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白管教的用意嗎?
聽到「管教」一詞,你想起什麼呢?一本詞典對「管教」所下的定義是:「為了懲戒違法的人,促使人服從法紀而設的機制。」這固然不是惟一的定義,但是今天不少人認為,任何與管教有關的事都含有類似的負面意思。
可是,聖經卻對管教有不同的看法。睿智的所羅門說:「我兒啊,耶和華的管教你不可拒絕。」(箴言3:11)這裡談及的不是一般的管教,而是耶和華的管教,也就是根據聖經的卓越原則而施行的管教。惟有這樣的管教能鞏固靈性,助人進步,也是人易於接受的。相反,管教要是基於個人想法,甚至違背耶和華的卓越原則,就會矯枉過正,造成傷害。這正是許多人對管教大起反感的原因。
為什麼聖經勸勉我們要接受耶和華的管教?聖經指出,耶和華因為愛他所創造的人,才管教他們。正如所羅門說:「耶和華責備他所愛的人,好像父親責備他喜愛的兒子。」(箴言3:12)
管教不等於懲罰
聖經顯示,管教含有不同層面的意思,包括開導、指導、訓練、責備、糾正和懲罰。但無論管教屬於哪種形式,耶和華都本著愛心施行,力求使受教的人得益。他從不單單為了懲罰人而施行管教。
話說回來,耶和華施行懲罰卻不一定為了糾正或教育當事人。舉例說,亞當夏娃犯罪後隨即嘗到不服從的惡果。耶和華把他們逐出伊甸園,他們飽受不完美的身心、疾病和衰老的折磨。掙扎求存幾百年,他們最終永遠死去。這雖然是上帝施行的懲罰,但目的卻不是為了糾正過犯。由於亞當夏娃蓄意行惡,而且不願悔改,他們已是無可救藥的了。
耶和華施行懲罰的例子還有在挪亞日子降下洪水、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使埃及大軍葬身紅海等。耶和華採取這樣的行動,並不是要指導或訓練當事人。談到上帝所施行的懲罰,使徒彼得說:「上帝也毫不留情,懲罰了古代的世界,降下洪水,淹沒不敬虔的人類世界,卻保護了傳講正義的挪亞一家八口。上帝又定了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使這兩座城化為灰燼,作為先例,表明不敬虔的人將來有什麼遭遇。」(彼得後書2:5,6)
從哪方面來說,上帝施行的懲罰可以「作為先例,表明不敬虔的人將來有什麼遭遇」?保羅在給帖撒羅尼迦人的信中指出,上帝會在我們的日子,任用愛子耶穌基督施行報應,懲罰那些不認識上帝和不服從好消息的人。保羅說:「這些人必遭受刑罰……永遠滅亡。」(帖撒羅尼迦後書1:8,9)顯然,這種懲罰的用意不是在於教育或錘煉受罰的人。耶和華勸勉敬拜他的人要接受管教,他所說的管教,跟不肯悔改的罪人所遭受的懲罰截然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聖經指出耶和華的身份主要不是行刑官,而是宅心仁厚、耐心施教的導師。(約伯記36:22;詩篇71:17;以賽亞書54:13)每逢上帝施行管教,目的要是為了糾正過犯,他總會本著愛心,耐心地教化犯過的人。明白了上帝施行管教的用意,基督徒就會更易於接受管教,同時也懂得以正確的態度去管教他人。
仁愛父母所施的管教
無論家庭,還是會眾,人人都需要明白管教的用意。持有權柄的人比如父母,就更該留意管教要達成什麼目的。箴言13:24說:「不忍杖打兒子的,就是恨他;留意管教兒子的,才是愛他。」
父母該怎樣施行管教呢?聖經指出:「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只要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他們,糾正他們的思想,把他們撫養成人。」(以弗所書6:4)聖經重申這個忠告說:「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免得他們灰心喪氣。」(歌羅西書3:21)
基督徒父母要是明白管教的用意,就不會對兒女過於嚴厲。他們可以把提摩太後書2:24的原則應用在管教的事上。保羅說:「主的奴隸不必爭辯,倒要對所有人和氣,勝任教導的工作。」本著愛施行管教的父母,絕不該憤怒若狂、高聲尖叫,也不該叱喝辱罵、醜詆兒女。這些行為本該從基督徒的生活中除掉。(以弗所書4:31;歌羅西書3:8)
父母不能僅靠一次嚴懲就把孩子糾正過來。大多數孩子需要多番告誡,才會改變。因此,父母必須願意付出時間,花點心思看看什麼方法最管用,然後耐心地施行管教。他們要切記,自己有責任「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兒女],糾正他們的思想,把他們撫養成人」。這是一個持續許多年的訓練過程。
牧人溫和地施行管教
基督徒長老施行管教時,也該運用同樣的原則。長老是仁愛的牧人。為了鼓勵羊群,強化他們的信心,長老不但施行教導,必要時也會提出責備。長老藉此表明自己沒有忘記管教的真正用意。(以弗所書4:11,12)假如長老只是著眼於施行懲罰,那麼懲戒了犯過者之後,也許認為責任就已經完成了。其實,按聖經的卓越原則而施行的管教不僅限於責罰。深愛羊群的長老會繼續幫助犯過的人,直至他在靈性上完全康復為止。由於衷心關注羊群的福利,長老會按著當事人的進度,不時提供訓練,給予鼓勵。
如果別人不願接受管教,長老仍需依照提摩太後書2:25,26的勸告,溫溫和和地教誨他們。經文指出這樣做的目的,說:「也許上帝讓他們悔改,能確切認識真理。這樣,他們雖然被魔鬼活捉了去迎合他的意思,也許還可以醒悟過來,擺脫魔鬼的網羅。」
有時,會眾需要把不肯悔改的人開除。(提摩太前書1:18-20)這個處分雖然嚴厲,卻是一種管教,而不僅僅是懲罰。只要被開除的人沒有繼續犯過,長老樂意偶爾探訪這樣的人。探訪時,長老會向他們申明,重返基督徒會眾所需採取的步驟,務求達到管教最終的目的。
耶和華的審判完全公正
父母也好,會眾的牧人也好,一切持有權柄可以施行管教的人都該嚴肅地看待管教的職責。他們不應當妄斷別人,判定別人無可救藥。因此,施行管教時,絕不該抱有報復的心態,也不該懷著敵意懲罰別人。
只有耶和華能施行最嚴厲的懲罰。難怪聖經說:「落在永活的上帝手裡,真是可畏!」(希伯來書10:31)但是,凡人不該試圖在這方面跟耶和華比擬。誰也不該覺得落在父母手裡,或落在會眾某長老手裡,是可畏的事。
耶和華施行管教時,能夠權衡所有因素,凡人卻不能。上帝洞悉人心,知道誰冥頑不靈,必須受到極嚴厲的處分,凡人則無法做到。因此,如果真的必須施行管教,負責的人應當記得,管教的用意是糾正錯誤,而不是施行懲罰。
接受耶和華的管教
人人都需要耶和華的管教。(箴言8:33)事實上,只要管教以上帝的話語為根據,我們都應該樂於領受。耶和華通過聖經直接管教我們,只要我們研讀上帝的話語,就能受他所教。(提摩太後書3:16,17)但是,有時管教也會來自基督徒同工。我們明白施行管教的用意,就會樂於接受。
使徒保羅承認:「凡管教的事,當時不叫人快樂,只叫人難過。」接著,他說:「後來卻必為從中得到磨煉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實,就是正義。」(希伯來書12:11)耶和華管教我們,是他深愛我們的明證。無論我們接受管教,還是施行管教,讓我們切記上帝施行管教的用意,並且聽從聖經的明智忠告:「要持守管教,不可放鬆,謹守不忘,因為這就是你的生命。」(箴言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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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悔改的罪人遭到上帝的刑罰,而不是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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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深愛羊群,樂意付出時間查考資料,好幫助犯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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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照耶和華的意思,本著愛耐心地管教兒女,糾正他們的思想