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僅是個短暫的希望嗎?
和平——自古以來這一向被人視為一個「具有魔力」的字眼。可是,普世享有和平的歲月卻少得可憐!
直至今日,世上沒有任何國家能夠「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以賽亞書2:4)軍備競爭消耗了巨量金錢,而這些錢本可以用來改善各國在道德和經濟上的情況。以色列和埃及在美國總統卡達贊助之下簽訂了和平條約之後,新聞評論和漫畫均屢次指出美國答應將巨量軍火供應給宣誓「和好」的雙方。
據有些研究這個問題的人士說,和平之如此可望而不可即的原因是一般人僅將和平視為沒有實際的衝突而已。1978年十月十五日《星期日雜誌》中一篇提名為「這些和平人士是誰?」的文章評論說:
有些人問今日的和平運動究竟在那裡。例如,請考慮一下荷馬A.傑克博士,研究聯合國裁軍問題非政府組織委員會的主席,所提出的意見……
「他說,『自從1964或1965年以來,我們並沒有任何裁軍運動,裁軍的活動也十分稀少。』『由於越南戰爭的緣故,一切均分崩離析。裁軍運動遂支解消逝了。』」
該文說,「其他人士亦認為今日並沒有任何真正的和平運動存在。」
研究這個問題的另一位權威,美國密蘇里-聖路易士大學都城研究中心的主任和國家和平學院運動的副主席詹姆士H.琉爾談及人們對於謀求世界和平需要作出一項合一而有組織的努力:「人們認為和平是好的,但對此的觀念卻很含糊……許多年來,和平的意義一直是消極的——僅是指沒有緊張和衝突而已。」
琉爾說,自從1935年以來,曾有140個法案在美國國會中提出,要設立一個和平機構或學院,但是和平的觀念卻始終看來如此含糊,以致無法適合一個實際的工作機構。
因此,直至目前和平仍然是一個無法達到的目標。這是否由於和平所含的意義其實超過今日一般人所接受的定義呢?讓我們查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