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需要痛苦?
一個聰明的青年女子看來頗正常。可是她卻與別人不同。這個大學女生使加拿大的神經學專家大感驚訝。即使將針插入她的肉中,或使她受到電流襲擊,她卻毫不感覺痛苦。
「後來」,《科學文摘》報導說,「她在1955年八月廿八日被送進醫院救治,當時她的身體受到嚴重的傳染;她在一生中首次實際感覺痛楚,醫生給她服食止痛藥以減輕痛楚。她在兩日後去世,時年廿九歲,而驗屍發覺她的腦部和神經系統均完全正常。」——1978年七月刊,35頁。
身體的痛楚可以有益
世界各地可能有數以百計或甚至數以千計的人沒有身體的痛覺。想到你從背痛、受傷或類似的事所經歷的痛楚,你可能以為你若無法感覺身體的痛苦是一種福分。你可能在實際上說,『誰需要痛苦呢?』
但是你若扭傷了腳踝,那又如何呢?假設你跌倒而跌斷了手臂。或者你受到嚴重的傳染?顯然有身體的痛覺是好的,因為這樣你才能夠作出反應而迅速採取步驟加以補救。在這方面,感覺痛楚的能力(例如當你在無意中碰到一件赤熱的東西時)可以使你採取行動免致遭受嚴重的損害。其實,沒有痛覺可以危及你的生命。所以痛楚可以對你有益。
無人想受的痛苦
不錯,身體的痛覺是對人有益的。但是精神和感情的痛苦又如何呢?時常這種痛苦延續得更久和更令人難受。藥物、治療法或外科手術可能消減或除去身體的痛苦。可是,感情和精神的痛苦卻可以使人健康大為衰退和受苦多年。
禍患無疑是造成感情痛苦的一個原因。心地仁慈的人時常因為見到別人受苦,也許是由於貧窮、饑餓和營養不良的緣故,而大感痛心。當然,我們自己若經歷到這些艱辛,這也是極為痛苦的事。
壓迫也會造成感情和精神的痛苦。例如壓迫者可能促成一種恐懼的氣氛。這件事本身便能夠造成痛苦,受壓迫者每日所面對的種種惱人難題就更不用說了。
即使人本身沒有生病,疾病亦可以是造成感情痛苦的另一個原因。目擊一個親者染上不治之症而病入膏肓,這豈不是極為痛苦的事嗎?如果病人經歷到極度的身體痛楚的話,這特別令人痛苦。
所愛的家人或朋友死亡也可以為人帶來很大的感情痛苦。以色列的國王大衛在他兒子去世時便經歷到這種內心的痛苦,因為他很悲傷地哭號說:「我兒押沙龍阿!押沙龍我兒,我兒阿!」——撒母耳記下19:4。
沒有任何正常的人想受到感情和精神上的痛苦。無疑也沒有人想在身體上受到很大痛苦。誰想受苦呢?但是既然痛苦已成為人生難免的事,誰能夠設法改善這種情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