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青年問為何要參加基督徒的聚會?
「我有一個難題。」美國喬治亞州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如此寫道。
她的母親經常參加當地耶和華見證人王國聚會所的聚會,而且要女兒也參加。但女兒卻不想「被迫」如此行。這女孩寫道:「我覺得我的年紀已經夠大而能自作決定了,包括我想加入什麼宗教在內,如果我想有宗教的話。」
因此,她問道:「為什麼我必須參加這些聚會呢?」
渴望獨立
喬治亞州的這個少女評論說:「我覺得我已經長大而不應再依附在母親的『裙下』。」但這是真的嗎?
一個青年人可能覺得自己像個成年人,甚至可能擁有某些法律權利,例如可以獲得駕駛執照等。可是,在許多地方,一個人必須到二十一歲才能獲得成年人所有的合法權利。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呢?許多世代以來,億萬青年的經歷證明,為了他們自己和社會的恆久福利起見,他們最好受到父母的指導。因此,一個人若尚未成年,將億萬青年的經驗所表明的事實謹記在心豈不是適宜和明智之舉嗎?你豈不是有可能從你父母的經驗和勸告得益嗎?特別是當地的法律說他們有權指導你,並且有責任要如此行,服從父母豈不是最上策嗎?
同時,你知道在許多地方,假如父母讓兒女留在家裡無人照顧,這可能導致什麼結果嗎?若有疏忽的事發生,法庭便可能採取行動將兒女送往青年收容所。
可是你留意到這個喬治亞州的女孩寫及「依附在母親的『裙下』」嗎?這豈不反映出一般青年人渴望獨立自主的心理嗎?這種感覺是可以了解的,因為當兒女長大成人時,他們便需要自立。這是成為長大成人的過程之一,豈不是嗎?但請問問你自己:「有什麼人是完全獨立的嗎?」舉例來說,我們要倚賴我們所呼吸的空氣。誰創造空氣呢?耶和華,他也供給我們栽種食物所必須的陽光和雨露。(使徒行傳14:16,17)假若我們為了想獨立就拒絕從上帝接受空氣,陽光和食物,這可說是合理嗎?你若知道一個朋友以為他永不需要食物,你勸他進食而繼續活下去豈不是仁慈的表現嗎?
推而廣之,創造維持我們生活所需的一切東西的造物主也供給我們怎樣尋得最大快樂的訓示——我們豈不都想獲得快樂嗎?例如,他告訴我們恆久的快樂不是來自醉酒、犯姦淫或同性戀。(箴言23:29,30;哥林多前書6:9)也許你從自己在生活上所作的觀察已看出這些訓示的智慧。但造物主的明智勸告並非至此為止。他的道含有最好的生活訓示,包括「一切的善道。」(箴言2:9)有些不知道這點的男女花幾年在大學裡讀書或環遊世界以尋求帶來真正快樂的智慧和知識。因此,父母若根據仔細的研究向兒女表明他可以在王國聚會所裡獲得這種智慧和知識,仔細查考一下這件事豈非明智之舉嗎?
為何他們想你參加
你若是個具有想快樂的正常慾望的青年人,你豈不相信你父母也想你快樂嗎?試回想一下。當你有病時,你母親花了幾許不能安睡的晚上來照料你?(帖撒羅尼迦前書2:7)你父親多年以來豈不是辛勤工作以維持家人的衣食所需嗎?毫無疑問,你會因為這種愛而深懷感激。那麼,你父母若敦促你每星期與他們一起參加幾次基督徒的聚會,這豈不也是他們的仁愛關懷的另一種表現嗎?他們曾多年來觀察人生及其意義,並且衡量過上帝和他的道的重要性。因此,他們既為了替你帶來恆久裨益而努力,你豈不有理由與他們衷誠合作嗎?他們深知你可以藉著接受和跟從上帝的智慧而得到這些裨益。
此外,青年人應考慮到這件事的一貫性。聖經向我們透露上帝命令青年人要服從他們的雙親,聽從父母的吩咐。(以弗所書6:1;箴言6:20-22)因此,你父母可以僅是吩咐你自己去王國聚會所。他們是否這樣行呢?你也許知道很多家庭的父母叫兒女參加教堂的主日學,而父母則留在家裡偷閒。但你的情形是這樣嗎?你父母是否吩咐你做一些你母親或父親或二者均沒有親自做的事呢?不,雖然他們有時可能疲倦或忙碌,他們卻督促自己參加王國聚會所的聚會,因為他們深知這些聚會多麼有益,因此他們並不是要求你做一些他們自己並不做的事。反正,他們敦促你與他們一起得益。
在王國聚會所裡,你可以和一些不會試圖欺騙或「利用」你的人交往。小組的分子歡喜見到你來參加。在那裡你可以學習許多教授承認是世上最偉大的著作——聖經。你喜歡能夠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使別人明白領悟你的意思嗎?參加王國聚會所裡舉行的神治傳道訓練班的青年男女在這方面獲得莫大的幫助。過了相當時候,你若同意聖經的應許——包括事奉上帝的人在樂園裡永生的希望——是真確的,參加聚會便為你帶來永恆的裨益。
因此,有很多健全的理由表明為何你應該參加王國聚會所的聚會。你若體會到這點並按之而行,你便能夠促進家庭的和平,也可以尋得個人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