式於公元第一世紀即已確立。關於使徒保羅運用聖經,使徒行傳17:2,3報導說:「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同時,受教者也因為勤於查察聖經而得到稱讚,例如我們讀到:「這地方的人[庇哩啞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17:11)在仿效這些良好榜樣方面,書冊更易於應用。
正如早期的基督徒善用書冊,現在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亦採用現代的方法去傳播王國的信息。因此,今日印刷的書刊在將上帝的真理傳遍普世方面擔任一個極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